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解散事由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13:54:38 241 人看过

一、强制解散事由有哪些类型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起诉证据包括:股东身份证明;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证明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三、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股东解散需要具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但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起诉解散公司,条件如下:

1.陷入公司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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