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之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6:21:17 333 人看过

对以下三种法定情形,赠与人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这一法定情形要求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严重侵害的行为。受赠人因过失实施侵害行为的,则不包括在内;二是侵害的对象应为赠与人本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这一情形也必须具备以下一定条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包括法定的扶养义务和约定的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这一法定情形必须发生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并且不履行的义务必须是赠与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法定撤销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须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死亡,由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赠与撤销权;赠与人虽未死亡,但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赠与人的监护人行使赠与撤销权。

2、须赠与人的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所致。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与赠与人法定撤销权一年的行使期限不同,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不履行赠与义务的几种法定情况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赠与合同成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事变更,致使赠与合同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赠与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两个:

1、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仅包括经济收入的显著减少,还包括支付的显著增加的情况,比如赠与人已经丧失经济来源或者赠与人家庭的其他人员丧失经济来源、赠与人家庭出现了需要支付大笔资金的病人等。

2、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直接影响到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状况。是否严重影响,应参照赠与人家庭原有的生活标准。

上述两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否则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法定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赠与
    2023-03-02
    12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情形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一、无偿赠与合同是怎样规定的无偿赠与合同规定如下:1、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有义务交付受赠人的财产。赠与人应当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方式,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产生物权转让,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登记才能转让的财产,如在登记后转让;2、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已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物权转让的,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赠与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3、赠与合同成立,
    2023-03-08
    401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
    2023-03-24
    240人看过
  • 不履行赡养义务赠与合同会撤销吗?
    一、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行使《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很多人因为这一条误以为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就绝对不能撤销了,但是,法律考虑的还是蛮周全的,凡事都可能有例外哦,请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则不满足上述法条(二)款的规定,赠与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并且受赠人在撤销权行使时,要返还财物给赠与人。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说到赡养,很多人可能误认为只有在老人家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才需要给予老人赡养费,还有些人认为
    2023-04-16
    194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行使任意撤销权有什么条件吗行使任意撤销权,只要在权利转移之前通知受赠人即可;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是:在赠与人还没有交付赠与物或者做转移登记;赠与合同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根据2021年实
    2023-02-04
    311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效撤销情形有哪些
    将动产或是财产等赠与给他人的时候,为了进一步确定赠与性质,大部分人都会要求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一般赠与合同签订后就生效了,但赠与方可能会有反悔的情况,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无偿赠予可以要回来吗钱还没有支付,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怎么解决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解决房屋赠与合同纠纷,首先要看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有效;赠与合同有效的,按照合同约
    2023-04-06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分赠与合同撤销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甲承诺赠送给乙5000元,已经交付3000元,后来乙和甲之子发生纠纷把甲之子打成重伤,此时甲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乙返还3000元。对于赠与合同,不管一般还是特殊,如
    •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有一个老太太,其女儿已离开人世,女婿也精神失常,她将自己的20万元积蓄赠与5岁的外孙女,并购买一套住房(房屋产权是外孙女)和外孙女一起居住,还约定以后由外孙女扶养老太太。现在,其外孙女结婚后竞要撵老太太走,不让其和他们一起居住。请问,这位老太太现在还能要回这20万元钱吗答: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
    • 如何区分赠与合同的撤销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甲承诺赠送给乙5000元,已经交付3000元,后来乙和甲之子发生纠纷把甲之子打成重伤,此时甲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乙返还3000元。对于赠与合同,不管一般还是特殊,如
    • 如何区分赠与合同的撤销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甲承诺赠送给乙5000元,已经交付3000元,后来乙和甲之子发生纠纷把甲之子打成重伤,此时甲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乙返还3000元。对于赠与合同,不管一般还是特殊,如
    • 如何区分赠与合同撤销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甲承诺赠送给乙5000元,已经交付3000元,后来乙和甲之子发生纠纷把甲之子打成重伤,此时甲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乙返还3000元。对于赠与合同,不管一般还是特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