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我国的环境噪声也是我们国家现在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相关的环境噪声的处理的问题,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夜间施工单位扰民怎么举报
1、找环保局投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什么是噪声与环境噪声?
460人看过
-
环境噪声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445人看过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有哪些
111人看过
-
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363人看过
-
环境噪声污染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44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失鉴定的相关指标有哪些
429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有关环境噪声的标准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3环境噪声标,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规定。制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各国大都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本国和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包括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内噪声标准,是环境标准的一种。制定这类标准的目的是控制噪声对
-
环境噪声的标准是什么,环境噪声标准的内容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2环境噪声标,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规定。制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各国大都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本国和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包括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内噪声标准,是环境标准的一种。制定这类标准的目的是控制噪声对
-
噪音属于环境污染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3由于噪声污染的声音都是人类活动发出来的,可以找到活动的发出者,并且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严重了影响的人的身心健康,此时是要被认定为污染的。具体的污染来源是排除自然界之外的所有人类活动,能够达到污染标准的都是噪音污染。
-
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如该施工现场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某个施工阶段)检测结果及报告,是由当地环保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和出具的。并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规定时。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我国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是按不同的区域类型进行划分的,分为4类。其中: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