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唆犯的司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20:09 83 人看过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被教唆者传输犯意或者强化坚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古中华法系称为造意犯,带有思想犯的痕迹。犯罪方式只能是积极的行为,但教唆犯本人可以亲自参加犯罪也可以幕后操纵实行犯,只以自己的言行去传输犯意,通过他人去实施或帮助实施犯罪。这样,教唆犯和被教唆人形成共犯关系,两者肩负共同完成犯罪的重任,共同意思联络,意志结合,齐心协力追求目的既遂。

教唆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教唆犯有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的二重性,他可以构成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又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具有相对独立性。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部分教唆行为被赋予了独立的罪名和法定刑,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也即不是教唆犯。

【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

(一)主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主观上反社会,激励他人犯罪,显示出强烈的主观恶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仅由于言词不慎或表达不当,无意间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不幸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

(二)客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他人行为并且教唆的是犯罪行为,教唆犯的成立,必须以实行犯的行为构成犯罪为要件,即实行犯行为须符合中国犯罪理论的平面构成要件。教唆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教唆犯。

从教唆方法上来看,可以是明示也可是暗示,包括收买、劝说、利诱、威胁、命令、强迫、请求、激将、挑拨、怂恿、嘱托、诱骗、授意、迷信、嘲弄、蔑视等等,可以是口头教唆,书面教唆,还可以通过打手势、使眼色等形体语言进行动作教唆。如果教唆的方法使被教唆人丧失了意志自由或者身体能力和意志能力完全被控制或强制,被教唆者没有意志表达的自由,完全成为教唆犯利用的工具,不具有主观过错,不再是教唆犯,可以认为被教唆者是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教唆者也就变成了间接正犯。

从教唆对象来看,笔者认为不一定是具体、特定的,明确的,除了刑法分则对个别煽动型教唆犯罪规定为独立的犯罪,教唆不特定的多数人去实施犯罪也构成教唆犯。

(三)客体方面而言: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要成为教唆犯,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就要构成相对因果关系内的共犯。

对于教唆的内容要具体特定,教唆内容不特定不具体的不构成教唆罪。即应该是教唆他人实施某种具体的犯罪行为或者依据一般社会观念能够推测出得某种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教唆他人实施一般的违法行为或者反道德的行为。教唆具体,并不要求面面俱到,如教唆去实行盗窃罪或伤害罪,不问被教唆者实行犯罪的手段、方式、时间、场所,在教唆中给予明确的指示。

【下列几种情形是否构成教唆犯】

(一)对已经具有犯意但犹豫不决的人,再用言词激励或行动鼓励,强化或坚定其犯意的是帮助犯还是教唆犯

帮助犯的本质特征是便于辅助他人实施犯罪,他要解决的是已经决心犯罪的人如何实施犯罪的问题,帮助犯只能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只能处于次要地位和辅助作用,而教唆犯既可能是从犯也可能是主犯,坚定犯意仍是促使他人实施犯罪,解决他人是否实施犯罪的问题,因而自应构成教唆犯而非帮助犯。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已失去教唆的意义,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

(二)被教唆者能否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于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须是教唆犯刑法第17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八种具体犯罪行为;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未满14周岁或有精神病的人)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刑法第17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八种具体犯罪行为之外的犯罪,只能将结果归于利用者,均构成间接正犯,不能成立教唆犯。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

(三)单纯灌输腐朽的不健康的思想意识是不是教唆犯

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是对青少年的一种精神腐蚀,青少年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毒害下,腐朽思想恶性发展,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但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的行为,还不是直接教唆他人去实施某一种犯罪,因此,这种行为不能视为教唆犯罪的行为。

(四)教唆犯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

如果行为人不仅教唆他人犯罪,而且向他人传授所教唆之罪的犯罪方法,这是想象竞合犯,只能作为一罪处理,应当按传授犯罪方法罪处理。如果行为人分别向不同的对象实施教唆行为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或者向同一对象实施针对此罪的教唆行为和针对彼罪的传授犯罪方法行为,那么就应当论为数罪实行并罚。

(五)教唆犯罪与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支配犯罪事实的行为。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而教唆犯只存在共同犯罪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不能称之为教唆犯,但可能构成间接正犯。教唆行为中的间接正犯主要有:利用对方主体不适格;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强迫自杀);利用欠缺故意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教唆犯相关文章
  • 教唆犯中易混淆问题的司法认定有哪些
    一、共犯教唆犯与独立教唆犯传统观点往往侧重于强调教唆犯的从属性,教唆犯依赖与共同犯罪而存在,教唆犯的定罪量刑也取决于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从属性确实是教唆犯的一般属性,但不可忽视的是,教唆犯还具有独立性,从属性与独立性是统一于教唆犯概念之中的。我国刑法第29条对教唆犯的规定就体现了这种统一性。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二、教唆行为与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因此,有人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唆使他人犯罪的行为,就是犯罪并构成教唆犯。这种理解实际上是将教唆行为与教唆犯混为一谈,将教唆犯看成是教唆行为所导致的必然且唯一的结果,这是不正确的。虽然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只要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就构成教唆犯,但也存在例外情况,现总结如下:第一,教唆犯中的被教唆者指的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023-04-16
    32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涉及“本犯”的教唆妨害司法行为
    一、本犯教唆他人藏匿自己、毁灭证据或者窝藏赃物时本犯是否存在教唆行为关于这个问题,日本刑法理论上存在教唆犯成立说”和教唆犯成立否定说”两种观点。教唆犯成立说”的理由是:第一,自己藏匿或自己毁灭证据,因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而不可罚,但教唆他人实施不能认定为缺乏期待可能性;第二,跟自己藏匿或自己亲自毁灭证据相比,教唆他人藏匿自己或毁灭证据的行为具有更高的法益侵害性。教唆犯成立否定说”的理由是,本犯作为正犯(大致相当于我们所称的实行犯”)亲自实施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作为共犯实施时也同样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此作为比正犯要轻的教唆犯就更不应该被处罚(在日本,由于是以正犯”的处罚为中心,其正犯相当于我们的主犯”,教唆犯、帮助犯大致相当于我们的从犯”)。至于日本判例的意见,一直以来,都是以本犯的教唆行为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本犯自己防御权的范围,是防御权的滥用,因而不能再以没有期待可能性为由,采教唆犯成立说。此
    2023-03-30
    53人看过
  • 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给予什么处罚
    1、对于教唆犯应给予的处罚是:(1)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教唆犯的认定有哪些1、区分罪与非罪(1)要把教唆他人犯罪与向青少年灌输
    2023-03-03
    276人看过
  • 独立教唆犯的教唆行为与相关犯罪有哪些关系
    1、独立教唆犯的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所谓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行为人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二者极易混淆,在解决独立教唆犯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关系上,我们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就是二者之间的竞合问题。实践中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以传授犯罪方法的方式教唆他人犯罪,二是既教唆他人犯罪又传授犯罪方法。对于前者,以传授犯罪方法的方式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属于一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对此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以重罪名论处,即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例如,甲、乙二人是邻居,因小事发生口角,甲一直怀恨在心,盘算着如何报复,后来甲盯上了乙刚满月的儿子,准备找人把他偷来卖掉。于是,一日,甲将自己游手好闲的同乡丙叫到自己的家中,对丙说:“你去把我家隔壁,趁甲的儿子熟睡的时候把甲的儿子偷偷抱来交给我,只要小孩不哭就没事,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我不会把你说出来的,而且事成后我不会亏待你的。”丙当场表示
    2023-05-04
    148人看过
  • 教唆犯罪却犯别的罪怎么认定
    教唆犯罪却犯别的罪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认定和处罚;教唆犯罪是指行为人以劝说、授意、收买、利诱、怂恿、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一、教唆犯如何认定主从地位?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
    2023-03-09
    123人看过
  • 教唆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教唆犯的定位
    教唆犯是否为共同犯罪要视情况而定:1、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但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2、如果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突出特点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决定实施犯罪。因此,教唆犯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类型。《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2023-08-17
    252人看过
  • 关于教唆盗窃是共同犯罪吗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教唆犯罪的人是属于教唆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教唆犯成立条件1、教唆对象关于教唆对象,存在两种观点:极端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正犯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与有责性为条件)认为,教唆对象必须是有责任的人;限制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为条件,不以正犯具备有责性为前提)认为,教唆对象可以是无责任能力的人,但必须是有一定规范意识的人,否则成立间接正犯(
    2023-03-02
    402人看过
  • 实务中怎么认定教唆犯
    一、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对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二、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刑法分则规定以唆使、煽动作为实行行为的常见情形有:1、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373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4、妨害作证罪(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
    2023-04-25
    57人看过
  • 法律规定教唆犯罪应该怎样认定?
    关于法律规定教唆犯罪应该怎样认定?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一、法律规定教唆犯罪应该怎样认定?教唆罪之成立,应具备下列四要件: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过失之行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谓为教唆罪。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应该怎样,法律并无加以限制。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教唆罪系以对特定人为之,故被教唆者必为特定之人。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我现行《刑法》关于教唆罪,系采主观主义,因其恶性重大,宜予独立处罚,此观乎《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规定,即足以显示教唆罪之独立性也。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
    2023-04-20
    142人看过
  • 定罪教唆犯的法律程序
    教唆犯的定罪处罚规定: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教唆别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教唆犯应按照他在这起共同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定罪处罚;2、教唆犯在共同犯罪行为中起到了主要作用的,就按照主犯来定罪处罚;3、如果犯罪实施者之前就已经有犯罪的意图,教唆者只是起到了帮助辅助作用,就按从犯来定罪。法律规定教唆犯罪如何认定教唆罪之成立,应具备下列四要件: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过失之行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谓为教唆罪。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教唆罪系以对特定人为之,故被教唆者必为特定之人。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我现行《刑法》关于教唆罪,系采主观主义,因其恶性重大,宜予独立处罚,此观乎《
    2023-07-01
    369人看过
  • 教唆犯的认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唆犯由于本人并不亲自实行犯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比较难以认定。我们认为,在认定教唆犯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把教唆他人犯罪与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区别开来,在认定教唆犯时严格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满的思想意识是对青少年的一种腐蚀,青少年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毒害下,腐朽思想恶性发展,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但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的行为,还不是直接教唆他人去实施某一种犯罪,因此,这种行为不能视为教唆犯罪的行为。二是要把教唆犯与以教唆的方式实行的犯罪区别开来,在认定教唆犯时严格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所谓以教唆的方式实行的犯罪,是指刑法分则把某些教唆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例如,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征刑、拘投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惩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这一犯罪,虽然也采用
    2023-04-25
    499人看过
  • 已经认定教唆犯还能否认定共同犯罪
    人民法院若已经认定了刑事案件为共同犯罪,还是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教唆犯的。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帮助教唆犯如何处罚教唆犯帮助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教唆犯本身可以参加某种犯罪也可以不参加,并同时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通过他人去实施或帮助实施犯罪。教唆犯应当属于行为犯中的“过程犯”,而过程犯具有存在犯罪未遂的空间。也就是说,在实施教唆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教唆者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教唆行为未完成的,就是教唆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九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
    2023-08-12
    440人看过
  • 一般认定教唆犯罪判几年?
    一、一般认定教唆犯罪判几年教唆犯罪判多久,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二、教唆犯应该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2024-01-13
    480人看过
  •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认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认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是行为人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或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被没有犯罪意图的未成年人,未成人实施该犯罪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认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案件结果对你的影响特别大的,那还是有必要请律师全程参与。律师能替你干两件事:
    2023-12-07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教唆犯
    词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更多>

    #教唆犯
    相关咨询
    • 教唆犯如何认定, 教唆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教唆犯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教唆犯应如何认定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对
    • 如何认定教唆犯及教唆犯的特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教唆犯的特征有哪些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决意的人。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2)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二、教唆犯如何定罪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
    • 教唆他人犯罪关于教唆犯刑事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指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罪,与教唆犯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教唆犯应当适用的刑事责任原则。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不仅包括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且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还包括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的,也包括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自
    • 教唆犯的认定是怎样的?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3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人。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 教唆犯过失犯罪,关于这个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会有教唆犯。最高院2000年《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明确了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等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致被害人死亡,以共犯论处。这就是过失犯罪的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