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权利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9:00:15 40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民用航空器权利,包括对民用航空器构架、发动机、螺旋桨、无线电设备和其他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的,无论安装于其上或者暂时拆离的物品的权利。

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就下列权利分别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二)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并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三)根据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四)民用航空器抵押权。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同一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事项应当记载于同一权利登记簿中。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事项,可以供公众查询、复制或者摘录。除民用航空器经依法强制拍卖外,在已经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得到补偿或者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同意之前,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或者权利登记不得转移至国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用航空器权利相关文章
  • 民用航空器的标志
    民用航空器标志即我们常说的飞机号、机尾号、注册号,它是飞机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志,在世界范围内绝无重号,没有这个编号的民用航空器是不允许作任何飞行,即使是刚出厂的新飞机,作试飞或是交接给客户的转场飞行等等。民用航空器标志是有严格规定的,如何编排,如何在航空器上绘制等等,并不是哪一家航空公司或是哪一个国家随意制定、更改的。民用航空器标志分两部分:国籍标志(NationalityMark)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登记标志(Rqistrati。nMark)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于1949年2月8曰通过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7《航空器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这是一个国际标准。1981年7月30日通过了附件7的第4次修改、各缔约国的规定如与附件7的规定有差异时,应通知国际民航组织备案认可,并在该附件7的附录中加以说明。1、国籍标志国籍标志选定规则:国籍标志须从国际
    2023-06-08
    186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有哪些
    一、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特性(一)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的财产的全部,担保着全部债权,具有明显的不可分性.主要表现为民用航空器不受担保财产的分割,让与的分割,《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不因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也不受所担保债权的分割让与的影响,《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债权转移的,其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随之转移。另外,若民用航空器部分灭失的,未灭失部分仍担保着全部债权。部分受清偿的,未受偿部分债权仍受民用航空器的全部价值的担保。(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虽为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但也具有特定性。其表现有:第一:航空器优先权是受担保的特定债权,这里的特定是指种类的特定,受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担保的债权只能是法律规定的特定种类的债权,依《民用航空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主要包括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和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须费用两项。第二:航空器优先权是
    2023-06-08
    249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规定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5条规定:国家所有的民用航空器,由国家授予法人经营管理或者使用的,本法有关民用航空器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特征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所有权,它具有一般财产所有权的特征,但和一般财产所有权相比,还具有如下的特征:(1)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具有合成性。与一般财产权相比,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具有明显的合成性。包括民用航空器构架、发动机、螺旋桨、无线电设备和其他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的,无论安装于其上或者暂时拆离的物品。航空器所有权的分割仅为量的分割,分割后的所有权与分割前的所有权性质相同,只是范围有所不同。(2)以民用航空器为惟一客体。即民用航空器所有权主体所指向的对象是民用航空器,具有单一性。(3)民用航空器经常处于非所有人的控制之下。民用航空器需要由具有航空
    2023-06-08
    417人看过
  • 空间利用纠纷概述
    在老房子拥挤的走道里堆放杂物;为了公用厨房共用空间争吵不休;在新买的商品房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为了公共部位的使用发生各种争执空间利用纠纷不断翻新出现,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空间相邻关系既产生空间相邻权利,同时也产生法律规定的空间相邻所有者或使用者的有关义务。所谓空间权利是指制止空间相邻方的各种有害行为或者要求他方在行使权利时容忍自己的某种有益行为的权利,其本质是对空间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加以限制或扩张。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把握空间利用法律关系:(1)纠纷发生在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2)相邻的一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的过程中,需要扩张空间权利。(3)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并使另一方的权利受到限制。(4)如果因扩张空间权利而给他人造成妨害或损害,扩张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空间利用纠纷的调解处理在于如何在纠纷各方之间寻求平衡,如何把握不动产所
    2023-06-08
    107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如何行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行使,需要由债权人在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就其债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八条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请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十九条下列各项债权具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一)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二)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需费用。前款规定的各项债权,后发生的先受偿。第二十条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其债权人应当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就其债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通-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有哪些区别跑道建设不一样:通-用机场的跑道导航设施往往比较简陋,一般不具备大型民航飞机起降的条件。跑道长度不一样:民航机场有长长的跑道,而且通-用机场跑道相对会短。目前我国把机场按照飞行
    2023-06-01
    149人看过
  •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如何行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行使,需要由债权人在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就其债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八条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请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十九条下列各项债权具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一)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二)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需费用。前款规定的各项债权,后发生的先受偿。第二十条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其债权人应当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就其债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通-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有哪些区别跑道建设不一样:通-用机场的跑道导航设施往往比较简陋,一般不具备大型民航飞机起降的条件。跑道长度不一样:民航机场有长长的跑道,而且通-用机场跑道相对会短。目前我国把机场按照飞行
    2023-02-13
    79人看过
换一批
#航空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民用航空器权利,包括对民用航空器构架、发动机、螺旋桨、无线电设备和其他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的,无论安装于其上或者暂时拆离的物品的权利。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同一民用航空... 更多>

    • 民用航空器的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2
      1、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所谓航空器,是指通过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由空气对地面发生的反作用,在大气中取得支承的任何机器,航空器主要包括固定翼飞机、滑翔机、直升机等飞机。此外,热气球、飞艇也属于航空器。一般认为,火箭是借助燃料所产生的反作用力,运动方式和空气无直接关系,因而不属于航空器。另外,气垫船和地面效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的概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0
      组织岗位培训的管制单位违反本规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正确履行岗位培训职责的;(二)不符合开展相应岗位培训条件的;(三)教员的使用管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四)未制定培训计划或者未将教员情况备案的;(五)未组织实施岗位培训、考试考核或者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的。
    • 什么叫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劫持航空器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叫劫持航空器罪(一)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二)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犯罪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
    • 民用航空器的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9
      1、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所谓航空器,是指通过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由空气对地面发生的反作用,在大气中取得支承的任何机器,航空器主要包括固定翼飞机、滑翔机、直升机等飞机。此外,热气球、飞艇也属于航空器。一般认为,火箭是借助燃料所产生的反作用力,运动方式和空气无直接关系,因而不属于航空器。另外,气垫船和地面效
    • 民用航空器的范围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1、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所谓航空器,是指通过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由空气对地面发生的反作用,在大气中取得支承的任何机器,航空器主要包括固定翼飞机、滑翔机、直升机等飞机。此外,热气球、飞艇也属于航空器。一般认为,火箭是借助燃料所产生的反作用力,运动方式和空气无直接关系,因而不属于航空器。另外,气垫船和地面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