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市某区因道路扩宽工程需迁出xx村部分房屋。该村村民王先生住房在被拆迁范围,因王先生与他人有纠纷担心房屋补偿款被查封,2011年7月以段先生(其外甥女婿)名义与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了房屋拆迁范围及补偿安置方法。截止涉案开庭之时,开发区管委会共以货币化补偿形式补偿了段先生551070元,以房屋形式安置面积208.26㎡,按照协议剩余安置面积以货币化补偿形式计630717.75元,开发区管委会未支付。段先生遂起诉要求开发区管委履行该安置补偿协议,支付剩余货币补偿。
法院判决
撤销原告段先生与被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2011年7月27日签订的《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律师分析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应当真实合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本案中段先生并不是订立的《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拆除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被告开发区管委会在履行签订相关协议过程中,在没有认真核实被拆除房屋的实际所有人的情况下,与段先生签订了《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明显与事实不符,应予撤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如遇到征收问题,房屋的补偿只能给到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调查,否则,即使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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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范围是指政府在实施城市规划时,根据规划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通常需要拆迁的范围较大,涉及到大量的房屋和居民,需要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拆迁范围通常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公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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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了,拆迁还能维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5-31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2、房屋估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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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约的拆迁补偿协议能追认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如果这个动迁协议是预征收协议,那么是附条件生效的,需要片区内签订的人达到一定比例才可以开始征收。如果没有达到,征收不会开始,也不会有其他合同。如果这个动迁协议就是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后续不会有其他合同了,只需要双方就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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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能证明房屋拆迁到位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3居委会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资格证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拆迁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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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拆迁协议后不搬迁能得到补偿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91、不可以。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