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三项工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是农村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中的一项内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土地进行评价、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对开发整理进行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的研究,并以集约利用土地、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等为目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区域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和布局,以及在规划区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下,对规划区内未利用、暂时不能利用或已利用但利用不充分的土地,确定实施开发、利用、改造的方向、规模、空间布局和时间顺序。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1、有计划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土地利用面临的突出问题,补充耕地的任务主要靠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来完成。在科学预测耕地供求状况,充分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合理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域,安排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序列,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使我国各类零星废弃和利用率低的土地更集约利用,从而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2、协调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与国家各项建设活动的关系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通过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规划相衔接,避免土地开发整理的盲目性。
3、为制定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有助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贯彻落实,明确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和重点,便于组织土地开发整理活动,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地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有序、健康发展。通过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尽可能的避免造成部分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不经济和引起生态恶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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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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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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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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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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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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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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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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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土地整理规划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规划设计规范一般的要求是田块规模要适应农业机械化耕作的要求;水利设施要满足排灌和节约用地的要求;林网布局要满足防护林网、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少占土地的要求;田间道路的设计要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有利于农产品运输和农业机械化的要求;村庄用地选址要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村镇用地的国家标准,做到少占耕地。设计成果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图、设计说明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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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同如何写,求范本啊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9土地整理工程, 接受了投标, 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在 签署了本协议书。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整。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 2 、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 、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 ) 协议书 (2 ) 中标通知书 (3 )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 合同条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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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有何区别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土地开发:侧重于对宜农土地的开发成耕地或农用地,即把非耕地变成耕地。土地复垦:侧重于使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农用地、耕地、林地,使其恢复到原先的地类。把破坏的耕地恢复成耕地。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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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的流程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6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一、项目申请阶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二、项目实施阶段三、成本核算,土地交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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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1、对于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并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