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的物权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09:01:23 492 人看过

1、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不动产物权登记与否不是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亦非能够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一、企业不动产登记消灭与变更有哪些区别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不动产物权,在各国都是法律最重要的内容。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又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法律第九条的规定表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登记原则上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例如,当事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房屋合同后,只有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后,才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不经登记,就不会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此外,不动产物权登记还可以派生出不动产物权登记推定真实的效力,即除有相反证据外,法律认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这既是不动产物权交易安全性和公正性的需要,也是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对相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而取得该项权利的人,法律认可其权利取得有效并予以保护。

二、买卖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有效吗?

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购房合同怎么办理

购房合同必须与开发商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之间订立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房地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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