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占用和破坏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总数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破坏其他林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和破坏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达到相应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项总数达到规定数量标准。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占用林地罪和毁坏林木罪的区分
非法占用林地罪法定罪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毁坏林木罪法定罪名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林木或苗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一是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对象是耕地(林地)资源;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行为人侵犯的是林木、苗木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非行为人所有的林木、苗木。二是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毁坏林木、苗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是主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由年满16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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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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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林木罪的含义应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3毁坏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毁坏林木“罪”一词一般是在林业行政案件出现。在刑法上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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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造成的林木毁坏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61、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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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林木违法犯罪行为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7不单是违约(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林业产权户,按照承包合同取得利益,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毁坏林木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毁坏林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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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林地罪和毁坏林木罪怎么区分,定罪标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非法占用林地罪法定罪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毁坏林木罪法定罪名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林木或苗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一是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对象是耕地(林地)资源;故意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