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出示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5:00:16 256 人看过

一、电子证据出示规则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如下: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措施、方法:(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四)冻结电子数据;(五)调取电子数据。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二)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三)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根据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后,能够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但能够提取电子数据的,应当提取电子数据。四、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应当清晰反映电子数据的内容,并在相关笔录中注明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原因,电子数据的存储位置、原始存储介质特征和所在位置等情况,由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所谓证据的“三性”,即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被人感官感受记忆的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等。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也就是说,诉讼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证据种类电子数据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证据种类电子数据认定规则是什么(一)真实性认定真实性认定是指证据形式上的真实性,即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证据必须在形式上或表面上是真实的,若完全虚假或伪造则不得被采纳。对电子聊天记录来说,我们可以从自认、证人具结、推定与鉴定四种方式认定它的真实性。1、诉讼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电子聊天记录,一般予以采纳;提交法庭作为证据的电子聊天记录总是对一方当事人不利,如果不利方未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甚至明确表示认可,则法庭应予以采纳。2、由适格证人通过具结方式证明其为真的电子聊天记录,一般予以采纳。这里的适格证人主要是指能接触到电子聊天记录的相关技术人员,如:网络服务器的技术维护人员。由于他们的第三方身份,加上他们的技术背景,他们做出的具结是充分的佐证,可以证明电子聊天记录的真实性。3、电子聊天记录生成时,聊天者双方计算机系统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推定电子聊天记录具有真实性,一般予以采纳。4、由
    2022-03-29
    294人看过
  • 寻找电子合同证据时应遵循的规则
    在现代社会的商务交往中,许多人都已经习惯利用合同来确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此人们大多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这种现代化的交易手段进行交易,随之而来的商务纠纷也多了起来。根据传统的证据法理论,任何定案的根据都应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但是,在网络环境下这一原则却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电子证据是人类社会进入网络时代后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问题。电子证据亦被称为计算机证据,传统的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文件(如:合同、单证),被储存于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文件所替代后,这些电子文件便成为了电子证据。由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合同和单证基本都采用了电子形式,因此,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载体,在诉讼过程中,已不仅仅是一种合同形式,同时也是具有证据意义的权利和义务的根据。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9条也规定:在任何法
    2023-06-07
    1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认定规则有哪些?
    一、概念介绍1、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普及,电子商贸活动和其他许多基于网络的人际交往大量出现,电子文件已经成为传递信息、记录事实的重要载体。在这些方面一旦发生纠纷或案件,相关的电子文件就成为重要的证据。电子证据就是被作为证据研究的、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电子数据。“电子证据”定义为:“基于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光盘、存储卡、手机等各种电子设备载体,其内容可与载体分离,并可多次复制到其他载体的文件。”这个定义表述了“电子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①数字化的存在形式;②不固定依附特定的载体;③可以多次原样复制。2、证据认定是法官对于证明材料通过质证等确定其证明力,从而认定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证据认证是指法官对于当事人举出的和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明材料,通过法庭质证,进行分析研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鉴别真伪,确定其关联性和证明力,从而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二、电子证据认定规则:1
    2023-06-03
    415人看过
  • 南京电子购房证明如何出示
    答: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进入“我的家园”,在“购房证明”中点击打开状态为“可使用”的电子购房证明。在购买住房时,可将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购房证明出示给卖房个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机构、中介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1、从“我的南京”APP进入“我的家园”2、购房证明列表3、购房证明详情更多操作指南可查阅【温馨提醒】未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的,请先这样操作:相关链接:
    2023-05-29
    2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运用(一)、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依法应当排除。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6条规定了数据电文的保存要求: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2)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如果当事人出示的数据电文不符合以上要求,就不具有可采性。(二)、证据的来源形式不合法的电子数据证据所谓证据的来源形式不合法,是指证据的取得途径不合法。以下几种途径获取的证据均为非法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1、通过暴力、威胁、引诱的方式获取的电子数据2、通过非法窃取的方式获得的证据。比如通过雇佣黑客恶意侵入个人电脑或网络的方式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排除。(三)、取证程序和手段违法的电子数据证
    2023-04-19
    458人看过
  • 电子证据首次“出庭”作证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证据,已被越来越多的法官应用于审判当中。9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刑事审判中正式启用电子证据,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电子证据首次启用近日,东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介绍卖淫案件。为取得更好的庭审效果,法官专门制作了电子证据展示文件,在庭审中配合质证过程予以播放。案件的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书证、物证照片等全部直观呈现在被告人和旁听开庭的人员眼前,增强了证据的说服力。据悉,这也是江西省首次启用电子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采用音像并存方式,跟踪庭审的整个动态活动,全程记载庭审实况。庭审结束后,整个过程刻录成光碟,附卷保存。若案件上诉,能使再审的法官清楚一审案件的相关情况,也能使庭审过程更加规范,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提高庭审效率及透明度电子证据展示很好地体现了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东湖区法院刑庭一位法官表示,这不仅使被告人直观了解定案的证据,也
    2023-06-07
    169人看过
  •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一、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取证规则应当是依法应当排除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证据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二、电子证据的三性原则是指什么1.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是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2.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或原物。采用副本、复制件或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录像或照片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由制作人签名或盖章;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从规范上看取证主体、取证程序和证据
    2023-11-04
    179人看过
  • 电子认证市场规则缺失
    网络经济的本质是虚拟商务经济,通常认为阻碍其发展的四大障碍是信用、信息流、资金流、物流,而在网络世界中,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黑色幽默已深刻的将网络虚拟信用危机反映得淋漓尽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国内的网民已经达到1亿多人,也发展或创新出了不少网络经济新模式,例如网络广告、网络无线增值、网络游戏、网络搜索、网络在线服务等,网民的需求也呈层级划分趋势,已经逐渐由网民向网友、网商过渡,也形成了多家B2B、B2C、C2C网络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公司,正是在这种环境下,2005年,国家颁布了第一部电子商务法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网络签名与传统物理签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网络交易提供了合法性前提。依照《电子签名法》的授权,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2月8日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配套《电子签名法》的实施,然而一年多的实践却提示:电子认证服务市场良莠不齐,急需严厉规范治理。据信产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
    2023-06-07
    115人看过
  • 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
    2010年9月29日,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制定的我国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已进入第五轮征求意见阶段。据悉,该规则将在10月底发布并试行,预计今年将组织两批电子商务网站的认证。作为我国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其将认证对象分为电子商务网站和网店两类。其中,目前受关注度最高的团购网站是此次信用认证的重点对象,同时,规则还包括了B2B、B2C等在内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及平台下的网络店铺。认证规则采用了一整套简洁而严格的认证程序来保证认证结果的公正性。首先是申报阶段,认证企业首先需向中国商务信用平台递交全面详细的申报材料,申报获得备案后即进入审核阶段。在该阶段,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将针对网站及企业商务信用进行全面评测。该规则的信用认证结果由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组成,信用等级是根据认证对象的信用分值确定的,信用分值由认证对象的规模、服务能力、信用记录等几个方面决定。
    2023-06-07
    70人看过
  • 信息交换与证据的展示有什么规则
    1993年成立的皇家刑事司法委员会(TheRoyalCommissiononCriminalJstice),对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的抗辩式刑事司法作了如下定义:以法官为裁判,控辩双方就案件各自提出主张,并分别准备证据,传唤、询问和交叉询问证人的一种制度。这个简单的定义,可以充分说明200年以前的刑事司法程序,但却不能准确地表明现代刑事司法系统的复杂性。特别是该模式仅仅强调控辩双方的相对自由,还不足以说明在现代法律制度下诉讼方持续的、相互地提供和交换信息的义务,以及该义务在原则上和实践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本章的目的是要在阐述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诉讼过程中,控辩双方应承担的相互提供和交换信息的义务,并考虑应如何为该义务设置合理的平衡点。显而易见,这是过去20年来英国刑事司法程序中一直经历着广泛变革的一个领域,而且该领域的法律和实践看来可能尚未达到一种确定的状态。因而,本章所阐述的是一种处在
    2023-06-01
    3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原则
    1.合法性原则民事诉讼中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应当符合我国民事程序法以及实体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以合法的方式收集的证据才具有证明效力。其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收集的电子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第二,电子证据的收集方式必须合法,不得采取威胁、引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也不得采取非法的方式收集电子证据。第三,电子证据收集形式要合法。2.客观性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收集的电子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证据的本来面目。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发现、认识客观事实的过程,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过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就要求当事人及代理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想代替客观事实或者随意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制造假证据。3.科学性原则首先对电子证据的收集既要全面又要集中,只有全面收集能
    2023-05-01
    332人看过
  •  电子医保凭证的编码规则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签发的,它是一种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介质,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签发的,它是一种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介质,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 医保电子凭证是什么?医保电子凭证是一种电子形式的医保身份证明,旨在实现医保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医保电子凭证的应
    2023-08-31
    47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是合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二、什么情况属于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砸抢”致人伤残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砸抢”毁坏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
    2023-04-13
    418人看过
  • 欧洲电子证据规则及对我国网络游戏中“私服”
    日期:11-03-21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网络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研讨会3月17日在深圳举行。此次研讨会主要关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即虚拟财产能否成为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网络犯罪的案件管辖、网络游戏中私服、外挂行为的定性等问题。皮勇(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首先感谢会议的主办方给我向各位学习的机会,我的题目是《欧洲理事会网络犯罪公约》中的电子证据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今天可以见到这么多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我想把这个题目扩大一下。我的报告分三部分内容:第一,信息社会、网络社会规范与网络犯罪控制。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社会的组成一是信息化,二是网络化,三是社会生活的虚拟化,尤其表现在经济领域。在深圳,腾讯公司作为虚拟经济的一块牌子,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这里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于这种新的社会组成、规范的建设问题
    2023-06-07
    430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电子证据科学调查规则如下: 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您可以指派或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 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根据事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 (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四)冻结电子数据; (5)提取电子数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
    • 民事诉讼中的电子证据规则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应遵循以下规则: (1)各个间接证据本身必须真实可靠; (2)间接证据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并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3)间接证据本身必须具有一致性,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
    •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8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 1.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依法应当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数据电文的保存要求是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2.证据的来源形式应当合法。 3.取证程序违法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
    • 法律上的电子证据取证的规则是什么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9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 1、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依法应当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数据电文的保存要求是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2、证据的来源形式应当合法; 3、取证程序违法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
    • 证明婚内出轨可以出示证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4
      1.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聊天记录等。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文字证据 如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或者是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