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5:23 284 人看过

一、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地役权合同,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

二、地役权的合同条款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地役权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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