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能否主张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21:53:36 436 人看过

在涉及离婚问题时,如果不慎发现所育之子并非婚生子嗣,那么主张补偿的策略可以考虑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让对方全额归还此前曾经负担的抚养费用,并且有权利要求额外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因为在整个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背弃了应尽的忠诚义务,与婚外第三者生育子女,无疑对另一方带来了沉重而深刻的精神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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