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0:13 225 人看过

一、格式条款的特点是什么

格式条款的特点是:

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此点表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在拟定之时并未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2.重复使用。重复使用包括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适用时间的持久性。一般而言,格式条款的拟定是为了重复使用。

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此点强调了格式条款的附从性或定型化特征,即格式条款的特点在于订约时不容对方协商,容许协商而不与对方协商或放弃协商的权利,该条款并非格式条款。

二、民法典中格式合同是否可以请求撤销

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格式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含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含:

1.根据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免责条款、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有效的免责条款。

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

3.根据免责条款的受要约人可否要求修改或提出反要约,可分为可协商的免责条款与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

4.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排除合同责任的免责条款和排除侵犯责任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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