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最长履行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1:00:38 5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二、采购合同最长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对于《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和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在债务纠纷中的适用,应理解为: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三、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有些种类的合同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办理专门手续,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既可。双方也可自愿公证。经公证后的合同,证明力要强于未公证的合同。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附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约定补充不能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债务人不能确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履行或者债务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诚信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体现。一、合同履行时间一般是多长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履行期限;协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要求对方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
    2023-03-15
    65人看过
  • 最长合同期限可延长
    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变更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随时变更合同。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当合同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时,可以更改合同的期限。可变更合同的期限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都可以变更。情形包括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23-07-07
    122人看过
  • 长期采购合同一般为几年
    长期合同采购是指采购商和供应商通过合同,以稳定双方的交易关系,合同期一般在一年以上。在合同期内、采购方承诺在供应方采购其所需产品,供应方承诺满足采购方在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等方面的需要。一、采购订单有合同效力吗采购订单不具有合同效力。采购订单只是合同成立的一项内容,并不属于采购合同,也不具备采购合同效力。只有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订单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合同的相关效力。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生效要件:1、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成立采购合同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3、采购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一、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二、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
    2023-03-17
    188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催告期限是多长?
    对于履行合同催告期多长时间,法律对这方面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规定“催告的合理期限”,该合理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处理方式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
    2023-07-08
    227人看过
  • 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及履行原则
    一、采购合同签订流程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如下:1.发布采购信息。2.遴选供应商。遴选供应商是直接关系到采购合同授予是否公正的一个关键环节。3.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4.审定合同文本草案。由于公共采购关系到公众和社会利益,所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必须按照特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5.签订合同。6.合同签章。合同签章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7.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最具实质意义的环节。8.合同备案。二、采购合同的履行原则采购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
    2023-05-03
    373人看过
  • 采购合同分包履行不可随意性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那么,笔者就采购合同的分包责任履行不可随意性以下三点。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就应当接受采购合同的约束,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可随意将中标、成交后签订的合同分包给其他第三人完成;但是,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对完成其中的某些部分工作不一定具备优势,将部分工作交给在这方面具备优势的第三人完成,可以使合同得到更加有效地履行,对采购来说也更加有利方可分包履行采购合同(前提是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不可随意性)。因此,需要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而不可能随意性分包给无这方面采购优势的第三人履行。同时,
    2023-06-13
    233人看过
  • 电梯采购合同履行地怎么界定
    电梯采购合同如果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是货币的,接收货币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法律对合同履行管辖是如何去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
    2023-03-11
    86人看过
  •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可以采取分包方式履行以及分包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如何承担。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就应当接受合同的约束,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对完成其中的某些部分工作不一定具备优势,将该部分工作交给在这方面具有优势的第三人完成,可以使合同得到更加有效的履行,对采购人来说也更加有利。因此,需要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同时,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对于分包项目不能推卸责任,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基于上述情况,本法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允许中标
    2023-04-24
    406人看过
  • 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
    一、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若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了补救措施。具体如下:1、《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因此,若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3、我国
    2023-05-03
    270人看过
  • 采购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1、全面履行原则《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2、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1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及权利过户的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2注
    2023-08-17
    324人看过
  • 采购合同履行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采购合同履行的主要原则如下:(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4.履行地点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来履行合同。5.履行方式适当。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物的履行方式以及价款或酬金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二)协作履行原则协
    2023-04-05
    361人看过
  •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1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及权利过户的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2注意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检查,如遇到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3合同履行完毕后对供货商进行评价,为下次确定供货商积累材料等。如果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1、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2、履约能力调查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1、合同的主体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2、买卖的标的物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
    2023-03-30
    35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长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其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首先,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是两年。其次,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劳
    2023-09-09
    336人看过
  • 采购合同中长期有效指多久
    一、采购合同中长期有效指多久采购合同中长期有效,是指没有明确合同的期限,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如果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
    2023-04-18
    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采购合同上权利有必要约定履行期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9
      采购合同一般需要约定履行期限。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也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以及履行期限等。但是,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所以,采购合同一般需要约定履行期限,没
    • 政府采购合同中,购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吗,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不可以。因为(1)政府采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2)即使与该汽车生产商协商一致,也不得将购买量增加为40辆,因为政府采购法要求追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在民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可以追加标的物,也可以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这些行为受到限制: 1、追加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追加标的物,但必须满足三个条
    • 怎么办采购不履行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2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现实中,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可采取如下方法应对: 第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第二,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第三,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发律师函、寻求社会舆论监督如媒体曝光等方
    • 采购合同的履行规定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 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期;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违约的责任。
    • 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如何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3
      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补充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