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买卖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0:34:47 99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买卖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交易是指在政策、法律方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货币为媒介,非家庭承包性质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使用权的流转。

农村中的土地交易主要包括土地征转、土地投资、土地租赁和置换等基本形式。在土地交易中,作为交易对象的土地往往需要进行价值评估,受时间、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其价值确认工作比较复杂并且带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土地交易是在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监督下进行的,加之其需求量越来越大,所以其交易过程中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会低于一般性商品交易。

二、农村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处理

(一)土地租赁的帐务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土地租赁,纯属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由于该业务只涉及租赁费问题,而未发生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因此,对于租入或租出的土地本身无须进行正规的帐务处理,而在一般的往来资产备查簿中登记即可。对于其租赁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应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1、租入土地的帐务处理。当村集体经济组织租入土地时,应视用于建造固定资产存料场地、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用途等不同,分别将所支付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等科目,同时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款”等科目。

2、出租土地的帐务处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租出土地的情况下,应该将所收取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同时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土地投资的帐务处理

农村中的土地投资,包括吸收投资和对外投资2个方面的问题,该项业务虽然一般不涉及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但由于其投资期限比较长,应该对土地本身进行正规的帐务处理。

1、吸收土地投资的帐务处理。当收到外部投入的土地时,应按协议价借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贷记“资本”科目;分配投资收益时,借记“收益分配-各项分配”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款”等科目;当土地投资退出时,按原协议价借记“资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2、土地对外投资的帐务处理。在对外投资方面,如果原土地未作价入帐,当投出土地时应按现协议价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土地投资)”科目、同时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当收回土地时,作反向分录;倘若原土地已作价入帐,当投出土地时应按现协议价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土地投资)”科目、按原入帐金额贷记“无形资产-土地所有权”科目,同时按原入帐金额与现协议价之差额调整“公积公益金”科目,当收回土地时,仍作反向分录。土地对外投资获得收益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土地征转的帐务处理

就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转的实际情况看,其自身征用土地的现象并不常见,所以土地征转业务主要是土地被征用,而被征用的土地又表现为让出一般性使用权和让出所有权(或永久性使用权)2种形式。

1、让出土地一般性使用权的帐务处理。在让出使用权的情况下,无论原土地是否已作价入帐,均应按所获土地补偿费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同时将土地转让过程中所缴纳的有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款”等科目。

2、让出土地所有权或永久性使用权的帐务处理。在让出所有权或永久性使用权的情况下,如果原土地未作价入帐,应按所获土地补偿费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倘若原土地已作价入帐,则应按所获土地补偿费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按原入帐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土地所有权”科目。

(四)土地置换的帐务处理

土地置换,属于土地占有位置及其所有权之间的双向移动,如果所置换的土地在面积及作价方面未发生变化,可以不作正规的帐务处理,而在一般的往来资产备查簿中加以说明即可。但在其面积及作价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据实进行必要的帐务处理。

1、换入土地的价值低于换出土地的价值时的帐务处理。当换入土地的价值低于换出土地的价值时,应当收到差价补贴。如果原土地未作价入帐,应按所收到的土地补贴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倘若原土地已作价入帐,则应按所收到的土地补贴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换入土地的价值高于换出土地的价值时的帐务处理。一旦换入土地的价值高于换出土地的价值,需要支付差价补贴。如果原土地未作价入帐,应按所支付的土地贴补金额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款”等科目;倘若原土地已作价入帐,则应按所支付的土地贴补金额借记“无形资产-土地所有权”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款”等科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买卖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哪些意思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哪些意思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流程:(一)提出申请。(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七)资料归档。(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
    2024-02-04
    4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入股有哪些意思
    农村土地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4-28
    188人看过
  • 可以在农村买卖土地吗
    不能做生意。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承包人非所有权人农村住宅建设需要宅基地的,应依法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府审查后向县政府报告。目前国家也不能完全开放住宅基地转让的控制,住宅基地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自由转让。农村买卖土地建房合法吗农村买卖土地建房不合法。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与单位不得对土地进行自由买卖。建房时建房户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标准,且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
    2023-08-05
    33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有没有买卖权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没有。农户没有权利买卖土地。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5-09
    500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村民开荒土地被征收有无标准(一)什么是四荒地四荒地,也就是农民说的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二)能不能擅自开荒?严格的说,不能,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大多归农村集体,在集体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荒不符合规定。(三)已经开荒的怎么办?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就是说地你可以接着
    2023-03-14
    2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确权之后会颁发农村宅基地证,这个证书可以证明你有权利对你家宅基地上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不能用来买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
    2024-04-25
    1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30年不动政策是什么意思?
    一、农村土地30年不动政策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在二轮承包时,实行30年不动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鼓励农民在土地上增加投入(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差地改良等),以及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等。当然土地30年不动并不是绝对,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幅度调动。比如将过世、出嫁及户口迁出者的土地收回,分配给符合土地承包条件且没有土地者,或村集体预留机动土地用于分配。二轮承包刚开始几年还有所调动,后来多数村集体都未进行过调动,便成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确权进一步落实不动政策土地确权过后,便进一步落实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无地农民在二轮承包到期前,要想分得土地的机会将变得微乎其微。村中有预留机动土地或可进行小幅度调动的情况下,一定要赶在确权前争取土地承包权,不然只能等到2027年二轮承包结束了。二、30年不动不代表可以继承?农民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归集体。土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指哪些意思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确权流程如下:1、入户调查: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2、测量制图: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3、公示审核: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土地没有确权的后果: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
    2024-05-22
    4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买卖过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合同、税收收据等,有的还需要其他相关证件。买卖双方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登记,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农村房屋转让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籍在同一村才能进行办理。农村土地买卖合同书土地买卖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
    2023-07-04
    325人看过
  • 卖房土地出让什么意思
    房子都是建造在土地上的,所以在卖房子的时候需要连同土地一起出让,每个地方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不一样,按照标准缴纳就可以了。一、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公式: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容积率修正系数×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年期修正系数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2023-02-23
    19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
    土地越来越值钱,农村宅基地也备受关注,很多人都想要去农村购买宅基地,在宅基地上面建住宅。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另外,农村宅基地买卖很容易出现反悔现象,买卖交易的隐患不小。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农村宅基地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三、农村宅基地转让易出
    2023-05-05
    58人看过
  • 农村可以进行土地买卖吗
    为什么海南东方市,到处都是农村人卖土地,土地不是国家的吗买卖土地是违法的,但是买卖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
    2023-02-21
    471人看过
  • 农村土地买卖需要过户吗
    不可以买卖。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本身不可以买卖,但供销社的房屋可以作为住宅买下来,其所用土地(包括院子)可以自由使用。还有一点应注意:户口在本村,此前在本村无住宅。另一做法是以户口在本村,且已成家、在本村无住宅的子女的名义购买。1、农村宅基地可在本集体内转让,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房。现阶段国家也还不能够完全放开对宅基地转让的控制,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2、《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条规定隐含着国家允许农村住房进行转让的内容,但仅限于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3、现阶段国家也还不能够完全放开对宅基地转让的控制,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
    2023-05-31
    390人看过
  • 建议应制止农村土地买卖
    针对现在由于农村土地非法买卖,加剧了可用耕地紧张局面,而且使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来源与保障,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四川省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广元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赵明光建议应制止农村土地买卖。赵明光代表告诉记者,农村土地非法买卖的危害:一是使集体所有制受到侵害和冲击。农村土地非法交易就使一些单位和个人,成为农村集体土地实际上的所有者,使得大量的集体利益流入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腰包,集体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减弱了集体经济力量,冲击集体所有制,可能会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受损。二是减少耕地面积,加剧了我国的土地危机,削弱了农业基础。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粮食状况相当严峻,耕地的日益减少,人口的不断增加,使我们面临着一场长期的土地危机,成为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三是破坏了城市和乡镇建设规划。农村土地非法买卖,由于缺乏先期规划、急功近利,一旦城市或乡镇需要进行建设规划时,
    2023-04-22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买卖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在土地买卖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同时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家需要符合当地的土地使用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 更多>

    #土地买卖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3
      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即“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指村委会将承包到户的农地通过租赁的形式集中到集体(称为反租),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然后将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市场的方式承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者从事农业经营的公司(称为倒包)。其内涵就是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明确土地归集体的所有权、农民一定30年不变的承包权基础上,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双赢的前提下,本着有偿转让、参与
    • 农村土地的卖卖买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30
      农村土地不能买卖。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 2022年农村买卖婚姻意思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9
      1、结婚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包括双方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就是买卖婚姻。买卖婚姻的主要表形式有换亲、转亲、童养媳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买卖农村自家二手土地注意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有人咨询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问题,法律实践中也有宅基地买卖的纠纷,因此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1.《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宅基地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户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2.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根据《土地管
    • 农村土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农村土地买卖合同有效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1、土地不允许买卖,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2、买卖土地,实质上买卖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所以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3、就所介绍案情分析,本案实质上并不是买卖土地,本案在实质上应当是自愿交回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