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合同能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7:31:20 437 人看过

符合条件的预购合同可以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预购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今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购合同具有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取购房款的,可视为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的条件

1、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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