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工商局:多措并举强化涉外知识产权监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53:18 226 人看过

在浙江义乌市“净化市场”专项行动中,市工商局不断创新监管举措,强化对涉外知识产权的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对涉外领域的维权维序,并根据义乌试点的“三年计划”,将建立适应义乌市场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义乌拥有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市场外向度超过60%,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监管变得尤为重要。除集中查处突出问题外,市工商局把此次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衔接,完善外贸领域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帮助市场经营户规避不必要的风险。针对当前外贸主体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市工商局探索建立外贸主体监管数据库,对已登记备案的境外企业驻义办事处、外贸公司、货代公司进行数据录入、方便管理。

“对外贸仓库进出的货物,都是台账登记备查。货物是谁的,货主是谁,什么时候登记入库的,什么时候出库的,整个流水情况非常详细,这也方便了我们追查假冒侵权产品的流向。”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何帆介绍说。

此外,对外贸领域失信主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在网上予以公示,实现外贸行业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环境,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关注外贸行业主体的信用、外贸行业主体关注自身信用的良性循环。

据了解,下半年市工商局将以外贸物流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食品、化妆品、3C认证产品以及其他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项目商品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经营行为,严把商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义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涂晓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知识产权相关文章
  • 浙江实施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
    出台实施全国首部商号管理和保护地方性法规及配套细则浙江省日前正式出台实施全国首部商号管理和保护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及其配套细则《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对知名商号的申请前提、认定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意味着,浙江对知识产权的一体化保护成为现实。由此,独具商业价值的企业无形资产再不会因为法律空子被搭便车,经过数代人苦心经营的名企业、老字号也不会转眼间陷入同名尴尬。新的法规及实施办法将给大企业、名企业、好企业提供合法权益保护,使所有企业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得到同等的约束和监管,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据介绍,针对企业商号被假冒、盗用、侵权的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浙江省于2005年开始启动企业商号立法计划,省工商局先后召开了三次省企业商号保护立法研讨会和座谈会,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省人大、省高院、浙江大学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的研究讨论,
    2023-06-08
    142人看过
  • 湖北咸宁市知识产权局多措并举打造特色培训
    近年来,湖北咸宁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形势需要,多措并举,打造特色培训,取得良好效果。超前规划,合理安排培训计划。每年岁末年初,对来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对于培训的时间、培训的方式、培训的地点、培训可能达到的效果等进行明确规划。针对不同群体,量身打造精品培训项目。市知识产权局创造性地打造了丰富多样的“培训套餐”,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一是“党政干部营养套餐”。每年选择合适时机,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班,重点就《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省市专利总体情况,专利发展的最新动态等内容进行授课,增强党政干部的知识产权观念,更新知识产权知识,促进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支持。二是“企业风味套餐”。开发区及六个县(市、区),选择企业较集中的地方举办企业专业知识培训班,就专利制度、专利申请程序及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鼓励企业申请专利,用好、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2009年来,共培训697人次
    2023-06-05
    381人看过
  • 浙江桐乡市强化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
    2011年底浙江桐乡市被列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全市在成功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基础上,突出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科学管理“三大”特色,稳步推进专利培育和发展。2010年和2011年两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累计分别达到3409件和2621件,同比2008年和2009年分别增长57%和84%。(一)优化环境,强化扶持,加强环境建设1、健全组织网络,着力完善专利管理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利工作,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嘉兴市首家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现有专业执法人员五名。2003年,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与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局驻科技局知识产权联络室,合作进行知识产权执法。2006年,桐乡市科技局专利行政执法资格得到嘉兴市科技局授权,使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0年成立“桐乡市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站”,2011年桐乡市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
    2023-06-05
    429人看过
  • 工商局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净化城市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阳谷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宣传《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使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知晓并自觉遵守户外广告登记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建立和维护竞争有序的广告市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户外广告监管力度,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医疗、化妆品、房地产和农资等领域广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低俗不良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严格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信性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虚假、夸大等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市工商局强化对外资企业出资监管
    近年来,在清远市委市政府三园一化战略的指导下,我市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在清远市投资逐年扩大。但是部分外资企业签订了投资合同,却由于种种原因,注册资本欠缴出资、虚假出资的现象比较严重,违反了《公司法》有关规定。为此,清远市工商局在深化亲情服务、方便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监管力度,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据统计,清远市2006年底登记在册外资企业(不包含分支机构)759户,注册资本300094万美元,其中:实收资本188533万美元,欠缴注册资本111561万美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为62.8%。已出齐全部注册资本企业325户,占总数的42.8%;未出齐注册资本企业434户,占总数的57.2%,其中:实收资本为0的外资企业有77户。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出资行为,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年检为契机,
    2023-06-06
    287人看过
  • 知识产权局在京举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研讨会
    7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研讨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甘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甘局长主持。肖组长在讲话中提出,首先,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各单位都有推动全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全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要有一个远大的目标,有一个以点带线、辐射大面的构想。最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树立为全行业和基层服务的理念。甘局长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是直属于国务院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部门。我们要站在这样一个高度来看待、布置和谋划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我局强局建设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两大历史任务的实现同样也离不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开展。他强调,我们的工作、任务、问题、经验和思路都在地方,做好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我局工作一个最基础的方面。甘局长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认识要有一个新的提高,要有
    2023-06-08
    485人看过
  • 浙江省工商局推出十大举措助企业创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浙江省工商局本着为经济助力、为企业添彩的宗旨,出台十大政策举措,加大对著名商标评定的改革力度,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大对企业品牌战略的引导服务力度。省工商部门出台的十大举措是:一、全面完善省著名商标认定办法,努力激发企业创牌积极性。改革著名商标认定操作办法,实行标准化的核准达标制度。以前对著名商标的核准、认定,全省各市都有数量限额,出台此举措后,认定数量控制全面放开。企业只要符合《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条件及标准,即可申报,不用再考虑需要打败本地区几个抢牌对手,才能获得著名商标的申请上报。二、积极鼓励服务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外向型企业以及涉农产业创牌,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对上述产业实行政策倾斜,放宽申报著名商标的标准条件,申请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的年销售额由1亿元放宽到5000万元;农产品申报著名商标,其年
    2023-06-07
    55人看过
  • 浙江慈溪工商联手企业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张志江)近日,慈溪工商分局根据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在市工业品批发市场查获一起涉嫌侵犯“方太”商标专用权案,当场查获油烟机10台。这也是慈溪工商分局充分利用商标权利人资源优势,不断完善与企业联手打假工作机制的又一成功案例。针对当前制假售假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慈溪工商分局利用一年多的业余时间编制完成了《驰名商标保护目录》,收集整理了我国近二十年来认定的799件驰名商标,并对商标注册人的信息、注册证号码、商标类别、认定途径、认定时间和色彩鲜艳的标识等内容进行了标注。据了解,分局在加强与代理机构和商标权利人联系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线索,与企业协商设立“举报热线”,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近年来,慈溪工商分局不断加强与周边省、市工商部门的联系,加大了本地品牌在异地被侵权的打击力度。
    2023-06-07
    110人看过
  • 湖南长沙知识产权局举办“涉美知识产权事务讲座”
    为了让企业更深入了解美国知识产权“游戏”规则、规避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陷阱,近日,由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涉美知识产权事务讲座”顺利举行。近年来,由于国内企业不熟悉知识产权国际游戏规则而遭遇困境的事例层出不穷,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中的中国高科技企业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围追堵截”,从台积电起诉中芯国际,到震惊业界的思科诉华为案,再到美国莱伏顿公司诉浙江东正电气公司,人们在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担忧的同时,也在追问中国企业何时不再落入跨国巨头们的“知识产权陷阱”?美国奥斯顿国际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国际知名知识产权诉讼律师胡亦台从美国知识产权游戏规则及如何避免美国专利申请时常犯的错误两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培训人员介绍了中国企业如何妥善处理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如何获得保护范围广、质量高的美国专利。苏慧伦律师则运用多个实例详细阐述了中国企业在涉美专利事务中所面临的五大陷阱及其破解之道。来自全市的近100位
    2023-04-26
    188人看过
  • 浙江:长兴古城街道多举措加强税收征管
    2010年以来,古城街道运用多项举措,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充实税收征管队伍。配备10名税收协管员,加强税源普查和税源分析,分解税收计划,分片包干划分责任区,制定税收协管员奖惩激励办法,激发工作动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积极加强与国税和地税部门的合作,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宣传资料、解决经营难题、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发送手机短信、举行座谈会等形式,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偷逃漏税可耻的氛围。抓好征管精细管理。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建立税源基本数据库,完善税源动态监管体系;发扬勤捡芝麻的精神,地毯式排查辖区内经营户,努力拓宽税源,完善小税种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加大招商培植税源。成立街道商会作为招商平台,大力引进三产服务业项目,百诚电器天龙家电广场和大润发超市两个纳税大户顺利开业。截至2010年12月底,实现完成税收征收入库1.38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7%
    2023-06-07
    278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案微软在浙江首举维权大棒
    状告计算机公司非法预装盗版软件昨天上午,微软版权维护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杭州甲计算机公司(下称甲),是一家专门从事笔记本电脑及相关产品销售的专业公司,也是三星笔记本电脑的浙江省总代理。微软称,在甲销售的计算机中,长期存在着非法预装盗版软件的现象。微软在2009年发现,杭州甲计算机公司在未经微软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安装、使用了微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MicrosoftWindowsXPProfessional(微软视窗XP专业版,下称WindowsXP)软件和MicrosoftOffice2003办公软件(下称Office2003)。于是,在2009年12月,微软委托的调查工作工作人员与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的公证员一起来到了甲位于杭州颐高旗舰数码广场和杭州文三路高新数码城的两家销售门店,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型号为R467、R466、R428、N128的三星笔记本电脑共计6台
    2023-06-08
    174人看过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浙江省消费者协会
    发布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浙江省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文号:浙检办联[1994]203号各市(地)工商局、商检局、消费者协会,各进口商品经销单位: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越来越多,这对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但是,目前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还不尽如人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我省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浙江省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一九九四年度浙江省流通领域抽查检验鉴定进口商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浙江省流通领域进
    2023-06-07
    422人看过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繁荣知识产权文化
    “知识产权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对于繁荣文化市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力普指出,全局干部职工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完成好涉及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任务,深入研究部署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及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动员各界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实现知识产权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内部组织方面,局机关党委邀请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相关负责人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专题辅导报告,运用大量翔实的资料和数据,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特点,帮助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全会精神。在11月9日至15日的中国专利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发布《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典礼和世界知识产
    2023-06-05
    60人看过
  • 微信平台多举措保护知识产权
    拥有数亿用户的微信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即时通讯工具之一,如今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发布侵权假冒产品信息。相信很多用户都曾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过打着一折抢购奢侈品牌包包全球奢侈品限量独家发售名表私货特供噱头却出售假冒产品的信息。对此,微信用户该怎么办?不要姑息纵容,请通过微信品牌维权平台向我们举报,我们会将微信用户的举报信息交给品牌权利人进行鉴别,然后再由微信团队核实处理。在近日举行的微信生态权益新闻发布会上,腾讯公司微信法务总监黄嘉慧告诉记者,微信团队已经注意到不法分子的涉嫌售假行为,也在积极探索如何在保证用户隐私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更好地发现和管理用户聊天、朋友圈场景下的违规行为,微信品牌维权平台的上线就是微信团队帮助权利人进行打假的重要尝试。高效率处理侵权举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近日发布的《2015消费投诉情况报告》显示,网购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高发领域,有关售假侵权的投诉呈现增长态势。但由
    2023-06-05
    110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如下: 一、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管辖。 二、域外证据、外文证据的公证认证这里的域外证据,包括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 更多>

    #涉外知识产权
    相关咨询
    •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如何举证,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如何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4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怎样举证?(一)关于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
    • 浙江工商标识怎么改样向工商局申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
      办理工商登记流程:核名称——开验资户——存注册资金——验资——交工商设立资料——拿营业执照——刻章——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税务登记证——开基本户(纳税户)。
    • 义乌劳动局举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9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一份书面仲裁申请,并提交相应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详细注明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若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将此记录
    • 著作权归知识产权局管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5
      著作权归知识产权局管。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
    •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