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拆迁是什么?会不会侵犯到被拆迁人的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30:36 202 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可知,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公益拆迁所涉及的公共利益:

(1)国防和外交事业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的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本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如何区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

1、法律关系方面来说

公益拆迁是一种受公法调整的上对下的法律关系,由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具体行政机关主导;而商业拆迁则是一种由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不得对这类拆迁行为进行干预。

2、于公众来说

面对公益拆迁时,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行为。当然,公益拆迁的进行应当以对公众进行合理补偿安置为必要条件;商业拆迁由于没有政治力量的参与,是一种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行为的实施,而在补偿安置方面也强调公众与开发商之间的自由议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公共利益是搬迁,非公共利益是拆迁
    公共利益,民众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但是非公共利益,即商业利益,被征收人的权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而现在,在非公共利益上,新条例仍给开发商留下了一个尾巴,留下了一把尖刀,让他继续为虎作伥!其意何在?从征收立法上讲,非公共利益对征收人来讲,应该比公共利益更严格,因为他是纯商业的行为,是获利的行为。如果按此意见稿,拆迁并不会推出历史的舞台,他将仍然存在。非公共利益同样应该适用搬迁,而不是拆迁!让拆迁一词成为真正的历史!
    2023-04-23
    376人看过
  • 同样是拆迁,公益拆迁补偿怎么不一样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政府拆迁?什么是商业拆迁?政府拆迁指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以行政手段去将收回被拆迁户私有财产收回国有的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将要给予被拆迁人公平补偿。所以,政府拆迁的出发点一定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商业拆迁指的是开发商以营利为目的,与被拆迁人协商成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所以,商业拆迁的出发点肯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是以公共利益的需要。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政府拆迁和商业开发的拆迁形式到底有什么不同?政府拆迁是需要严格按照合法的程序来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其给予的补偿也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政府拆迁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拆迁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商业拆迁基于双方平等,自由的原则下进行的拆迁。所以,没有强制权力,更不能有强买强卖的行为。而
    2023-06-12
    306人看过
  • 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究竟有必要区分吗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通常分为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公益拆迁就是为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征收行为,也可以说成是政府拆迁。不过在实践过程中就有很多人打着公益拆迁的名义实施非公益拆迁行为。但不管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明知故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究竟有必要区分吗由于在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两者的区分,因此有一部分人认为,征收土地的过程中无需进行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之分,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应公平公正,不能因为政府征地用途的不同而给予被征收人有失公平的差别对待,既然国家法律中规定了公平补偿,就没有必要为此而区分是否具有公益目的,况且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也并不清楚,并非国家所实施的项目就一定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如果要对公告利益进行列举式的规定,很难囊括所有的公益项目,而如果采取概括式的规定,则有以偏概全之嫌,因此,只能采取概括式加列举式的立法体例来建立健全公共利益的机制及程序,由被征收
    2023-06-03
    226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公益拆迁吗?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按照乡村的规划对破旧房屋进行拆迁的,是属于公益的拆迁,目的是让农村的环境更好,但公益拆迁也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
    2023-03-22
    107人看过
  • 公益性拆迁是否属于国家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益性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公益性拆迁属于国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外交的需要;(二)能源、交通、能源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凡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
    2023-05-02
    474人看过
  • 是否同步拆迁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平等权?
    酒仙桥拆迁案的另一个创新之处在于首次采用了同步拆迁方法。所谓同步拆迁,与其他拆迁方法不同的是,为有效杜绝“钉子户”,拆迁并非采取签一户搬一户的方式,而是居民中达到一定比例的人都签订补偿协议后,才实行搬迁,从而避免了越到最后拿到的补偿越多的现象。钉子户也是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顽疾”,在政府与被拆迁人的关系中,要么政府居于强势地位(常态如此),可能对被拆迁人进行强制拆迁,甚至野蛮拆迁。要么被拆迁人“占据上风”,成为政府无可奈何的钉子户,向政府索取高额的补偿款。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总是在这两种力量的较量中“左右摇摆”。但是,笔者认为,这两种极端状态都是不合法的。在没有充分补偿甚至不符合拆迁条件的情形下,政府对被拆迁人进行强制拆迁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在符合拆迁条件或者应当拆迁的情形下,通过索要高于同等条件的被拆迁人的补偿款来阻碍拆迁是抗法行为
    2023-07-07
    262人看过
  • 因为机场建设拆迁是公益性拆迁
    1、因机场建设而拆迁是否属于公益性拆迁?机场建设引起的拆迁属于公益性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益性拆迁项目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为保护环境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等公用事业;(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城市旧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二是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公告。建设部门下发文件,暂停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搬迁、房屋改扩建项目。这是暂停公告。需要在有关场合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023-05-31
    322人看过
  • 拆迁时怎么保障房屋拆迁权益?
    1、保留好征地拆迁的资料一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的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让将资料保留好,不要随意签字,不要在协商好之前搬家,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表示已经搬家,想要争取补偿,但是让带资料来的时候,当事人表示,因为自己很生气这次征收,将所有手头的资料都扔掉了,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考;这对后期的维权产生很多的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为以后的维权做好铺垫。2、不要随意签字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了解具体政策,在拆迁办或者是项目指挥部给资料的时候在不看的情况下直接签字,导致很多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签署哪些文件,更有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在征地和拆迁项目中签署空白协议,导致最后权益受损而无处说理;所以请注意不要随意签字,维权的难以可能只在一瞬间的选择。3、及时请律师介入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来电中说明情况,希望
    2023-08-05
    130人看过
  • 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有什么区别
    1、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有什么区别?确切地说,这里的拆迁是指“收藏”,公益性拆迁是公益性的收藏。公益性征收与商业性拆迁有拆迁的过程,而在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二者的区别并不明确,因此公益性征收可以称为公益性拆迁,这与商业性拆迁形成鲜明对比。在实践中,公益性拆迁与商业性拆迁的诸多困惑层出不穷。但实际上,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是非常有意义和必要的。它们具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公众具有不同的意义。在法律关系上,公益性拆迁是公法调整的自上而下的法律关系,由代表国家行使公权的具体行政机关主导;商业性拆迁是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不得干预。第二,从公共权利的角度看,对于公众来说,面对公益性拆迁时,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当然,公益性拆迁应当以对公众的合理补偿和安置为必要条件;商业性拆迁是纯民事法律关系,因为没有政治力量参与,因为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实施拆迁,而在补偿
    2023-05-31
    239人看过
  • 标准拆迁项目都包括哪些公益拆迁公益项目
    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
    2023-04-02
    217人看过
  • 农村拆迁中如何保障被拆迁者的居住权益?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平米。4、二层以及以上的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补偿。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6、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也应该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因此赔偿金额也会不同。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对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是针对在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的赔偿。对于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价值的补偿、由于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或者由于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过程中而造成的停产或者停业损失的补偿。当地人民政府应该对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
    2023-07-04
    376人看过
  • 公益性拆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1、公益性拆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发布征地通知?县、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在被征地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征地情况种植或者公告后种植的农作物、建筑物的用途等,不纳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咨询村民。县、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乡政府就征地通知的内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协商。如有不同意见,应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进行记录、处理和协调。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依法申请听证和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当将村民的征地意见和听证材料作为必要的报批材料备案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对拟征用土地的四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实地调查被征收的,由国土资源局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所有者和使用者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将建设单位和使
    2023-05-31
    130人看过
  • 因修建机场进行拆迁是公益拆迁吗
    一、因修建机场进行拆迁是公益拆迁吗因修建机场进行拆迁属于公益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项目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的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1、公示
    2023-04-30
    142人看过
  • 拆迁侵权益业主楼房掷瓶
    昨日上午8时许,越秀区文德南路厂后街35号一栋5层楼房内,一周姓男子为抵制拆迁与拆迁工人对峙,在住宅二楼用瓶装溶液袭击工人,导致一名工人的头部轻伤。事发后警察赶往现场维持秩序,并将该男子带走调查。据介绍,昨日上午8时许,负责拆迁的建城公司按照计划派人前往厂后街35号进行拆迁,十几名工人抵达后,却发现一名住在2楼的周姓男子拒绝工人动工。工人拆走楼房一楼的铁门后,该男子情绪激动,曾用瓶装溶液袭击楼下的拆迁工人,导致一名工人的头部受轻伤,警方随后赶到现场控制了局面。据现场目击者介绍,瓶装的溶液中含有“天那水”。记者赶到现场时,建城公司的十余名工人已经离开,周姓男子则拿着菜刀,将搭建在楼房外的竹架逐一拆除。该男子说,“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不应该强拆我的楼房,现在我们楼房的铁门被拆,影响了楼上几十名租客的安全”。经过半小时左右,该男子将所有的竹架拆除后,警察将男子带回公安局协助调查。厂后街35号的一
    2023-06-10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以公益拆迁为名公益拆迁是不是要举报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时,不能强制拆迁,必须与被拆迁人协商赔偿问题,签订协议赔偿后再拆迁。
    • 暴力强拆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哪些利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财产损失 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暴力强拆显然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除了直接导致地上附着物毁损、物品被埋等直接损失外,还导致一些间接利益受损,常见的如暴力强拆商铺导致商铺无法经营的损失。 二、人身安全 暴力拆迁还可能会为威胁到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拆迁方为达到拆除房屋的目的,强行控制被拆迁人的人身自由,不顾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强行拆迁,更有甚者对
    • 国家拆迁就是公益拆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3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所以公益拆迁是属于国家拆迁。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
    • 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有何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8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通常分为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公益拆迁就是为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征收行为,也可以说成是政府拆迁。不过在实践过程中就有很多人打着公益拆迁的名义实施非公益拆迁行为。但不管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明知故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究竟有必要区分吗 由于在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两者的区分,因此有一部分人认为,征收土地的过程中无需进行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之分,对于失地农民的
    • 公益拆迁的强拆标准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2
      公益拆迁不可以随意强拆。公益拆迁由地方政府主导、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