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和工伤赔偿是否能兼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8:01:39 216 人看过

1、工伤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两者兼得。

2、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进行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工伤赔偿金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按法律法规规定,互不影响,二者应当兼得。

3、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工伤多长时间内申报为有效期?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能兼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社会上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意见认为,为了有效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后,还应当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另一种意见认为,已经支付赔偿金的,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上海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嘉定区职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致力于整合国内外智慧资源,为企业传递智慧、培养适用人才,辅导经营运作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一、经济补偿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兼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
    2023-03-31
    365人看过
  • 能否兼顾工伤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
    原则上可以兼得。交通事故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但是,有些医疗事故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应以医院开具的实际医疗费用收取的发票、费用项目清单为准。工伤赔偿能否否主动辞职劳动者工伤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需要根据其伤残等级来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因此,劳动者在主动辞职前应该进行工伤认定后,经工伤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请求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因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2023-07-03
    377人看过
  • 记得提出工伤经济补偿!
    法律百宝箱导读: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劳动者主张工伤待遇,别忘要求经济补偿。交通事故工伤处理预防目前,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伤,鉴于目前作为工伤的职工,即可以向对方肇事者要求赔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劳动者主张工伤待遇,别忘要求经济补偿。交通事故工伤处理预防目前,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伤,鉴于目前作为工伤的职工,即可以向对方肇事者要求赔偿,又可以同时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的客观情况。公司有必要对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工伤作出相应的对策:1.约定职工的居所地,及职工居所地变更的通知的规定,以便于确定是否是上下班途中的工伤。2.目前在办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
    2023-04-22
    488人看过
  •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否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
    可以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23-04-21
    346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还可以得到工龄经济补偿吗
    伤者主动辞职就没有工龄工资,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龄工资。工伤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
    2023-05-04
    24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合并索赔?
    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一起主张,但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无过错时,单位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互不影响地兼得。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一起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兼得,互不影响。但是,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单位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能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即使用人单位无过错,
    2023-11-20
    207人看过
  •  兼职误工费能否得到赔偿?
    这段内容讲述了误工费的构成和计算原则。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赔偿依据为实际减少的收入,以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定型化赔偿为补充。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兼职收入减少,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能提供证据并经过审理认定,当事人的所有收入损失都可以归因于其误工。在无法证明收入多少或收入多少的证明不被采信时,才能以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定型化赔偿的补充。当事人在外从事多份工作,或退休后仍在兼职,遭受人身损害后,误工费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收入为差额赔偿原则,以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定型化赔偿为补充。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
    2023-09-06
    303人看过
  • 那么经济裁员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2023-08-16
    286人看过
  • 失业保险与经济补偿金冲突吗?两个能否兼得?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而失业保险金则属于社会保险,具有社会性、统一性,支付主体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是在劳动者失业后按月发放给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失业后在拿到企业给予的经济补偿后,依旧能按规定按月领取失业金!【真实案例】胡某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由于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因此决定暂停营业。当事人经协商后,胡某同意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劳资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时,得知胡某可每月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遂以此为由不支付胡某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后胡某再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就此停发了他的失业保险金。胡某以单位承诺过他会逐月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机构向胡某说明了停发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胡某方才明白是单位以失业保险金替代了应支付给他
    2023-04-23
    312人看过
  •  员工是否能在离职时获得经济补偿?
    主动离职通常不享有经济补偿,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例外。例如,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影响了员工的权益;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或者有其他情形。主动离职通常不享有经济补偿,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例外:例如,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影响了员工的权益;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或者有其他情形。 法律允许!这些情况下主动离职员工可获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动离职并获经济补偿。这些情况包括: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2023-08-31
    178人看过
  •  工伤职工中途离职,能否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在工伤治疗期间,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将不享有经济补偿金,但可能会获得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的,则有,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在工伤治疗期间,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将不享有经济补偿金,但可能会获得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的,则有,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工伤治疗期间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除医疗费用外可以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的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医疗期满后30日内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医疗待遇结算。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以上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离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用
    2023-08-27
    419人看过
  • 工伤等级能否纳入经济赔偿
    一、工伤等级能否纳入经济赔偿工伤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发生工伤之后的待遇。经济补偿金是离职时的待遇。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工伤方面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源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因此工伤等级不能纳入或者等同经济赔偿。二、如何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自己或通过单位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评残。评残后,工伤职
    2023-06-02
    404人看过
  • 意外险与工伤险赔偿是否可兼得
    劳动者购买了意外保险的,工伤保险赔偿和意外险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2023-06-22
    322人看过
  • 能否只凭工伤鉴定而不凭工伤鉴定获得经济补偿
    1、如果我们只做工伤鉴定而不做工伤鉴定,我们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员工受伤后,只有那些想得到经济补偿的人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只有认定为工伤的,才能认定为工伤,经认定为工伤的,方可获得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应当依法就医在签订工伤救治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如果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的规定,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因工负伤的疾病的,基金的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
    2023-05-07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能否兼得,二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8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兼得,互不影响。 工伤
    • 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两者可否兼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
      可以兼得因为你离职涂改奥步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失业是在失业保险的基础上支付的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管理条例规定的两码事不干扰,可以兼得,你放心
    • 与经济补偿金冲突吗?两个能否兼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作出了具体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应给予经济补偿。《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是不同的两种待遇,
    • 金和经济补偿金两者能两者兼得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当然可以。工伤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发生工伤之后的待遇。经济补偿金是离职时的待遇。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工伤方面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
    • 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不可以兼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0
      1、劳动者的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例如劳动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可以依法索取工伤赔偿,如果在此期间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的,还可以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