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一、民事判决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二、强制执行几天通知被告
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果执行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六个月不执行的,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
71人看过
-
执行董事决策程序
484人看过
-
再审程序判决如何执行
238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的申请步骤
4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有何异同
103人看过
-
民事判决执行是否优先于刑事判决
144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这两者是没有关系的,审判程序是确定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执行程序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因此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审判是执行的前提,也不能认为执行是审判的继续。
-
刑事判决死执行程序都有哪些程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0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应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复核死刑的由最高院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死刑执行命令交付执行。那么刑事判决死执行程序有哪些,死刑立即执行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民事执行程序执行有什么程序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3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①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 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②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③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
申请民事判决书或者判决书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7(一)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件必须生效(二)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三)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件规定的权利人或权利负责人(四)义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五)属于执行法院的管辖。
-
进入执行程序的民事判决什么情况下可以能改判?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那得查查法院到底是否履行了送达手续了,如果没有对方本人签收,那是否由对方家属签收、是否公告送达,是否有其它视为送达的情形如果有,那对方的理由不成立。如果没有,那是法院犯错误了,得先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