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40:06 445 人看过

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指行为人在其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实施的对社会有危害,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是行为人主观意识和意志的客观表现,是一切犯罪的必备要件,在整个犯罪构成各个要件中居于核心地位。

一、如何认定犯罪事实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犯罪事实的发生:

1、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

2、犯罪的性质,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定什么罪名。

3、犯罪情节,《刑法》上的犯罪情节有两种:

一种是定罪情节,即影响犯罪性质的情节,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

另一种是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影响和说明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

4、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以及由此而定的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如何适用刑罚的重要根据。

二、犯罪的必备要件和选择要件是一样的吗

犯罪的必备要件和选择要件是不一样的;

(一)、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包括:

1、客体要件: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

2、客观要件:指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对象。

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主观要件: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一般有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二)、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例如,一般的犯罪对犯罪主体只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能成立,但刑法上有一些犯罪则要求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才能成立。

按照通说的传统理论除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四大要件以外的其他要件均是选择性要件,因为这四大要件是所有犯罪必备的,而犯罪行为是客观要件中必备的,所以选择性要件包括犯罪结果、犯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犯罪特定的方法。

三、犯罪构成必须具备什么要件

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1、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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