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企业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43:02 21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一定任务而终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

6、用人单位因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一、员工生病,公司不给续签合同是否可以

员工生病公司不给续签合同不可以。

1、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可顺延至医疗期期满之日。

2、劳动合同到期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其余情形下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如下:

一、劳动者因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单位因为法定情形我过错辞退劳动者的。

四、单位依法进行裁员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

六、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满后有没有补偿?合同终止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1、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补偿金?首先,中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如下: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合同终止第三: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仍不称职的,本合同终止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终止本合同第五:因上述五种原因,单位因经济原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期满属于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止,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单位既不能依法界定业务,也不能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因此,在劳动合同正常到期时,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II。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两倍于《合同法》第4
    2023-05-07
    3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应支付给劳动者的三种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被依法
    2023-07-07
    327人看过
  • <劳动权利保护>国有企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企业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有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废止后(以下简称本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间劳动关系终止后的生活补助金支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当地法规,则应以法规废除时间为准。本条例废止前企业聘用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计算并支付员工生活津贴,直至本条例废止前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本规定废止后企业聘用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时,可不发放生活津贴
    2023-05-07
    251人看过
  • 合同终止,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滴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法律界提示】依照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不论是终止还是解除,都发生经济补偿的问题。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2023-06-26
    2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赔偿金何时需要赔付?
    (一)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自己离职没有赔偿金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2023-03-01
    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经济补偿有两种方式:非过失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其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时,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有两种方式:非过失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2.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的 经 济 补 偿 方 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方式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
    2023-09-11
    499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一、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可以在搜集证据的前提之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2023-06-23
    363人看过
  • 业主应在何时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风险警示】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请注意,此处的工作交接按双方约定办理。为避免发生争议时,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导致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劳动者离职后的工作交接事宜达成协议,并明确时间、程序等,工作交接的要求和其他事项。例如,可以达成以下协议: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日内,员工应按照诚信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返还公司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员工应负责保管、使用或控制与公司、管理和运营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文件的正本和副本;(2)公司客户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信息;(3)包含公司数据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和其他存储设备;(4)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工作工具、工作服、设备等办公用品。如果员工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接义务,公司有权暂时不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员工拒绝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超过三天,造成公司
    2023-05-07
    45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终止该由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2023-04-28
    442人看过
  • 企业支付解除合同后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合适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这时候用人单位可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也不少,劳动者不履行工作交接义务,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支付经济补偿和履行工作交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未履行工作交接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常常导致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最终也没有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办理工作交接是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以双方未约定进行
    2023-06-05
    402人看过
  • 说明劳动合同终止应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三种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赔偿吗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2023-03-22
    292人看过
  • 企业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我于2004年9月应聘到杭州一家药业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的工作岗位为驻金华地区业务经理,月薪6500元。2005年6月15日,公司突然书面通知我,,以经过业绩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将我由业务经理调整为办公室行政人员,工资调整为1500元。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不服公司的调整决定,有没有权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答:根据《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经约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待遇,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来实现,特别是劳动者的岗位调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常常以用工自主权为由,随意改变劳
    2023-06-08
    233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几种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办理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是离职状态,不需要再次离职。并且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赔偿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不要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的;4
    2023-03-18
    457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法是什么?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
    2023-08-12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7
      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现在仍然有效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
    • 2022年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从法定终止情形看,劳动合同终止不需用人单位、劳动者单方或双方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只要出现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就依法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
    •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赔偿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
    • 企业要求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1、您说的企业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这个界定与劳动期限届满有什么区别?我爱人2005年12月31日签订的10年合同就到期了,而企业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是就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范畴? 2、您还说我爱人可以在新企业直接干到退休,国家有什么具体的文件说明吗?我想找来看一看。 3、国家有个“双十”的规定,就是指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并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员工,不知我爱人的这种情况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