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保护投保人权益的7大亮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01 04:28:51 296 人看过

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新《保险法》开始生效。到目前为止,新法施行已经有数月,但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你是否清楚新法颁布会带来哪些好处?如何将这些法规亮点转换为投保、理赔中切实的安心体验?

保护投保人权益有7大亮点

为什么这次《保险法》做了这么大的修订?主要原因是中国保险行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行业内外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老的市场环境下制定的老版法律存在着制约保险业发展的很多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保险合同规范性不足,容易产生争议。老版《保险法》对保险合同中很多细节问题处理不明确,导致了现实中许多保险纠纷。二是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限,投资渠道少,拓宽业务范围和投资范围需要法律依据。三是在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兴市场主体需要法律依据。四是保险监管需要逐步完善。在之前的实际操作中,违反市场规则没有相对应的惩罚条例,新法在这一方面做了很好的完善。

当然,在新法所有的调整内容中,市场关注度最高的还是新法加强对投保人权益保障这一方面。新《保险法》为投保人权益带来了7大亮点。

承保不可抗辩如果投保人情况不符合承保要求可能构成合同解除,那么保险人(保险公司)从知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其解除权失效,必须进行承保。同时,保险合同生效2年后,保险人不得再以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而解除合同。

解约禁止反言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争议条款有利于投保方即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雇主为雇员投保有法可依即虽然单位/雇主不能被指定为受益人,但雇主可为雇员投保,保险人不得以雇主对雇员没有可保利益为由拒赔。

如实告知权超越合同免责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就免责条款对投保人进行充分提示、明确说明,否则免责条款失效,保险人不得拒赔。另一方面,目前保险人普遍在投保环节增加了投保人抄写投保提示的要求,投保人也有责任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询问,并督促销售人员尽责告知。

财产转移中理赔告别真空期以车险理赔为例,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和义务,即便没有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也不得以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为由拒赔。

理赔时限30-10-330天——保险人在收到相关理赔请求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并通知;10天——属于保险责任的,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3天——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那老保单是否享受新法的约定呢?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核定时效、解除合同时效及保险标的转让引发的加费或解除合同时效均按新《保险法》进行操作,其时效自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老保单可以受到新法的保护。

可以看出,新法的实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保不赔、理赔拖延等投保人最担心的问题,强调了对保险合约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的权益保护,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好消息。

借助专业机构解决理赔难题

新法实施亮点纷呈,新旧对比之下很容易让人形成一个错觉,那就是将此前的问题都归咎于缺乏法律保障,认为新法一朝出台就万事大吉。事实并非如此。投保人对保单利益的担忧和困境归纳起来可分为3个方面:买不到、买不好和理赔难。

买不到中国保险行业历史不超过20年,产品服务的成熟度和发达市场还有一定差距,但购买国外保单或者地下保单又担心合法性和后续服务。投保人左右为难,担忧买不到好的产品。

买不对不同公司产品的利益、服务和价格有很大差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信息不对称,难以分辨选择,买到最合适的产品。

理赔难与保险公司相比,投保人在理赔中处于天然弱势,当赔不赔,或赔付不到位,难免让人心灰意冷。

新法出台后,提高了整个保险行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买不到好产品的问题,但其他问题还依然存在。消费者还要面临如何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问题,面临理赔时如何面对保险公司的问题。

就像出现问题时需要第三方来咨询调解,专业保险经纪机构的出现解决了这个难题。借助保险经纪人有什么好处呢?经纪人可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帮助他们了解市场,借助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支持,找到高性价比的适合的保障产品。保险经纪人不隶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委托提供专业的投保、理赔全程服务。在理赔出现纠纷时,经纪人和经纪公司还可以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涉,为投保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案例1

刘女士于1998年4月投保某公司保额为10万元的重疾险,被保险人为刘女士丈夫,年缴保费1190元,缴费期间20年。2006年4月,刘女士忘记缴纳续期保费,宽限期后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得知该保险合同已失效,2006年10月刘女士办理了保险合同复效。2007年2月刘女士丈夫因患大病去世,2007年12月刘女士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这时,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复效保单的等待期180天内出险为由拒赔,仅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8000元。刘女士因失去亲人非常痛心和对理赔不满意一直未领取保险理赔金。

2009年9月,刘女士在为家人投保其他保险的过程中选择了经纪公司,在和经纪人梳理家庭保单时提及此事。经纪人了解了事件原委并翻查了保单条款,发现了理赔疑点。该保险的条款中列明产品明确规定除投保人事前另有书面的反对声明外,本公司将自动垫缴其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本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保单具有默认的保费自动垫缴功能。保费自动垫缴即长期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如果超过宽限期未能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会自动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待投保人补缴保费后,现金价值还原。如果投保人一直没补缴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不断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险费,直到现金价值为零时终止。刘女士的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每年1190元的保费,因此出险时保单依然是有效状态,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刘女士授权经纪人代为与保险公司正式交涉,2009年10月中旬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资料,11月2日保险公司通知刘女士领取理赔款10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跨越了新旧法交接,该理赔在10月1日后计算新法规定的理赔时效。可以看出最终使消费者获得权益的却并不是新《保险法》中的某条规则,而是在老保单中载明的条款,关键就在于处理人员的专业性差别。

案例2

2008年,徐小姐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给自己投保了保额5万元的某公司重疾险。2009年2月10日去医院就诊时告诉医生左乳疼痛2个月,2月11日入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左乳浸润性导管癌。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90日内已出现本次重大疾病的相关症状为由拒赔。徐小姐索赔遭拒,求助于其经纪人。经纪人查证后提出了3点反驳:一是没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有意隐瞒事实拖延就诊。二是被保险人向医生叙述的左乳疼痛2个月不能作为出现症状与体征的直接证据,简单时间上的推断不能成为拒赔的唯一理由,疼痛完全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三是合同条款中也没有对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有明确定义和界定,在定义不清楚的情况下应该从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角度解释。基于以上3点原因,经纪人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出面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保险公司最终决定通融赔付4万元。

这个案例很典型,投保人在理赔中并非具有充足依据,应该说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各有立场和道理。如果投保人以个人力量与保险公司交涉,即使闹上法庭也未必有结果,甚至保险公司因其在专业性和实力上的优势可能更容易胜诉。而通过经纪公司交涉则让投保人获得了谈判筹码,因为经纪公司是保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处理着大量的保单和客户,保险公司估计单一理赔争议可能影响其在整个渠道中的企业形象,甚至影响其未来销售,所以更容易通融赔付。而结果也正是如此。

作者系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十大亮点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完善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作出规定: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在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的基础上,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报告和解救、安置、救助、关爱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等职责;在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等。完善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同样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此外,还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责任,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
    2023-08-11
    340人看过
  • 新《环保法》呈现六大亮点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呈现六大亮点。一是立法理念有创新。1989年的《环保法》依然是经济优先、主导发展。而新法更加重视环境质量,提出保护优先、围绕生态文明进行制度建设。充分体现出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二是技术手段在加强。1989年的《环保法》在科技、教育培训方面比重很小,而新法更加重视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手段,更加重视环境风险调查和环境信息建设,提到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的制度建设,也对旧法中环评、区域限批等进行了调整完善,新法有利于新的环境标准和配套法律出台,推动提高环保领域的信息技术。三是监管模式在转型。传统的环境保护以1989年《环保法》为典型,它的环境监管以点源为基准,主要监管单独的企业个体。而新法更加重视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污染问题。新环保法第20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跨
    2023-06-06
    119人看过
  • 解读保险法:增加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规定
    内容提要:保险人和保险的部分、(有时)精神损害赔偿甚至惩罚性赔偿。[9]加拿大的情况类似于美国。但是,英国法院完全不接受美国的做法。在英国,保险人对无理拖延赔付只负合同责任。BanqeKeyserUllmann.SkandianInsranceCo.[10]案等表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没有qq法上的注意义务,也表明英国法院不愿创造一种类似于已被美国法院确认的新的最大诚信qq。不过,判例并没有关闭qq的大门。InsranceCorporationoftheChannelIslandsLtdv.McHgh[11]案清楚表明,当保险人qz地拖延赔偿时,被保险人可以请求共谋(conspiracy)qq行为造成的损失。但在这种qq下获得损害赔偿似乎是理论上的。但是,法院仍有可能在合同中默示一个条款要求保险人谨慎处理保险请求。这是公平订约的重要步骤。未来英国法院或许会改变保险人对迟延赔付不负责任的现行规
    2022-05-03
    148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四大亮点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由于其身心特点,易冲动,可塑性也强,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与成年人犯罪适用不同的审判原则。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无疑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以及对其的教育、改造,解读这一司法解释,我们能从中发现四大亮点。亮点一:教育为主是原则亮点之一是重申了在司法审判中对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解释除在开头强调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外,在各条解释的规定中都将这一原则贯彻,如第十一条专门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而以前虽然在一些未
    2023-06-06
    355人看过
  • 说说新环保法五大亮点
    新环保法五大亮点:亮点一:新举措——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近年来,以雾霾为首的恶劣天气增多,雾霾成为了一些城市的最大危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吉炳轩表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强化了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治理和应对。治污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一届接一届、一代接一代坚持不懈地治下去,还需要一件一
    2023-04-28
    258人看过
  • 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的亮点
    《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亮点如下:亮点一:行政机关实施涉企行政行为要遵循从轻原则《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中指出: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能够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这些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涉企行政行为时,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须是最轻微的,不到万不得已时,不得采取激烈手段。亮点二:简化涉企收费、检查等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中指出: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不同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以一并完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当合并进行,减少检查次数。第十三条第三款中也规定:向企业收费能够统一收取的,县级以上
    2023-06-05
    339人看过
  •  社会保险的五大亮点
    本文介绍了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实施方、性质和目的以及保险基金来源等基本概念和特点。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而存在,其保险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实施方为特定群体,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强制性保险。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在于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其保险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实施方为特定群体,具体来说,这些群体需要受到特殊保护,因此被称为社会保险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 社 会 保 险 的 作 用 与 意 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
    2023-09-02
    93人看过
  •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四大亮点来啦!!!
    亮点一: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随着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留守儿童”群体规模也在不断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监护人将未成年人“一托了之”怎么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亮点二: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
    2023-11-14
    342人看过
  • 保险法修订草案加强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针对社会上进一步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呼声,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二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作出规定,加强了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修订草案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修订草案还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修订草案明确,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
    2023-04-23
    400人看过
  • 用法律保护投保人最大权益恒安标准人寿寿险专家张磊解读新保
    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的实施为广大客户带来诸多利好,日前,恒安标准人寿的寿险专家张磊详细解读了新保险法中的几大亮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亮点一:保护投保人的知晓权益,免责条款要明确提示投保容易、理赔难是客户最担忧的问题。产生理赔难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客户在投保时并没有仔细看合同,只是听代理人的介绍,而有的代理人盲目夸大保障范围,这些都有可能为以后理赔带来难题。而新法对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说明,以此保护消费者未来长期的保障利益。亮点二:对投保人的保护部分更加人性化,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为两年),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就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而主张合
    2023-04-23
    11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十大民生亮点
    亮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亮点二、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亮点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亮点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亮点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
    2023-05-03
    454人看过
  • 新广告法的亮点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1、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2、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3、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4、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2023-04-27
    392人看过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0大亮点
    2014年4月24日,经过四审的《环保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法》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从原来的6章47条增加到7章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一、突出以人为本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第1条。此外还要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有关的疾病。公众健康与防控疾病写入新修订的环保法是立法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弥补了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的滞后性。二、立法理念有创新新修订的《环保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这就使每个人都成为主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
    2023-04-24
    414人看过
  •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成焦点
    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2008年,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此外,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到2008年末,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保险业从业人员为322.8万人,保险业总资产达3.3万亿元。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是我国保险法目前正在经历二次修订。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修订草案着重加强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保险法迎来二次修订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2年10月28日,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和需要,履行我国有关承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保险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
    2023-04-23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新社会亮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亮点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亮点3: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法总则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从两方面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第一,从继承的角度,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体现了特留份制度。第二,造成侵权之后,例如在出生前因不当行为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等,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亮点4:增加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规定
    • 新华保险里的投保人是受益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上面有显示的受益人!没有受益人就是继承人继承人。
    •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哪些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新法律亮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
      自12月1日起,修改达32处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正式施行了,那么,对广大女职工来说,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到底有哪些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新亮点呢?新增“男女平等”:国策有了法律保障法律原文:“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第二条)劳动和社保权益:体现社会性别主流化法律原文:“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
    • 人保车险的优势和亮点在哪里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4-27
      人保车险的优势和亮点在:1、网点多。作为全国大型财险公司之一,人保车险的网点遍布于全国十八线城市,分布机构多,异地理赔还是方便的;2、服务等级优秀。从最新的服务评级中,覆盖了各个指标的行业平均值,包括了理赔、电话呼入人工接通等,达到本次最高的AA,最高是AAA,但是目前行业内没有,AA也不多,只有6家,人保车险还是很有特点的;3、增值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