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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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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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计抵减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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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一)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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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是指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3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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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算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8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是加计抵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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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定义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