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纠纷仲裁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14:21:39 500 人看过

关于赠予房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如下:赠予合同是指赠予方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无条件地给予受赠方,而受赠方则需明确表示接受该赠与的一种合同形式。在此过程中,赠予方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然而,对于已经进行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则不适用于上述条款。若受赠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赠予方可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予方或赠予方近亲的合法权益;

(2)对赠予方负有抚养义务但未履行;

(3)未能履行赠予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赠予方的撤销权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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