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3:40:35 48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一、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备注:以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不支持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物业纠纷的规定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前期物业服务和普通的物业服务有关系吗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5、采用书面的形式。二、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
    2023-04-03
    382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包括: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
    2023-03-18
    383人看过
  • 物业服务细则物业对业主及有哪些服务责任
    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应该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当物业公司不能履行物业合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内容采取重大措施时,应该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如公共设施的重大修缮,拆除等情况。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差,业主如何维权?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若物业服务差,业主可要求物业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业主还可向当地
    2023-07-22
    147人看过
  • 养老保险有哪些业务办理相关规定
    企业养老保险其它相关业务办理规定(一)申领退休养老金材料受理日期的确定符合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员工,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申请材料齐全的,接受申请之日为受理之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社保机构书面告知其补齐材料,补齐材料之日为申请受理之日。(二)退休养老金发放的起始时间及责任划分申办退休养老金的请求应在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含特殊工种退休的)向社保机构提出,社保机构将在受理当月完成审核工作,并从审核完毕的下一个月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由于社保机构的原因致使审核工作未在受理当月完成的,延误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保机构补发;由于企业或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市社保机构不予补发。(三)参加工作时间的含义指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的起始计算时间。(四)缴费年限的计算缴费年限为员工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与视为缴费年限之和。1、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指在本市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实际时间。调入本
    2023-05-09
    226人看过
  •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的物业管理。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更换物业公司必须成立业主大会,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小区有20%的业主同意由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选举,小区2/3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空置房收费标准(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
    2023-08-18
    225人看过
  • 物业服务终止规定
    1.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2.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4.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条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人的交接义务根据《民法典》九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其他指定的人,
    2023-07-22
    297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下: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怎
    2023-04-10
    458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
    1、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2、妥善交接义务,包括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3、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或者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60日通知。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
    2023-02-27
    314人看过
  • 关于物业租赁服务控制程序的相关介绍
    1目的对公司物业租赁服务进行控制。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代业主或住户经营和出租物业的管理3职责3.1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公司自主经营的物业租赁的管理。3.2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公司代业主或住户经营和管理出租物业的具体事务,公司领导负责租赁合同的审批。4程序4.1物业租赁的分类4.1.1按用途分类: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生产用房。4.1.2按租赁性质分类: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4.1.3按租赁期限不同分类:a.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b.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4.2物业租赁4.2.1管理处相关部门根据《杭州市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以招租方式向社会招租,并选择合适的租赁方。4.2.2管理处编制《物业租赁合同》,在合同签定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4.2.3物业租赁合同4.2.3.1《物业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a.物业出租人与承租人名称、住所;b.物业
    2023-05-03
    168人看过
  • 单位规定服务期的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条件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使用法定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劳动合同中有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解除合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违约金还需具备前提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该条文规定的培训,必须是专项培训,即用人单位专门花费一定的金钱送特定劳动者进行培训,不同于普通的入职培训,后者目的是使劳动者能基本上适应本单位的基本生产要求,如上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老宋安全培训等。二是支付的违约金不得高于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
    2023-07-11
    440人看过
  • 餐饮行业外送服务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外送费用的收取标准必须事先告知顾客餐饮服务行业在制定外送服务规范时,实际制定的是提供外送服务的格式合同,其无论是标注在菜单上,还是印刷在分发的外送宣传单上,只要明确表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即构成了外送服务格式条款。顾客向餐馆要求提供外送服务,即视为接受该格式合同条款的约束。但应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该合同条款的做出必须是明示的,能够为顾客所知晓。且该格式合同的条款应当是既定的,在合同达成后(餐馆同意向顾客提供外送服务后),双方就该合同条款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经过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即餐馆不得在提供外送服务时随意加收外送条款之外的其他费用,同样,顾客需要更改外送的时间地点,也需要事先征得餐馆的同意。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
    2023-06-18
    356人看过
  •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法律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检[2004]142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第六条物业服
    2023-04-22
    378人看过
  • 物业与业主纠纷法律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一、物业与业主纠纷法律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
    2023-04-13
    76人看过
  • 物业管理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至四十八条相关规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
    2023-05-01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如何确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9
      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一般确定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制定的条例。其中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 物业服务费收取及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8
      物业服务成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公用水电的支出;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物业财产保险;清洁费;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更新储备金等。
    • 法律服务收费行业相关规范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5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
    • 物业服务的范围有哪些,怎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物业服务的范围有: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卫生管理服务;治安管理服务;小区内交通组织与管理服务;公用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消防管理服务;违章建筑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