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9:32:03 467 人看过

一、宜春市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宜春市企业设立的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材料予以退还,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打印全套申请材料交至办理机构,并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构通过网上平台退回申请人,并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三、宜春市企业设立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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