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分配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在离婚时夫妻若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配的话,往往就会涉及到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
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
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夫妻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共同债务,二是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共同债务。
从举证责任分配的角度看,对于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配偶一方如果反驳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
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律师建议
1、对于债权人而言:
当准备向他人借款时,应当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以及债务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情况,需要明确好该借款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而让举债人夫妇共债共签是最好最稳妥的方案。
2、对于夫妻举债一方而言:
对举债方来说,在借款时就应当对举债的用途以及借款的明细作出详细安排。
若债务已经形成了,为避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尽快搜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要求另一方配偶能够谨慎对待,避免另一方配偶被债权人通过某些方式,比如电话录音的形式固定追认债务的意思表示。
为避免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可以用书面协议、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所负的债务取得另一方配偶的追认。
3、对于非举债配偶方来说
-
借高利贷的钱赌博是夫妻共同债务么,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2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涉及被骗欠款,如何分配责任?
113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336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428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如何界定?
23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先还债再分配
436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夫妻一方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夫妻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夫妻一方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
-
赌债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责任是哪些样的呢,求解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6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如下: 1、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应提供与债权人的借据,并且证明其举债所带来的利益由夫妻共享。 2、另一方,辩称不知情该债务的,应提供反驳证据,即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且明知道债务由夫妻一方来承担。
-
如何处理夫妻间的债务,夫妻债务举证责任怎么分配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一、离婚如何处理夫妻间的债务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主张权利的债权人。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夫妻这方面要提供能够证明该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7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2、离婚双
-
债务人的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范围是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2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 1、夫妻单方债务的,原则上由债务人证明; 2、夫妻共同借款的,原则上应当确定共同债务。有相反主张的,应当提出相反主张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索赔婚前个人债务的权利。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