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7:33:20 490 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相应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份;

三、其他材料X份。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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