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四)该第三款的内容指的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问题进行书面的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该约定的,那么即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财产的相关内容拓展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夫妻在离婚时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在进行协议时意见没有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一般来说财产的分割问题法院在处理时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限制之内进行完成的,如果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的延长处理的时效。
三、夫妻财产应该怎么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理解是怎样的
237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怎么认定
53人看过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115人看过
-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效力相关内容。
483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应该如何运用
394人看过
-
第五百条规定:民法典关于当事人
393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关于子女姓氏释义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22根据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协商以谁的姓作为子女的姓氏。如夫姓王,妻姓李,其子女可以姓王,也可以姓李。目前,我国多数子女随其父亲的姓。
-
第一百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的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对孩子的姓氏的规定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2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释义】本条是关于子女姓氏的规定。
-
民法条文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5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
-
民法解释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是什么法律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6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