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举行听证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0:36:19 205 人看过

公安机关举行听证的条件主要包括:

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

符合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又有意愿听证的;

案件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有利于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

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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