劳动关系协调员考几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7 05:20:20 290 人看过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一共考三科,分别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题卡作答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综合评审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劳动关系协调师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末。每年考试两个月前各省会发布统一鉴定通知,或者在每年三月初发布该年统一鉴定通知,考生也可以咨询当地培训机构,进行预报名。

一、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特征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土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关于劳动关系调整与政府作为的思考
    和谐社会需要各种社会关系的协调与稳定,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协调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从长远看,不只存在于原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中,更多的存在于非公企业雇主与新生的产业大军的关系中。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非公企业中曝露出不少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劳动关系不和谐,甚至恶化的现象也有发展蔓延趋势。因此,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已成当务之急。我国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应当说,在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稳定的同时,劳资双方的矛盾与纠纷也日益尖锐和复杂。(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存在矛盾。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后,明晰了企业产权,改变了劳动者身份,转换了企业机制,促进了企业发展。但是,改制后的企业,由于产权关系、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造成劳动要素重新配置下的利益关系大调整。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与分配所导致的矛盾与纠纷
    2023-06-05
    380人看过
  •  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属于哪一种职称?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一项职业、一种工作岗位,不是一种职称。其工作内容包括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员在维护员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不是一种职称,而是一项职业、一种工作岗位。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 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不是一种职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基层工会兼职副主席和委员人选推荐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并不是一种职称。虽然该
    2023-08-30
    28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协调师破茧而出
    节假日无休,连一分钱加班费都拿不到;工作多年,却从没享受过“带薪休假”;没有劳动合同,天天面临“下岗”威胁……在上海劳动保障局最新公布的一批职业中,劳动关系协调师破茧而出,有望为员工解除这类后顾之忧。专门替人“打抱不平”在上海某企业工作的小张目前节假日无休,连一分钱加班费都拿不到;工作多年,却从没享受过“带薪休假”;没有劳动合同,天天面临“下岗”威胁……在上海劳动保障局最新公布的一批职业中,劳动关系协调师破茧而出,有望为员工解除这类后顾之忧。专门替人“打抱不平”在上海某企业工作的小张目前在单位扮演着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角色。从起初替人打抱不平,到今天专职解决劳资纠纷,小张有着说不出的酸甜苦辣。小张说,很多私企其实都是家族企业,除了高高在上的老板外,还有一个家族管理层。这样,员工关系变得很微妙,挣得多与少也只凭老板的“一句话”。“虽然大家都有想法,但谁又敢去动那烫手的山芋呢?”所以,好打抱不平的
    2023-06-10
    419人看过
  • 劳动关系协调师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职业守则客观廉洁、公正守密、严谨求实、遵章守法、以人为本、亲和力强、善于沟通、与人为善、注重合作、促进和谐。基础知识(1)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1)劳动法的概念和渊源;2)劳动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3)劳动法律关系;4)劳动保障政策(2)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基础理论。2)劳动关系主体:劳动者和工会,用人单位及其代表组织,政府。3)劳动关系的运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参与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4)劳资冲突及其处理员工不满和申诉的处理;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群体性事件及其处理。(3)人力资源管理1)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2)工作分析3)员工招聘4)绩效考核5)薪酬管理(4)劳动经济学1)劳动经济学基础知识2)劳动力供给与需求3)工资决定与工资结构4)宏观经济与就业5)劳动力市场的制度结构6)政府行为与劳动力市场(5)其他基础知识
    2023-06-05
    326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调解员有用吗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劳动仲裁机构当中有专门的用来调解劳动关系的调解员,劳动关系调解员可不是像平时大家在生活当中亲朋好友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然后有其他人从中进行调停这么简单的。在劳动关系纠纷中大家忽略了调解员的作用,无非也就是抱着非常业余的心态来看待的。甚至很多人会有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劳动关系调解员有用吗?一、在我国劳动关系调解员有用吗?劳动关系调解员当然有用,这些调解员都具备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调解劳动关系上都有专业的这是水平和技巧。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中,编码为4-07-03-02。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023-04-29
    79人看过
  • 调整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是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1998年3月在原劳动部基础上组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管理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其中,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原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险、卫生部管理的医疗保险以及各行业部门统筹的社会保险等合并组成的。劳动关系纠纷并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接处理,而是由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人民法院进行纠纷处理。关于调整劳动关系的一些特别规定(一)关于离岗人员劳动关系的调整1.关于停薪留职人员根据劳动部苏办发[1997]15号文件精神,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不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对已经签订停薪留职协议而期限未满的,企业应要求本人在书面通知依法送达后1个月内返回,并按省委、省政府苏发[1999]12号文
    2023-08-17
    134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管理者既要把员工看作是需要通过资源投入才能够形成的一笔财富(即真正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将员工仅仅看成是实现最小化支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员工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按关系主体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公司的期待关系。这就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目标。希望更多的外部人员对公司有所期待,提升招聘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在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官方和民间的。
    2023-06-26
    243人看过
  • 协调与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协调,又称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根据1976年144日6年144日《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动标准公约》的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与雇主和工人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一切交流和活动。也就是说,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的劳动关系,如劳动立法、经济和社会政策制定、就业和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劳动标准、职业培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和卫生、劳动争议处理以及产业行为的规范和预防。河北省关于建立河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发布部门:河北省发布文号:冀劳社[2002]42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企业家协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经贸委和省企业家协会建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机制,应按照建立促进“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目标,通过密切合作,共同就解决劳动关系中带有全局
    2023-08-07
    493人看过
  • 如何改变借调员工的劳动关系
    [案件简介]争议双方:南京a公司和公司的苏某某等36名合同工1994年10月,南京a公司和**B公司共同成立了中外合作南京C公司。同年12月,a公司安排苏某等90多名员工以贷款雇佣的形式在C公司工作。今年3月,a公司要求在C公司工作的员工与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苏和其他员工在4月9日反对他们与C公司讨论雇佣而不是建立劳动关系,苏先生等42名员工向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期限多为1995年12月至2003年12月),回到原部门原岗位,4月18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a公司在安排中方员工到合作企业工作的过程中,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不够重视,双方发生纠纷后,未能积极疏导,员工无法理解和支持企业。因此,裁决为:I。如果a公司投诉未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员工的岗位安排;2、如果a公司投诉劳动合同到期并形成事实劳
    2023-05-07
    104人看过
  • 重视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解决
    各级工会大力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切实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各级工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积极配合人大、政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促进《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工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损害职工权益行为提出整改建议。中华全国总工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动政府和企业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解决了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7.0万个,比上年增加2.1万个,覆盖职工43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3.6万人;本年度受理违法、违规案件
    2023-06-10
    369人看过
  • 关于协助劳动关系调解的程序及说明
    一、调解申请的咨询当事人申请调解需要咨询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七日内,与我处劳动监察协理员联系(管委会1104室,电话、传真87547332)。调解的申请需在当事人利益被侵害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由该部门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二、调解工作的程序1.劳监部门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检实。我处的劳动监察协理员协助调解工作。2.调解员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进行公正调解。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三、调解期限调解期限,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调解不成,当事人在规定的30日期限内,可以凭调解意见书,向劳动争议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06-07
    10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关系调入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一、被拖欠加班费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
    2023-03-11
    441人看过
  • 什么是借调劳动关系?
    借调指的是在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职工被安排从一个用人单位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在目前的实践中,上述认定职工劳动关系的要素往往散落在借调和被借调的两个主体中。这种情况可能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发生劳动用工的混同。因此,职工被借调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将劳动关系的要素尽量集中在同一个用工主体。案例吴是某大型通信技术服务集团的核心技术人员,他所在的用人单位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为响应国家行动,集团决定加大中西部地区的业务投入。但实际上,集团在中西部地区的技术力量一直以来相对薄弱,如果要加大中西部的业务投入,那么相应的技术支持需要同步跟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集团在西安的子公司向集团提出申请,希望能借调经验丰富的吴作为子公司的技术总监,强化子公司的技术力量。集团也将子公司的需求向吴进行了传达。吴当初之所以入职这个集团,就是为了实现帮助集团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通信服务供应商,面对未知
    2023-06-22
    15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协调方式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协调方式是:1、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大力推进协商机制建设。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4、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5、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6、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一、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要求是突出“重点打造、全面提升”的目标导向,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建设,建立村民自治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凸显金山区美丽乡村地域特色,促进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发展,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二、社区综合治理的内容包括哪些社区综治站是街道综治办的参谋和助手,具体负责本社区及企业的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法制宣传。结合形势和任务,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有线广播、宣传橱窗等,进行常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2、治安防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在辖区组织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3
    2023-06-24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考劳动关系协调员需要什么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一个新兴的职业,但报考该证至少要从事劳动关系处理6年以上经验,并且对学历要求专科以上。
    • 劳动关系协调资格证好考吗,协调员主要做什么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 劳动关系协调员与协调师一样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职称是要通过考试才能得到的,比如像教授。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所以协调员不是职称,只是一个岗位。协调则体现你工作的性质。
    • 劳动关系协调报考的条件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8
      (一)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
    •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9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调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