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未登记领取产权证的房地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40:42 286 人看过

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转让未登记领取产权证的房地产交易纠纷终审判决: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1996年12月,福建福清市镜洋镇村民王某向当地村委会支付5万元差价款后,在镇上新村安置区取得一块安置地.2001年5月,王某与黄某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王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块地转让给黄某.2001年7月,福清市建设委员会向王某颁发民宅建筑许可证,准予王某在该块土地上建造5层房屋,但王某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2003年8月,王某病逝.2006年8月,黄某在该地块上建造地基时,与王某的子女发生纠纷,王某的子女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对诉争地块享有使用权。

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地块位于市镇,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得有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情形.王某将未登记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黄某,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王某与黄某签订的房地转让协议无效,土地使用权未发生转移。

法院指出,王某的子女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王某的财产,对诉争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权。法院最后判决:黄某立即停止在该土地上的建筑施工行为,返还土地给王某的子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再能否转让
    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不能再次转让。房屋产权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行为人无权处分。一、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房屋产权证办理一般有以下的4个流程:1、申请人需要带着身份证明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办理房产证的申请;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4、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二、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农村房子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有: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确认批准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三、如何办理拆迁房产证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一般是由开发商负责,但是有些时候也可
    2023-03-18
    79人看过
  • 房子未取得房产证可以转让吗
    一、房子未取得房产证可以转让吗需要根据情况来看。这得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卖方已经具备对该房屋进行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未领取只是因为卖方未去办理或尚在办理过程中。此种情况下,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只要该房屋符合取得房产证的法定条件的话,就是可以转让的。转让以后,可以再按照程序补办房产证。另一种情况是,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卖方还不具备对该房屋进行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办理登记领证手续尚存在一定障碍(如土地取得存在瑕疵、房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等等)。此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中有关合同效力补正的规定,在起诉前卖方已经登记领取房产证或者已经具备办理登记领取房产证条件的,可以认定转让合同有效。否则,房屋转让合同认定为无效。
    2023-04-02
    370人看过
  • 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
    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一、公产房过户流程是什么公产房过户流程如下:1、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的金额相同;2、房产过户申请材料全部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出收据,按照收据上述日期缴纳税款;3、缴纳房产过户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户头,如离婚怎么分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视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2023-03-20
    338人看过
  • 房产转让需不需要登记?
    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登记是房地产公示的一种方式,只有公示才能产生物权变更。如果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房地产转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3-07-07
    483人看过
  • 未领房产证协议转让是否有效?
    2009年3月28日,戴某与徐某签订《定房协议书》,约定由徐某购买戴某位于昆山市陆家镇的一幢房屋(含附属的自行车库),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20.11平方米,自行车库面积9.74平方米,总价为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买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10万元,交付房屋时再支付房款15万元,在房屋产权证过户后支付余款5万元。当日,戴某收取了徐某支付的定金1000元,并出具收据。同年3月30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成交合同》,约定由徐某购买戴某的上述房屋,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与定房协议书相同,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如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6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戴某当场收取徐某支付的10万元,并出具收据。2010年6月1日,戴某向徐某发出1份《终止合同函》,称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因尚未申领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款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之规定,要
    2023-06-10
    129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应在什么情况下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交换;
    2023-05-08
    158人看过
  • 已登记地役权转让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一百六十九条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登记证明;(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地役权的涵义(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
    2023-06-15
    397人看过
  • 民法典未取得产权登记房产能否继承
    一、民法典未取得产权登记房产能否继承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
    2023-06-19
    104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土地未登记有效吗
    一、不动产权证土地未登记生效吗?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项规定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开来,对于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即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当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不动产物权登记与否不是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亦非能够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二、不动产物权登记程序是什么?(一)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二)提交材料,
    2023-02-24
    386人看过
  • 房地产权证换发、补发登记
    一、提交资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遗失补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4、房地产登记册的查阅证明(原件);三、换发房地产权证或登记证明(含房地产权证破损换证、两证合一等),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4、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023-04-22
    477人看过
  • 为何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
    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登记是房地产公示的一种方式,只有公示才能产生物权变更。如果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遗嘱必须公证才生效吗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公正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
    2023-07-02
    101人看过
  •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未取得房产证版)
    一、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未取得房产证版)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
    2023-04-23
    377人看过
  • 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律师提示您,购买房屋应首先了解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具体含义。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那么,房产登记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吗?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2023-06-10
    209人看过
  • 转让的房产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前年8月,小张购买了市郊一套商品房,因忙于婚事,一直未领证。去年10月,小张向房管部门申请权属登记,却被登记机关告知无法办理。小张大惑不解:我买的房子,有合同,有发票,为何办不了房产证?生活中还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为少交税费,仅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而不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是买卖双方办理委托公证,以卖方委托买方全权处理的形式来转让房地产。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合法方式是指变换、以房抵债、作价入股、因企业收购、兼并或合并引起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证书、转让合同等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
    2023-04-2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是否能转让房产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1、不能。 2、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属于上述第六项,所以
    • 转让房地产怎样办理土地登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该怎么看转让房产的物权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 未登记取得房产证的无证房能买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7
      房产局备案的无证房不可以买。法律规定,无证房的购房者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
    • 房产转让必须做物权登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