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51:23 334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五章事故管理

第六章奖惩

第七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

现将《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国家局经济运行司联系。

二00二年九月九日

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烟草系统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烟草系统生产经营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各单位和烟草系统控股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中所述机动车辆,系指烟草系统拥有产权并在社会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应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总结分析并通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检。

第九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车辆选型、使用、保养、维修标准和车辆技术状况考核标准,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由本单位指定的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车辆管理部门要掌握车辆和驾驶员状况,并做好调度记录。各单位应确定驾驶员所驾车辆。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与所执行任务相符的《机动车派车单》(以下称《派车单》)。

第十二条《派车单》由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填发,车辆管理部门在填发《派车单》时,要根据所担当任务情况,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车辆管理部门要对所派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负责,严禁带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机动车使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各单位的车辆管理部门要制定便于管理、责任明确、切实可行的车辆使用细则,把车辆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应实行审核制度,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第十八条节假日使用车辆,应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规定,防止节假日期间车辆管理失控和被盗等事故(案件)发生。

第十九条各单位的大型客车(经营性专用车除外),超出固定使用范围行驶时,必须经本单位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出车。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机动车驾驶员聘用标准,确保驾驶员招聘质量和车辆行驶安全。

第二十一条烟草系统道路机动车辆驾驶员,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须持有《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称《上岗证》)。

第二十二条《上岗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各省级局(公司)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上岗证》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有关专项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具备上岗资格,并颁发《上岗证》。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上岗证》对非专职司机的发放。

《上岗证》至少每2年由原发证部门审验一次,发证部门应对驾驶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驾驶员应暂时或永久取消其上岗资格。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的文化程度、驾驶年限、安全行驶、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奖励惩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驾驶员的变更调动等情况。档案模式由各省级局(公司)统一制定。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驾驶员的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业务素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第二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必须与本单位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对驾驶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或教育。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驾驶员的学习教育、安全行驶、技术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必须对驾驶员进行专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的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案,并纳入年度考核,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五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逐级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至国家烟草专卖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一条对已发生的重大及其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发生事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为交通安全做出贡献的交通管理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员,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发工资奖金或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凡违反本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或指派人应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承担责任,并由单位扣发工资奖金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根据《烟草系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擅自将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烟草系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决定于2004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烟草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04年5月31日至6月10日。二、检查重点和内容:1、检查重点: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各省级局(公司)及各省级工业公司;工、商企业及所属宾馆饭店、仓库。2、检查重点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烟草系统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1)省级公司对2004年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2)省级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情况;(3)企业及所属宾馆饭店、仓库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安全设施情况;(4)各单位道路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5)各受检单位对上一次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6)各
    2023-06-09
    487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查没收购走私卷烟处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哈尔滨、沈阳、大连、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为贯彻国务院召开的东南沿海四省打击走私会议精神,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我局对处理查没走私卷烟作如下通知。卷烟是一种特种消费品,在我国实行专卖制度。国家对进口外国卷烟实行高关税政策,以限制其消费量。但由于国内外差价悬殊,有暴利可图,因此,已成为目前走私的重点商品之一,非坚决打击不可。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按照当地打击走私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打私活动,并抓好卷烟市场管理,重点查处走私卷烟的贩运者、窝藏点和黑市交易市场。对查没的走私卷烟应按下列办法处理:一、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凡质量符合标准的,必须由当地烟草公司统一收购后进行处理,非烟草部门不得经营和擅自处理。凡假冒牌走私烟,应与缉私部门协商公开销毁。国家烟草专卖局禁止以各种形式出售(包括处理)假冒牌走私卷烟。二、对处理的走私卷
    2023-04-24
    377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烟草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鼓励烟草行业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钻研技术,加大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的力度,推动实施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国烟人[2002]234号)国家局、总公司决定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烟草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届全国烟草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将分别在烟叶生产、烟机制造、烟用醋酸纤维丝束制造、卷烟商品营销以及卷烟生产五个领域内进行,重点从各领域从事下列职业(工种)人员中产生:(一)烟叶生产领域:县公司及下属单位烟叶栽培工、烟叶调制工、烟叶分级工及复烤企业打叶复烤工。(二)烟机制造领域:加工中心(数控)操作工、装配钳工以及金属热处理工。(三)烟用醋酸纤维丝束制造领域:烟用二醋片制造工和烟用丝束制造工。(四)卷烟商品营销领域:客户经理、
    2023-04-22
    433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加大通过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力度,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烟人[2000]208号)精神,结合行业当前实际,国家局(总公司)决定加大各类竞赛的表彰力度,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国家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获得前五十名的选手,由国家局(总公司)授予“全国烟草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并进行奖励。同时,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颁发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烟草行业(国家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获得前二十名的选手,由国家局(总公司)授予“全国烟草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并进行奖励。同时,经国家局鉴定中心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颁发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烟草行业跨地区(省级一
    2023-04-22
    473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举办“红塔杯”第二届全国烟草行业烟机设备维修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级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为认真贯彻2006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烟草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技术的热情,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决定共同举办“‘红塔杯’第二届全国烟草行业烟机设备维修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主题竞赛以“竞技能,育人才”为主题,以加快培养、选拔企业急需的,具备高技术技能的烟机设备维修人才为目标,以职业技能竞赛为载体,展示行业技能人才新风貌并以此推动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二、竞赛组织本次竞赛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合主办。竞赛成立“‘红塔杯’第二届全国烟草行业烟机设备维修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机构名单见附件1)。请各单位
    2023-04-22
    36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安徽省正大建设开发公司起诉不予其办理烟草专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文号:国烟法[2000]735号发布日期:2000-11-10执行日期:2000-11-102000年11月10日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你局皖烟专〔2000〕55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由于国家对烟草专卖品实行专卖制度,烟草专卖品的批发业务必须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经营该项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该项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烟草公司。二00二年二月三日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3-06-07
    458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文号:国烟计[1999]423号发布日期:1999-7-14执行日期:1999-7-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为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确保烟草行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国家局将对部分出厂价格较低的卷烟产品,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卷烟出厂价格限制部分卷烟牌号的生产规格。1.凡使用醋纤咀棒生产的全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其单箱出厂价格(含增值税)不得低于1500元。2.凡使用丙纤咀棒生产的硬盒全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其单箱出厂价格(含增值税)不得低于2350元。3.凡使用醋纤咀棒生产的硬盒全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其单箱出厂价格(含增值税)不得低于2850元。二、按照分步实施、限期整顿的原则,各省级局要对所属企业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将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全部列入整顿范围。以1998年生产量为依据,年产量在1万箱以下的产品至9
    2023-06-07
    318人看过
  • 关于加强烟草及其制品进口专卖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经贸委文号:国经贸贸[1995]345号发布日期:1995-7-21执行日期:1995-7-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烟草专卖局,各地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为加强对进口烟草及其制品的管理,维护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烟草及制品进口专卖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1994年4月18日发布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卷烟进出口管理问题的公告》,重申进口烟草及其制品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负责统一对外谈判、签约及经营。同时实行统一合同管理办法和签章制度:合同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缮制,加盖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专用签章和报关专用章后交合同执行单位,合同执行单位凭此向海关报验。三、海
    2023-06-07
    226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3]46号)精神,现结合行业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主动关心、帮助生活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安排好困难企业和停产、破产、关闭、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生活。要继续认真做好非典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二、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和纪律,两节期间不准到国家局拜年,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持凭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2023-06-09
    150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问题的批复
    国烟法[2003]258号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卷烟零售业务转承经营能否作无证经营认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经营主体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要许可内容之一。经营主体一旦依法确认,未经发证机关审查批准,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无权予以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涉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内容变更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及因破产、解散等事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在依法获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私自转让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应按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私自承转许可证并从事卷烟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应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予以处罚。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2023-06-13
    256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违法邮寄烟草及其制品处罚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你省(93)浙烟专字75号《关于邮寄贩卖卷烟处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从事烟草及其制品的邮寄业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1993〕第7号)的规定,禁止通过邮寄方式倒卖烟草及其制品。二、经省级烟草专卖局查实并属于违反国烟专〔1993〕第7号文件规定,采用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以及伪造品名等方式邮寄烟草及其制品的行为,可以比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予以处罚。
    2023-06-06
    28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发布日期:1999-12-14执行日期:1999-12-14为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一、对制造、销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刑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二、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三、坚决取缔制造假冒商标卷烟的“地下工厂”、包装、藏匿假冒商标卷烟的“黑窝点”和已成为假冒商标卷烟集散地的卷烟交易市场及场所。四、各执法部门查获假冒商标卷烟案件,必须全部收缴其假冒商标卷烟、制假机械、原辅材料,不得罚款放行。没收的假冒商标卷烟依法公开销毁
    2023-04-23
    458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文号:国烟法[2003]745号各省级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精神,结合烟草行业实际,通知如下: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其所确立的行政许可
    2023-06-06
    458人看过
  •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烟草专卖局《南通市烟草制品零售
    发文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7〕93号发布日期:2007-12-4执行日期:2007-12-1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市烟草专卖局拟订的《南通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转发施行。二○○七年十二月四日南通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南通市烟草专卖局2007年12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维护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理布局,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卷烟销售和市场需要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的规划布局。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通市区及各县(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烟草制品零售点
    2023-06-07
    45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4条内容是些什么内容是些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XX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对全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的使用、管理及装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专卖实行什么管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8
      《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十五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
    • 关于烟草专卖法关于卖假烟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故卖假烟必定属于违法,应当结合具体的违法严重程度区别适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
    • 烟草专卖总局关于第38条行政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案件处理审批表及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给予等决定。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 烟草专卖局处理烟草生产犯罪怎么量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4
      生产烟草量刑标准如下: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