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禁各地各部门借供热供水供气违规收取配套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1:51:58 155 人看过

据三晋都市报微信报道,省发改委近日下达《提醒告诫函,要求各地规范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收费行为,禁止各市、县政府违规出台供热、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

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与城镇居民住房密切相关,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规范供热、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行为,省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下达了《提醒告诫函,禁止各市、县政府违规出台供热、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严禁供热企业及施工单位向居民收取与“暖气集资费”性质类似的费用;严禁各相关经营单位向居民转嫁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由相关经营单位承担的费用和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费用;严禁各相关经营单位混淆产权界限,向既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居民收取应当由相关经营单位承担的费用;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新建住房购房人收取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等配套建设费。

《提醒告诫函提请各市、县政府注意违反上述禁止行为的法律风险,并要求各市、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有关精神加大市政建设投入,从源头上杜绝向居民收取供热、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天津供热部门答供热:目前不具备提前供热硬性条件
    从气象部门获悉,11月6日至10日,津城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10℃,达到气候学上的入冬标准,正式步入“气象冬天”。连日来天气寒冷,不少市民关心何时开始正式供热。昨天,在12319组织的供热咨询现场,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和供热企业代表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供热为何还不提前开始供热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天津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据了解,提前供热的标准为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而从今年实际情况看,并不具备提前启动供热的硬性条件。新改燃区域能准时供热吗全市热电联产、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冷态运行已在11月5日前全部完成。按照今冬供热计划,新改燃锅炉11月10日完成设备调试,做好升温送热准备,确保各供热单位按照11月15日零时
    2023-05-29
    484人看过
  • 西安供热价格收费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
    一、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文件精神,供热分为:(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二、凡属我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低保户需携带《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薄及所
    2023-05-10
    161人看过
  • 什么是两部制供热价格?热费如何收取?
    什么是两部制供热价格一般来讲,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构成,同样热力销售价格也是由供热成本、税金、利润构成。两部制热价是针对热力销售价格而言的,是指热力销售价格采取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一种价格制定模式,其中供热成本由供热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组成。基本热价反映热力商品的固定成本,计量热价反映热力产品的变动成本,因此,两部制热价定价模式下的城市热力销售价格等于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热费如何收取?(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
    2023-05-10
    242人看过
  • 供热投诉找哪个部门
    法律综合知识
    1.如果是公共区域的暖气不热,可以先找物业,如果物业不管,就直接向供暖公司投诉。2.如果是自己家的暖气不热,物业一般情况都是不管的,可以打电话向负责本区域供暖的锅炉房或者换热站投诉,他们接到投诉后能直接指派工作人员去解决住户家暖气不热的问题。3.如果锅炉房或者换热站无法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可以给他们上级的供暖公司打电话进行投诉。
    2023-04-04
    282人看过
  • 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吗
    供热公司供热要收取保证金合法。已装修但确实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报停须向民安供热公司缴纳报停保证金(一个采暖季全额热费,一个采暖期内经查实确无居住,足额退回保证金),同时缴纳10%的户间传热费。室内住人热用户禁止办理报停手续。若报停用户房屋存在居住事实,民安供热公司将按与热用户签订的《报停协议》约定全额收取本年度热费,拒不缴纳的,民安供热公司将从报停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在供热行业,热用户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的行为属于“蹭热”。在一般情况下,当1户住户办理停热时,会导致周围邻居室温下降2℃至3℃。如果一栋居民楼内有3成以上用户停止供热,那么整栋楼正常供热就会受到很大影响。“蹭热”一族不仅损害了其他热用户的利益,容易造成邻里之间不和谐,故民安供热公司要求报停热用户须提供由四周相邻热用户签字同意的报停申请书。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属于“蹭热”行为,此行为严重影响其他热用户用热利益,加大城区集
    2023-03-24
    332人看过
  • 供热部门:供热管网远近有差异居民家先热是个例
    周末两天气温骤降加上小雨不停,行人走在路上感到寒意十足,很多人待在家里穿上棉衣也冻得坐立难安。供暖期就在眼前,如此挨冻让不少市民心生疑问,调侃供热单位的段子也在网上疯转,称他们是“珍惜时间”的业界良心,绝不提前供热一天。可天气这么冷,为什么不能提前供热而与此同时,昨天陆续有市民爆料称自己家中暖气已热,可也有很多人说家中暖气片冰凉依旧,这种“温差”待遇难道也是拼人品吗她拧开了暖气的阀门,听到一阵“哧哧”的气流声,放气大约半个小时后,冰凉的暖气开始见暖了。“现在在屋里和春天一样,挨冻的日子可算到头了。”王女士说。相比之下,家住河西区宝德里的王先生就没那么幸运,他家的暖气仍然冰凉。王先生家住6楼,一口气爬上来,记者身上有些暖意,可在屋里坐了10多分钟,身上就又发冷了,测量时屋里的温度只有12℃。王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习惯了每天都洗澡,如今只好两到三天洗一次。洗完的衣服晾了两天,可还是一股潮气,“感
    2023-11-27
    345人看过
  • 西安集中供热收费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解析
    西安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2023-05-29
    482人看过
  • 民法典的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参照适用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参照适用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定义及强制缔约义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第六百四十九条【供用电合同内容】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参照适用】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二、供用电合同具有哪些特征供用电合同除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物为电、水、气、热力。这类商品既是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又是由有
    2023-06-19
    397人看过
  • 天津供热报停供热报停加收20%补偿费
    “前几天,我去供热站申请报停,对方却让我交20%的热能补偿费,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关于供暖报停,手续怎么办”近日,多名读者来电咨询有关供热报停方面的事宜。就此,与市供热办取得了联系。采访中获悉,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保障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天津市建交委和发改委已经联合出台了《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得知,与往年不同的是,《办法第六条规定,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居民用热户从2011—2012供热期开始收取。恢复供热前,用热户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暂停供热期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新、老用热户需同时到供热单位办
    2023-12-21
    274人看过
  • 一般供暖部门强拆暖气违法吗
    供暖部门强拆暖气属于违法行为,突然停气属于违约行为。供暖公司与用户之间是合同关系,供暖公司突然停气违反了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用户可以要求供暖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川供暖温度标准银川供暖温度标准20。新修订的《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供热期间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一般不得低于20,其他部位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供暖条件如下:1、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单位应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采暖温度不低
    2023-08-17
    283人看过
  • 西安集中供热价格超高建筑物热费收取标准
    集中供热价格(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超高建筑物热费收取标准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根据《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
    2023-05-10
    167人看过
  • 供热公司收取违约金是否违法
    这样做是合法的,供暖单位和采暖用户之间是热供给与热使用的合同关系,支付取暖费是采暖用户的法定义务。如果采暖用户认为供暖温度达不到标准,可以向供暖办反映情况,请他们协助测量温度,协调解决。如果大家因小区供暖温度未达标准而不交取暖费,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面临被停止供暖的状况。小区与供热公司如何签订合同谁提供供热服务就应该向谁缴纳费用。根据我的理解,物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收取物业费;供热公司负责提供供热服务,收取取暖费。一般来说,供热公司与居民之间,供热公司提供供热服务,居民缴纳取暖费用,双方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签订《供热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
    2023-07-31
    64人看过
  • 山东省供热条例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第三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供热管理工作。第六条
    2023-12-07
    152人看过
  • 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坏了由谁来修理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委托代收前面这些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毫无疑问享受这些服务的业主要支付费用。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服务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这些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但相关费用要由这些单位支付,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这些费用。
    2023-06-10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北京供热、供气管网配套费可以减免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下列情形予以免征、减征。(一)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免征全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查,免征除供热、供气管网建设配套费外的其它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实习车间等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校舍设施; 2、《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直接用于军事目的设施; 3、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殡仪馆、政府兴办的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设施
    • 供热单位收取热费违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热费,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拒收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十五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 供热管理部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缴供热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因供热单位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由供热管理部门在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抵扣,直接向用户支付:(一)停热超过48小时,对用户不予退赔的;(二)温度不达标,对用户不予退赔的;(三)弃烧、弃管的;(四)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经营项目的;(五)擅自对供热区域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中途停热的;(六)擅自移交、接管供热设施、供热区域的。
    • 收取供热费合理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超高部分需要支付超高部分的增加的供热费。
    • 供热费该如何收取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03
      1、根据国家规定,尚未安装供热设备的人不需要支付供热费用,但一般统一管理的社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按照社区规定的费用计算。就像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子有相关费用,不管住户住不住,都要交。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式不同,月、季、年都可以。一般暖气费按房屋面积征收。每月每平米价格不是很高。《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收和利润组成。(一)供热成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