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20:14 388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有:

1、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

2、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

3、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

4、财政部或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免征项目。

一、车位契税新政策

因为车位也是属于商业性质的,所以税费是按照商业税费来缴纳的,如下:

1、契税:评估价*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

3、印花税:评估价*0、05%;

4、登记费:550元/宗,每增加一证收取10元工本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规定,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等)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南京市为3%)。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二、西安的商品房契税怎么计算

1、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契税相关文章
  • 企业改制契税减免情况有哪些
    (一)企业改制:企业按照整体改制有关规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二)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三)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一、企业改制重组契税的优惠政策?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权属转移,包括出资方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出资、公司设立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等一系列行为。根据财政部
    2023-03-21
    261人看过
  • 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征免土地使用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古迹自用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土地,畜牧渔业;(6)批准复垦的土地和用于重建的废弃土地,自使用月份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7)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财政部另行规定。工业用地一年要交多少土地使用税。2。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不仅是固定资产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入账金额,还包括土地购买价款、开发用地成本、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和证明费,加上核心空调、智能建筑设备、新建建筑初装费、采暖费锅炉等设备的给排水、采暖用水都离不开房地产防腐设备的价值。土地计入房地产原值计算征收房地产税时有一种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地产面积的2倍计算确定房地产原值地价;
    2023-05-02
    2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适用哪些情况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的占有,而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即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从事民间的借贷活动。2、抵押承租和承包。即承租方或承包经营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承租企业或担保承包企业的经营者,如果没有完成租赁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经营目标。出租方或发包方有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优先受偿。3、担保其他债务的履行。在其他涉及金钱给付或者可以以金钱估价的债务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2023-04-26
    235人看过
  • 山西省土地使用税减免情况是什么?
    一、山西省土地使用税减免情况是什么?(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未发生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二)应取得合法的房屋、用地手续,即必须有县以上政府颁发和批准的房产证和用地文件或土地使用证书。(三)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产业、有关国计民生或吸纳安置下岗、失业职工较多的企业,应重点给予扶持。(四)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企业改制或市场变化等因素造成亏损的企业。(五)省局2011年晋地税税一便函【20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减免税审批流程和文书资料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有特殊明确理由的,原则上不得上报减免税?(一)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内的企业用房用地。(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的企业用房用地。(三)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用房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用房用地。(四)对通过减免税达不到帮助企业
    2023-04-18
    119人看过
  • 变电站免交土地使用税吗
    为了便于各地贯彻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现将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1、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2、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3、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按照税法规定,2018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
    2023-03-22
    423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要交吗
    不用的,这个契税,根据根据《契税法》第二条规定,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所以说,这个情况是不用交这个契税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相关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
    2023-08-05
    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使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基本含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国家利益以及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2.收回国有土地的程序3.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二、收回国有土地的程序的内容包括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
    2023-06-03
    466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怎么变更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划用途和规划参数下的土地市场价值的30收取。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先行进行收储后,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023-02-23
    143人看过
  •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购房契税新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
    2023-07-21
    474人看过
  •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具体是什么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1、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期间仍未办理了;3、出资人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4、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隐名股东如何变更为显名股东未实缴出资责任的承担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第一款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
    2023-08-10
    15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契税什么时候交
    土地出让金契税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从纳税人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即可开始缴纳契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缴纳如何计算1、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问题、契税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成交价格。实施细则第九条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因此,土地出让缴纳契税的依据应为市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与受让人取得土地的交易价款的总和。纳税人即土地受让人应纳契税=(土地出让金总额土地交易价款总额)4%。若土地交易价低于成都市的基准地价,则按基准地价计税。2、关于划拨土地转让如何征收契税问题,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
    2023-08-16
    470人看过
  • 契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一、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二、契税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
    2023-05-22
    19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在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出让人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其中包括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且未获批准、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及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情形。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如果出让人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则可以称之为“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指的是在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出让人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
    2023-11-18
    462人看过
  • 免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近期,某市地税部门在开展对一些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所涉及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中,通过对所涉及的开发产品、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等相关账户的实地检查,发现纳税人对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包括与之相关的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土地增值税及营业税没有准确区分,容易带来涉税风险。房地产是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房地产中的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出台,以前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出现了一些细节上的变化。因此,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要区分投资主体、被投资行业及股权转让三种情况确定土地增值税征免。第一,要区分投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对外投资
    2023-05-05
    14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契税
    词条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契税
    相关咨询
    • 土地变更可以免契税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有: 1、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土地; 二、依法征收或占用土地,重新承受土地的; 3、承担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荒地; 4、财政部或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免征项目。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有哪些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
    • 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1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
    • 土地使用权是否还可以免征契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9
      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免征契税,如土地用于国家公共事业、土地被征收、新开发的农业用地等均可免征,但大多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房屋买卖都需要缴纳契税。
    •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土地权属变更的形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9
      中国土地权属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乡、村集体经济组织;②依法直接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③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④跨地区国有工程设施一般以业务主管机关为土地登记单位。非法占用、买卖、租赁土地形成的用地单位,均不能成为土地权属单位。土地权属变更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依法征用或划拨土地,依法有偿出让、转让土地;②新建、扩建、改建、买卖、继承、赠送、交换、分割地上建筑物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