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刑讯逼供所得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4:33:09 233 人看过

孙*利表示,《规定》参照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对行政案件证据的收集、调取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公安部:限制公民自由应当场告知家属

公安部日前在其网站发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而修订前的《规定》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新《规定》要求,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强制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强制措施。

新《规定》明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新《规定》指出,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新《规定》明确,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新《规定》指出,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新《规定》指出,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此外,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二、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制回执单交报案人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交报案人,写明案件查询方式和联系方式,以方便报案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规定》还补充完善了治安调解程序,将多发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纳入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当事人和解制度,对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派出所刑讯逼供怎么提供证据
    一、派出所刑讯逼供怎么提供证据刑讯逼供应这样举证:首先,医院的伤情证明可证明当事人受到了伤害;其次,当事人的证言或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所受伤害是由刑讯逼供导致。最后,举证责任在刑讯逼供案件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
    2023-03-29
    399人看过
  • 刑讯逼供证据有效吗?
    刑讯逼供所获的证据一般是没有效的。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应予排除,是无效的;2、对于非法定程序获得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无法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也应予排除。如何判定刑讯逼供罪?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主要看其是否满足犯罪四要件标准。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
    2023-08-04
    372人看过
  • 怎样取证刑讯逼供证据
    刑事责任年龄
    一、怎么收集刑讯逼供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首先要由你本人来证明有可能被刑讯逼供,或者提供可供调查的线索。(一)牢记侦查人员的警号和长相。(二)牢记被刑讯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受创部位。牢记时间,是因为现在要求讯问时要同步录像,所以不大可能再出现一边打一边讯问的情况,更大的可能是先打一顿,打得你老实了再开始讯问。那么就会出现被提押时间和开始讯问时间之间存在空白期的情况;而在排除非法证据的时候,这是重要的可疑线索之一。前段时间广东省高院对一宗案件判处无罪,认定被告人有罪供述无效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在被提押后、讯问前存在空白期。要牢记地点、方式、受创部位、甚至包括自己当天穿的衣服等各种细节,是因为在排除非法证据的时候,这些都属于重要细节。如果你记错了,前后说法不一致,那也很难取信于调查人员。二、商业刑事案件进入审讯室会被打吗如果是涉嫌犯罪,在公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还会审问,地点是在所羁押的看守所内。三
    2023-04-02
    50人看过
  • 口供能作为定案根据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口供能作为定案根据吗口供就是受审者口头陈述的供词,在证据的发展历史中,口供一直是一种最古老的证据,历来受到重视,如何正确认定被告人的口供的证明力,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关系到司法公正,意义重大。就口供而言,由于绝大多数情况下口供都是直接证据,因此认定了口供,就等于认定了基本的犯罪事实。封建统治者认为“罪以供定,犯供最关紧要”,这一观点奉行口供至上,必然导致刑讯逼供。新中国成立以后,封建余阴仍然影响我们,刑讯逼供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执法人员仍然过度的迷信口供,忽视对其他证据的收集,至今为止,口供至上仍是发生错案的主要原因之一。二、口供是否可以进行更改证人证言,当然是可以修改,但如果作伪证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个刑事案件,包括很多证据,被告人的供述,物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文书等,单独改某一个证人的证言,对于案子是没有决定性的影响,不可能出现改判的。罪犯的口供不可以改
    2021-12-04
    52人看过
  • 根除刑讯逼供,必有副作用
    近日,赵*海一案再次引发公众的关注,刑讯逼供!还是刑讯逼供!!人们不禁要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彻底根除刑讯逼供使得无辜民众不再蒙冤?办法是有,当然这个办法不是处理几个打人的警察,惩处几个不负责任的法官那么简单,不从制度上进行改良,处理再多的人也无济于事。彻底根除刑讯逼供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嫌犯的口供不再是合法的证据,换句话说就是赋予嫌犯沉默权。我们经常能在美国的影视剧中看到,每当警察抓到嫌犯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像和尚念经一样背诵着“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没错这就是著名的米*达规则。很多人了解美国的沉默权,往往是从这个米*达规则上开始,很多人误以为米*达规则规定了嫌犯的沉默权。其实,沉默权是美国宪法第5条修证案规定的“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米*达规则只不过是使得沉默权得以延伸,认为公民不自证其罪的权利不仅适用于正式
    2023-06-03
    168人看过
  • 以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应予排除
    中央政法机关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份文件,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办理死刑案件时,必须做到一切都要靠证据说话,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必须做到对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必须做到用合法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经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央对这两个规定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
    2023-06-03
    284人看过
  • 被刑讯逼供没证据怎么办
    被刑讯逼供了身体伤痕就是证据。如何保留被刑讯的证据或者线索1、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即使被刑讯逼供了,也尽可能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因为公诉人、法官有可能会无视你提出的“被刑讯逼供”的抗辩理由,而直接以你的有罪供述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如果作了有罪供述,后面被判有罪的风险就会急剧增大。如果被折磨得痛苦了,可以以装死、惨叫、暂时承认但做笔录时死都不认等方式来换取短暂的环节;如果被折磨得实在受不了、按着办案人员的意思认了,至少你可以用最后一招:不签名。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如果做笔录的时候有监控,且是先被折磨到你服软了再带到监控下做笔录的话,绝对不要承认!有罪供述的监控视频证明力是很强的,在此情况下身处不利地位的你,要承担推翻有罪供述视频的举证责任,困难很大。还有一点:笔录往往会在最后面多记一句:“问:你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答:没有。”要是遭受了刑讯却发现笔录里面有这句,千万别签名
    2023-06-01
    490人看过
  • 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不能采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昨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解疑释惑死刑案件的证据必须最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涉及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问:如何理解证据裁判原则在办理死刑案件中的重要作用?答: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在认定事实和采信证据上绝对不容许出任何差错,必须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使办理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认定案
    2023-06-03
    308人看过
  • 刑讯逼供的证据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无效。《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2024-05-03
    108人看过
  • 刑讯逼供证据无效的法规是什么
    施行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取到的证据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首先,以此类侵权方法搜集得来的供词和证人证言等言辞性证据,均应被视为无效证据而予以废弃;其次,若所得物证与书证,并非通过法定程序获得并严重干扰了司法正义,又无法进行充分的补正或合理的解释时,同样应将其排除在外。《刑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4-04-30
    432人看过
  • 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口诀
    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的。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的。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1、它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阐述,而不是推测或分析意见;2、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所以,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证词更客观;3、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感知或传闻情况的反映,所以,可能受到证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4、证人证言的来源和证明的问题范围十分广泛,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一种证据。证人证言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1、证人知道案件的情况,证人依法出庭作证的,其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2、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8-13
    201人看过
  • 刑讯逼供用到的证据一定要归公安机关的吗?
    公安局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不能使用。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并且不能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来使用。只要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都应当予以排除。一、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据种类有什么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据种类如下:1、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2、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3、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非法证据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威胁或冻饿晒烤等精神折磨的方式为手段,通过直接侵犯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而获得的。二、审查证据怎么进行审查证据的进行:1、对于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分析,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2、注意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现象,讯问程序是否合法;3、注意审查书证收集的主体是否合法;4、不能以被告人品格来作为认定其是否犯罪的证据等。
    2023-03-05
    130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收集,如何认定刑讯逼供
    如何收集刑事证据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一步重新去收集证据,仍然是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如实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在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作出正确的结论。收集证据的大量工作是在侦查阶段进行的,收集证据是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但是,在
    2023-06-03
    418人看过
  • 公安局抓人用到的刑讯逼供证据怎么找
    公安局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是不能使用的。对于侦查机关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都应当予以排除。一、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非法证据排除有以下程序:1、程序启动;2、法庭初步审查;3、控方证明;4、双方质证;5、法庭处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二、恐吓罪如何进行取证?恐吓罪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
    2023-03-0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刑讯逼供后根据口供合法收集的物证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毒树之果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即楼上所说的根据合法程序提取的凶器,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 能否将刑讯逼供的口供作为证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4
      在司法实践中,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通常被视为无效的。首先,这些证据包括供述和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应当排除,因为它们不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于未经法定程序获得的物证和书证,如果它们对司法公正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或者不能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补正或作出合理的解释,那么它们同样应被视为无效。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
    • 刑讯逼供的证据能作为定案依据吗刑讯逼供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5
      《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刑法》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即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对于刑讯逼供,嫌疑人要举证证明被刑讯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被关押期间,其无法与外界联系;关押几个月伤
    • 刑讯逼供形成的证据可否作为量刑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讯逼供形成的证据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当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陈述。
    • 刑讯逼供怎么办刑讯得到的口供能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吗,是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7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以向检察院进行反映。刑讯得到的口供也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