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掺杂掺假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02:20 112 人看过

一、食品掺杂掺假的认定

食品掺伪主要包括掺假、掺杂和伪造,这三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食品掺伪即为掺假、掺杂和伪造的总称,一般的掺伪特质能够以假乱真。食品掺假则是指向食品中非法掺入外观、物理性状或形态相似的非同种类物质的行为,掺入的假物质基本在外观上难以鉴别。如小麦粉中掺入滑石粉,味精中掺入食盐,油条中掺入洗衣粉,食醋中掺入游离矿酸等。

二、掺杂掺假行为的处罚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如下:

(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进行掺杂掺假行为违法所得的金额,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掺杂掺假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食品掺杂掺假具有哪些危害

添加物属于正常食品或原辅料,仅是成本较低,会致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如:乳粉中加入过量的白糖;牛乳中掺水或豆浆;味精中掺食盐等。这些添加物都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损害,但食品的营养成分、营养价值降低,干扰经济市场。

添加物是杂物,不利于人体健康。如:米粉中掺入泥土,面粉中混入沙石等杂物,人食用后可能对消化道黏膜产生刺激和损伤。

添加物具有明显的毒害作用,或具有蓄积毒性。例如:用化肥浸泡豆芽;用除草剂催发无根豆芽;将添加绿色染料的凉粉当作绿豆粉制成的凉粉等。人食用这类食品后,胃部会受到恶性刺激,还可能对人体产生蓄积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作用。

添加物细菌污染而腐败变质的,通过加工生产仍不能彻底灭菌或破坏其毒素。如因食用变质月饼、糕点等引起食物中毒的典型事例,使食用者深受其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掺杂掺假相关文章
  • 掺杂掺假行为有哪些特征
    掺杂、掺假行为的主要特征是:1、掺杂、掺假行为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行为的动机是故意的。2、掺杂、掺假行为的对象是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行为方式是破坏产品的正常组成成分或有效成分比例,而以假充真是用假的当真的。因此,掺杂、掺假行为不同于以假充真。3、掺杂、掺假行为的结果是使产品的成分或含量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或合同的要求,但并不排除被掺杂、掺假的产品中仍有有效的成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如下:(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进行掺杂掺假行为违法所得的金额,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三)掺杂掺假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30
    77人看过
  •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是掺杂、掺假的商品时怎么办
    掺杂、掺假,是指在商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致使商品有关物质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欺骗行为。所谓以假充真,是指以某一种商品冒充与其特性不同的另一种商品的欺骗行为。所谓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的商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的商品的欺骗行为。经营者若有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除了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购买、使用了已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时,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失、财产伤害损失的,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2023-06-09
    403人看过
  • 掺杂掺假的含义及其法律解读
    一、掺杂掺假的含义及其法律解读掺杂掺假的含义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将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中掺入一定比例的低质量、次品、劣质商品,使其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者在商品的包装、标签等上加入虚假成分和性能,以达到骗取消费者的目的。掺杂掺假法律解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将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中掺入一定比例的低质量、次品、劣质商品,或者在商
    2023-08-26
    159人看过
  • 掺杂使假如何处罚
    法律综合知识
    一、掺杂使假如何处罚掺杂使假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没收违法行为相关的产品和工具:涉及到的产品、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和原料等物品将被没收。2.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将被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有违法所得,还将被没收违法所得。3.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多次实施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且屡教不改,或者违法生产规模较大、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4.刑事责任追究: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掺杂使假如何认定掺杂使假的认定主要依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如果产品不符合在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的商品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掺杂使假。例如,如果橄榄油标签注明是100%纯橄榄油,但实际纯度只有50%,那么这就是
    2024-01-13
    255人看过
  • 掺杂使假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掺杂使假什么意思掺杂使假是不法分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经常使用的伎俩。掺杂掺假是指行为人以谋取利润为目的,故意在产品中掺入伪劣产品或者作假,进行欺骗性商业活动,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中,掺入的杂质或其他物质,都是无价值或低价值的。二、掺杂使假一般涉嫌什么罪掺杂使假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
    2023-11-04
    330人看过
  • 在食品中掺杂有毒物质构成什么罪?
    一、在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构成什么罪?在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在违反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在明知道是有毒物质且会造成的后果的前提下,还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掺杂了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上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论处。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或者销售明知道食品中掺杂这有毒有害物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2、行为人的生产销售掺杂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产生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2023-04-25
    227人看过
  • 如何惩治生产销售掺假食品?
    生产销售掺假食品处罚如下: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超过五万元或者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2、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3、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额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4、销售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销售额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
    2023-07-03
    413人看过
  • 食用菌及干货类食品的掺假识别方法
    6/14/20089:52:12AM如何识别黑木耳是否掺假?真木耳一般质地较轻,通常要求其含水量在11%以下。可取少许黑木耳用手捏,如果易碎,放开后朵片有弹性,且能很快伸展的,说明含水量少;如果用手捏有韧性,松手后耳瓣伸展缓慢,感到分量重,说明含水量多。用手研磨后,手指上会留下掺假物的是假木耳。黑木耳不应混有其他杂物。真木耳应清淡无味。取少许黑木耳入口略嚼,感觉纯正无异味,并有清香气。如果有异味、怪味,则为掺假品。假木耳皆有掺假物的味道;如有涩味,说明用明矾水泡过;有咸味,是用盐水泡过;有甜味,是用糖水拌过;有碱味,是用碱水泡过。黑木耳掺假后,不仅会增加分量,而且质量也差,不宜购买。还可称取样品5克于玻璃杯中,加入50℃温水250克,搅拌后放置30分钟,称重,计算吸水量。正常1克木耳的吸水量≥10克。花菇、冬菇及香信有何不同?香菇一般分为花菇、冬菇及香信。花菇是菌中之星。花菇的顶面呈现淡黑
    2023-06-07
    49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如何处罚的?
    所谓掺杂、掺假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进行商业性欺骗的行为。所谓“以假充真”是指生产者、销售者用他种产品冒充此种产品,进行商业性欺骗的行为。所谓“以次充好”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低档次、低等级的产品冒充高档次、高等级的产品,用废旧产品冒充完好产品进行商业欺骗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性及大,因此,受到国家法律的禁止。生产者、销售者具有上述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新第140条的规定: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
    2023-06-07
    176人看过
  • 食用油掺假入冰箱辨真伪
    菜籽油放入冰箱不“冻”,只是变浓些,而棉籽油则会凝固。虽然有一些居民偏爱购买散装食用油,但专家对此却不太乐观:购买散装油一定要谨慎,避免买到掺入未脱毒棉籽油的混装油。棉籽油颜色与菜籽油相似,无味,掺在菜籽油里,菜籽油的味道不会改变。专家介绍,没有脱毒的棉籽油中棉酚毒性很强,对人体的神经和血管均有毒害作用,对胃肠黏膜刺激性较强,对心脏、肝、肾损害较严重。长期食用这种油或经这种油煎炒、油炸的食品对人的生殖系统也有毒害作用,造成生殖系统功能紊乱,轻则使妇女患上妇科疾病,育龄夫妇不能生育,重则导致严重的棉酚中毒症而丧生。据新疆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程师介绍:一些不法分子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将低价油掺进高价油中销售,最常见的是菜籽油中掺入棉籽油,因此,最终到消费者手中的油就成了混合油。而且目前散装油零售商、批发商都没有清洗油桶的设备,时间长了,油桶里面的杂质、油垢越积越多,也导致散装油质量存有问题
    2023-06-07
    439人看过
  • 如何采取措施打击在商品中掺杂使假的行为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处理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由执行强制措施的机关承担赠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
    2023-07-29
    82人看过
  • 对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应受到什么行政处罚是什么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实施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的,除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外,还要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即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以及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2)同时处以罚款。罚款的幅度为违法生产、销售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3)有违法所得的,同时还应将违法所得加以没收。(4)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吊销
    2023-04-22
    53人看过
  • 家具掺假又“瘦身”
    家住重庆南坪长江村的刘女士,6月份在南岸某家具店定做了一批衣柜、电视柜、床及床头柜等家具,总价为25900元。双方在订货合同上约定:主材为橡胶木(实木)、喷漆(不得贴木纹纸)、全套家具颜色要一致、尺寸以实地测量为准等字样。8月上旬,供货商将做好的家具如数送到刘女士家中,刘女士检查发现,家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一是厂家以贴皮替代了喷漆;二是衣柜宽度从2970mm瘦身到了2570mm;三是工艺粗糙。刘女士非常气愤,认为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求供货商双倍赔偿,但遭到对方拒绝。南岸区消委会接到刘女士的投诉后,立即前往其家中调查了解情况,证实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8月29日,消委会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有关界定,认为供货商有掺杂使假和分量不足的故意,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和竭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供货商退还消费者购买家具款25900元,赔偿18000
    2023-06-07
    238人看过
  • 食品中掺入罂粟的行为是否违法?
    在食品中掺用罂粟的行为属于违法。对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对曾使用、现自行停止并表示悔改的,可不予追究;对继续使用的,要依据有关法规严厉惩处。对群众检举揭发的线索,要认真对待,依法快查、快办,抓紧结案,坚决制止这种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向明知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出售较大数量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论处。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要注意与制造毒品罪区别开来。前者是指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后来是指将毒品原植物进行加工、提炼,制造毒品的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又以其为原料制造毒品的,应当以制造毒品罪从重处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又实施其他制造毒品行为的,应当分别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和制造毒品罪,实行并罚。饭店在食品中
    2023-08-08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欺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摻水摻假是指在产品制造、服务提供或信息传递过程中,故意掺杂或添加不正当成分,以欺骗或误导他人。这可能涉及掺假、虚构信息、不当修饰等手段,旨在获取不当利益或使接受者产生错误的观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信任,还可能对消费者、社会或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更多>

    #掺杂掺假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食品及食品掺杂掺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30
      食品掺杂掺假是指人为地、有目的地向食品中加入一些非所固有的成分,以增加其重量或体积,而降低成本;或改变某种质量,以低劣色、香、味来迎合消费者心理的行为。 食品的掺伪主要包括掺假掺杂和伪造,这三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食品掺伪即为掺假、掺杂和伪造的总称。 (一)食品的掺假是指向食品非法掺入物理性状或形态与该食品相似的物质; (二)食品的掺杂是指在粮油食品中非法掺入非同一种类或同种类劣质物质; (三)食
    • 怎么认定掺杂掺假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8
      法律分析 掺杂掺假行为的认定方式是只要是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行为就是掺杂掺假。法律规定,此时经营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还涉嫌犯罪。
    • 掺杂掺假行为怎样认定,怎么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3
      掺杂掺假行为的认定方式是只要是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行为就是掺杂掺假。法律规定,此时经营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还涉嫌犯罪。
    • 产品质量法关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定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2
      “掺杂、掺假”,是指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在产品中掺入降低产品质量、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性能的异物的一种质量违法行为。比如在面粉中掺滑石粉;在牛奶中掺淘米水;芝麻中掺砂子等。“以假充真”,是指行为人用一种产品冒充与其特征和特性不同的另一种产品,以欺骗的手段牟取非法利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违法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他种产品冒充此种产品,例如,用人造革冒充牛皮;以镀铜制品冒充黄金制品等
    • 生产、销售伪劣、掺杂、掺杂、掺假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该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