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申请门槛放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5:14:07
308 人看过
11月14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消息,进一步放宽在宁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门槛。即日起,符合“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等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可申请。
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的《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定,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与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可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保障面积人均2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连续领取租赁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4个月。
2017年10月市政府再次研究决定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条件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标准、惠及范围更广。
此次调整,究竟调整了哪些内容
1、将申请条件中“需连续缴存社保与公积金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2、将“收入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3、将“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调整为“提供租金发票、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申请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多吗
由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都是免费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政策去年出台后,申请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不算多,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扩大南京的城市辐射力,将更多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保基本、惠民生、促稳定”、吸引人才和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创造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南京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43人看过
-
南京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10人看过
-
南京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政策
362人看过
-
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79人看过
-
南京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流程
185人看过
-
外来务工人员在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
14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租赁登记
词条
#房屋租赁登记
最新文章
#房屋租赁登记
相关咨询
-
有没有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享受南京市租房补贴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2016年7月起,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三类人群”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在南京纳税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均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2、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其中,“住
-
南京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2下列三类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补贴:第一类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包括:在江南六区且满5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本科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南京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南京自主创业;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南京没有自有住
-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外来务工人员怎样申请公租房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7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稳定收入、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毕业未满5年的本科以上新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政府筹集的公租房,与此同事,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公租房来也变得容易一些了。新《办法》规定,凡是在南京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
-
外来务工人员怎样申请公租房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一)公租房申请 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公租房
-
外来务工人员怎样申请公租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51、外来打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履行如下相关手续: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3)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