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能起诉维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5:33:13 383 人看过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可以起诉维权。当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行为时,对公民、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造成侵害的,被侵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一、行政机关妨碍行政诉讼进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妨碍行政诉讼进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妨碍行政诉讼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果还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法院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

7、对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参与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如何维护权益?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如何列明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列明:(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
    2023-07-11
    401人看过
  • 行政滥用职权之理解
    目前,我国行政法理论界对什么是滥用职权争论较大,有些学者参考国外情况列举了很多滥用职权的表现。笔者认为,首先应当统一滥用职权在理论上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才能较准确地把握滥用职权的表现。所谓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具备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并且其行为形式上也合法,然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目的违反法律、法规赋予其该项权力的目的。滥用职权实际属于权力的不正当行使。构成行政滥用职权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行政机关实施了属于其权力范围内的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权力,应当是自己的权力。如果行使的权力不在其范围内,则构成超越职权而非滥用职权。有实施行为的主题资格是滥用职权的第一个条件,这是与超越职权的最大不同之处。2、行政机关实施了行为,如果行政机关仅仅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的意图,而客观上并未实施任何行为,也不构成滥用职权,并且这时的行为在形式上应当符合行政行为的过程要件,否则,一般应分别依据《
    2023-06-06
    265人看过
  • 行政权力与行政权力滥用的关系
    行政权力滥用直接根源于行政权力的特征极其运行过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权力的手段性导致行政权力滥用行政权力派生出于政治权力,是对政治权力的具体运用,它必须执行公民或国家立法机关的意志。行政权力的这种手段性是正当的,但是担负行政官员利用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下谋取私人利益时,便把行政权力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手段性变成了获取私人利益的手段性。2.行政权力的独立性导致行政权力滥用行政权力往往掌握在少数行政官员的手里,因此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这些官员不可避免的为获得自身的特殊利益,把权力的独立性演变成权力运用中的我制约性,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来获取行个人利益。3.行政权力的一元性导致行政权力滥用为了确保行政权力实施的强度和执行的有效性,行政权力必须是一元的,行政权力必须集中统一,上下级之间责任明确,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命令。但正是由于行政权力的这种威慑力,使得拥有行政权力的官员常常把行政权力
    2023-06-07
    99人看过
  • 可以起诉民警滥用职权吗
    可以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人民警察有滥用职权,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依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
    2023-04-17
    336人看过
  • 政府机关辅警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政府机关的辅助警察,一般不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说不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一、违规上户口会受到什么处罚违规上户口的,会处罚上户口的工作人员。前述工作人员给他人违规上户口的,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滥用职权罪。二、夫妻能否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犯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如果一方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则夫妻不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因为该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方才能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责任人。
    2023-03-16
    312人看过
  • 行政机关超越职权侵害公民权益如何维权?
    我国行政机关架构复杂,很多时候人们很难准确找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因而对于行政职能部门是否超越职权也不得而知。因此当公民合法权益因行政职能部门超越职权导致的话,首先确定是否属于行政职能机关超越职权的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1、从横向关系上认定。横向的超越职权是指无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业务主管范围,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权限的职权。2、从纵向关系上认定。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实施的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3、从程序上认定。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限。4、从内容上认定。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幅度、手段等情形。5、从有无权限上认定。指行为人没有依法获得或受委托取得行政职权,在完全不具有行政职权的情况下,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使了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公民、
    2023-03-13
    68人看过
  • 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能一起用吗
    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滥用职权罪,在此后颁行的大量法律法规中,特别是附属刑法规范中多次出现“滥用职权”一语,并逐步明确滥用职权者的刑事责任。1997年修订的刑法规定了滥用职权罪,在立法模式上采用总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即以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概括性的规定滥用职权罪,以徇私枉法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罪,放纵走私罪等为滥用职权罪的具体规定,做到了纵横结合,相互协调,形成了对滥用职权行为的定罪和处罚体系,使惩治滥用职权行为进一步法制化和规范化。综合考察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主体范围过窄刑法将渎职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规定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解决了对这类人员滥用职权无法可依的问题。但这种立法存在以下不足:1.同我国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的规定不协调。根
    2023-06-11
    214人看过
  • 滥用职权行为与滥用职权罪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有何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
    2023-03-09
    441人看过
  • 起诉滥用职权有法定期限吗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时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64人看过
  •  警察滥用职权抓人如何维权
    向上级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表达警察无故抓人的问题以寻求合理解决的方式。警察抓人时应先出示警察证件并表明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手续,事后可以补办相关手续。特殊情况指情况紧急,对正在逃跑或有逃跑迹象或抗拒可能的,以及当场被指认违法犯罪的情形。以下是几种可以表达相同意思的方式:1.向上级公安机关报案;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方式的目的是向相关部门表达警察无故抓人的问题,以便得到合理的解决。警察抓人应当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特殊情况一般指的是情况紧急,对于正在逃跑或有逃跑迹象或抗拒可能的,以及当场被指认违法犯罪的。举报警察滥用职权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安全的重要力量,但如果警察滥用职权,则是
    2024-01-19
    415人看过
  • 怎么起诉法院滥用职权
    法院滥用职权造成这案件出现错判、误判的,如果是一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以此来举报法官。一、行政诉讼上诉的条件上诉是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上诉是行政诉讼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唯一动因。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能够提出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2023-03-28
    229人看过
  • 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怎么维权
    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侵害村民权益的,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还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反映,由人民政府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是否具备该后果,是滥用职权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滥用职权罪的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罪侵犯
    2023-06-03
    190人看过
  • 滥用职权抽地直接起诉可以吗
    滥用职权征地直接起诉可以吗在征地的过程中有滥用职权行为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
    2023-04-17
    385人看过
  • 如何在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时进行维权?
    公司董事滥用职权可以按以下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现董事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先向监事会或者监事提出书面申请,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1、监事或者监事接受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2、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3、紧急情况下,不立即提起诉讼对公司拟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2023-07-03
    44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在行政诉讼中,与行政案件无实体上的利害关系,不受行政判决结果约束,只是为了帮助人民法院査明行政案件事实,正确处理行政争议,而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更多>

    • 网上举报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怎么举报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30
      网上举报滥用职权的方式:可以拨打政府热线,若想匿名,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的匿名举报信箱投递或者拨打你们当地检察院举报电话。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检察院起诉滥用职权罪,能判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检察院公诉的罪名只是法院判决的参考依据,法院应根据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 政府机关辅警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1
      政府机关的辅助警察,一般不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说不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 辅警机关是否属于滥用职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
      公安机关所聘请的辅警是不属于滥用职权的主体的,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怎样起诉警察滥用职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8
      告警察滥用职权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