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终止该由谁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13:57 103 人看过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终止后补偿金的支付需要看具体情况,同时也要看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会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如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要求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②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③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④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⑤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受伤谁负责

劳务派遣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所以,发生工伤事故的,在工伤认定中,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工伤的发生有过错,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劳动派遣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之间的区别主要集中在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方面,劳务工的工资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而正式工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另外,还有以下区别:1、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而非用工单位;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3、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应当履行相应义务;4、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2023-06-14
    1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不需要,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4-03
    382人看过
  • 劳务派遣纠纷他该向谁追回经济补偿?
    2008年3月8日,小舟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如到期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自动延续,同时约定小舟每月税前工资为5000元。当天,小舟被派遣至W公司担任财务助理,劳务公司委托W公司每月按劳动合同约定数额5000元发放工资。2008年12月,小舟不幸患上眼疾,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W公司及劳务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劳务公司遂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小舟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分析本案特殊之处是在劳务派遣,按规定小舟应该向劳务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近年来,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变化,一种新的用工方式悄然在企业兴起。这种既可省去用人单位治理成本和诸多人事管理烦恼的用工方式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其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2023-04-22
    58人看过
  • 劳动派遣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金主要由以下两种对象进行支付:1、如果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自动支付;2、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伤残补助金。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保险支付还是单位支付,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来进行支付。一、我伤残鉴定了有错找谁赔偿伤残鉴定下来后,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金额,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从中支付,没有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支付。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之间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定用人单位赔付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赔偿。二、工伤保险报销期间离职后,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报销期间离职后,还是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还是应当由原单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
    2023-03-10
    440人看过
  • 用工单位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工的经济补偿金吗?
    不需要,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务
    2023-06-21
    324人看过
  • 法律对劳务派遣中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赔偿的规定
    劳动者经劳务派遣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时因工受伤,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和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再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这其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只存在劳动而不存在关系。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履行义务。上文我们说到用工单位将劳动者劳动报酬划拨到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所以也应当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务派遣本质上还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时,按照《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者存在过失的情况,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派遣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劳务派遣合同和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而非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通
    2023-04-01
    48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是不是按照经济补偿金计算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关系终止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一、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吗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发生劳动工作关系的可以作为劳务关系处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要不需要通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要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2023-03-27
    336人看过
  • 如何确立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具体诉讼中,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部分的证据;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掌握大量信息,存在举证的困难;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权利。3、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4、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6、对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支
    2023-08-17
    460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
    2023-06-14
    392人看过
  • 劳务派遣终止后有没有补偿
    1、劳务派遣被辞退后是否有补偿与普通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辞退或辞退)的情形有三种,可以比较。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补偿金而未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非法终止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无任何合法理由或者合法理由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俗称2n;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不通知劳动者一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年度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雇员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023-05-31
    80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小汪在我市一家钟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四月初突然接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公司负责人口头告知他,单位没有岗位了。单位很快就将小汪的保险补交到4月12日,并转出,同时将此前工资发放到小汪手中。小汪要求经济补偿被拒绝。小汪经咨询张成林律师得到自己应该获得补偿。及时咨询律师,签字后划死一场虚惊原来,小汪早在2002年8月就与这家钟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工作内容是销售钟表,由于小汪出色的表现,在200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小续签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备注栏中双方签字将合同续至2005年12月31日。然而合同到期后,小汪仍就上班,单位仍就给小汪开资,没想到今年四月初单位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书,而且通知日期却是2006年3月3日,小汪签了字,但在签名下的年月日却空着,没有写其实际收到时间4月3日。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单位财务部门让
    2023-04-22
    371人看过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
    2023-07-07
    421人看过
  • 劳动终止补偿金应该多长时间支付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4、以拖欠工资或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5、以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6、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为由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即前三种理由只从08年后起算,后三种理由从08年前起算。法律依据是什么呢?08年后当然是《劳动合同法》,08年前则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就是说,上述4、5、6的情况下,08年前与08年后的法律均支持经济补偿金,而上述1、2、3的情况下,只有《劳动合同法》支持经济补偿金,因而只能从08年后起算。另外,
    2023-03-02
    2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由谁提出解除,解除要付经济补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由谁提出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付经济补偿吗?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后,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1、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派遣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原本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被发现后,劳动者拒不改正的;6、被派遣劳动者用欺诈手段,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7、被派遣劳动者使用胁迫手段,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8、被派遣劳动者乘人之危,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9、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
    2023-03-11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以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由此可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依法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须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 派遣协议经济补偿金应该由谁支付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由谁支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8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 终止劳务派遣合同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31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有终止应由谁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5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用工单位不需要赔偿。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 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