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任职“三回避”还需监督“给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8:52:18 411 人看过

中组部、人社部近日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要进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除血亲关系和相关公务活动的回避外,规定还明确了公务员一般不得在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官场近亲用人、唯亲用人的不良风气。反观当下,有的干部秘密调动子女,照顾朋友,扶持亲信,形成了一根藤上结数瓜的权力畸形。此次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制度,对公务员的任职着重提出三回避,新规定的回避制度对于遏制人情用人、关系用人,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意义深远。

更让人可喜的是提出公务员一般不得在成长地担任正职,这项规定,可以让公务员远离人情圈和关系网的干扰,保证依法执行公务,公正地开展工作,真正廉洁、务实地服务于民,这是对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又一次革新。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想真正遏制权力腐败,防止《规定》在执行中流于形式,真正做到治标又治本,还需监督力量的及时跟进。以笔者之见,首先要晒名单。对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严格审查把关,及时对干部家庭、地域、调任情况进行公示,从而接受舆论监督。其次,要加强监督。要逐步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投诉机制,聘请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设立投诉热线和投诉箱,制定公务员投诉处理办法,要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最后,要提高执行力。将公务员回避制度与对公务员的其它监督制度相结合,对于违反回避制度的个人,要与公务员的考核、免职、纪律处分等结合起来,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确保选人用人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打造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务员任职相关文章
  • 三招力促公务员回避制度现行落地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这让人拍手称快的同时,更让人深思:缘何三令五申的公务员回避制度变成了空中花园,在宿州国土资源局寻不见影踪。在很多不拿公务员回避制度当回事的当家人面前,本该健康茁壮成长的回避制度变得弱不禁风甚至夭折。为大力打击父子联手贪腐同行现象,遏制目无法纪、营私舞弊的歪风邪气,笔者在此支招让隐形悬空回避制度现形落地。精炼自身元气。打铁还需自身硬,让悬空回避制度落到实处,最根本的是党政干部应树立遵规守法的坚强意志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身抗诱拒惑的定力,从思想源头上严把关,强化公仆服务理念,深化为民服务宗旨,坚决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切实增强公信力。只有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出硬骨格,才能远离N重门,远离邪气湿气,才能让公务员回避制度得到尊重,严格践行。深化民主风气。让隐形制度现形,光靠
    2023-04-24
    365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不能在出生地任职吗
    地域回避,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成长地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1适用地域回避的职务,包括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其中,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主要指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职务。2例外规定。现行的例外有二种情况:(1)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宪法》第114条);(2)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地方组织法》第56条第3款)。实施公务员回避制度应注意的问题:1、健全制度。国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对象、原则及方法。但从执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项制度不健全。除了这个《暂行规定》之外,还应建立回避对象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时调整制度,使这项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迈进。2、协调关系。回避制度
    2023-05-04
    231人看过
  •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监督三资管理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三资管理如下:派出监督力量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三资”管理不认真、管理不规范、不按时公开公示或公开公示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2024-05-11
    24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人发〖1996〗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凡有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
    2023-06-09
    488人看过
  • 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范围及实施原则
    关于公务员的回避的原则,是需要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的。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范围有以下几种;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1.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在任职回避中,对亲属关系作了一定的范围界定,对于足以产生实际影响的亲属关系的,必须执行职务回避。职务回避中的亲属包括四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2.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范围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范围包括三种:第一、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第二、在同一机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三条将“同一领导人员”解释为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3.任职回避的变通规定现实中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到可以变通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较少,考虑到法律规定的严肃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才可以对任职回避作变
    2023-06-12
    354人看过
  • 如何理解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性
    一、如何理解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性1.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性核心在于对具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职务安排上的特定限制。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能够保持公正、无私,避免因个人情感或利益冲突而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2.任职回避不仅是对公务员个人行为的规范,更是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二、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范围是哪些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涉及与公务员本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职务,如直接管理、监督或参与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经济活动等;2.涉及与公务员有法定亲情关系(如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的人员的职务,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利益输送或偏袒行为;3.还包括其他可能影响公务员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如与特定利益集团有密切联系等。这些范围的设定,旨在全面覆盖可能导致公务员行为不公的各种因素。三、公务员法关于回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2024-08-17
    410人看过
  • 公务员如何回避兼职风险
    首先,须加强管理,须有法可依,合理界定兼职范围。兼职的外延不宜过宽,不能把一切从事有偿服务的行为都看作兼职,只要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没有损害公共利益、没有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没有影响自身正常工作,都应当视之为普通公务员提高收入的合法途径。因此,公务员法要进一步明确“兼职”的范围,对禁业规范作出更加明确的说明。其次,公务员也应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公平环境,更不得从事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各种活动。再次,要掌握好“尺度”。虽然搞“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会出现矫枉过正现象,但是却减少了模糊界限的风险!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在受到群众尊重与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同时,个人做出一些牺牲也无可厚非。公务员凭着自身努力钻研获得的知识产权等利益应该属于合法合理的“外快”,例如撰写文字作品获取的稿酬或奖励、因技术创新获得的专利费、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
    2023-05-04
    69人看过
  • 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中领导职务是指那种级别?
    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中领导职务是指那种级别?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任职回避的要求包括有上列关系之一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里的领导职务指不仅仅指一把手,泛指单位领导成员,也就是说,在任何一个单位,不论级别,都适用任职回避。考虑到在一些基层单位或工作性质特殊的行业,由于工作条件的限制,严格实行任职回避比较困难,所以,法律规定对任职回避可以作变通执行。但有关需要作变通执行的情况,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依该规定执行。各单位不得自行决定变通执行任职回避制度。
    2023-06-06
    477人看过
  • 公证员的任职回避怎么申请?
    一、公证员的任职回避怎么申请?首先,当事人不能随意要求审判人员回避,只能在出现了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而且审判人员又没有自行回避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有三种:第一,参加本案审理的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只能以当事人的资格参加诉讼,不能同时又以审判人员的资格参加对案件的审判。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可能为照顾亲属的利益,影响案件的公证审理。因此须回避。第二,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这种情况对案件的审判涉及他个人的利益,不允许其参加对案件的审判。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时,应当回避。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关系外的社会关系,如师生、同学、朋友等关系。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存在这些关系,有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不应该参加对案件的审判。其次,当事人如果认为审
    2024-01-26
    237人看过
  • 监督机关对哪些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督: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从事公共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管理的人员;5、从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履行公职的人员。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在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办理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行政许可监督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限《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通过转变政府的执政理念来加强政府自身的廉政建设,但这一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察机关是否能依法履行其职责,而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是职责和权限的法定。《行政许可法》恰恰从监督的主体、监督的管辖以及监督的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明
    2023-07-05
    406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不能再回避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和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件作出了判决。张治淮父子俩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死缓与无期徒刑。单个的案件已告一段落,但是痛定思痛,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必须直面和解决。首先,追究不容回避。张治淮父子在同一个政府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如此将公务员回避制度置若罔闻、不屑一顾的骄狂态度及公然攫取国家公权以为私用的罪恶行径,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两人受贿数额超过2000万元的代价,是张治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冬无期徒刑的下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恒古不变的真理。其次,反思不可回避。我们应该反思,张治淮父子父子俩是通过了怎样的提拔程序,经历了怎样的纪律检查,可以在堂而皇之地在同一个机关胜利会师?是上级领导干部的一味纵容、是纪检组织部门的疏忽放任、还是社会公众的冷漠无奈?这种荒诞的任职局面背后有多少的权钱交易、
    2023-04-24
    290人看过
  • 在公务员任职中可能要进行回避的范围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下述四个方面:一、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他们在一起工作时,对于那些与他们有利害关系或与他们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人或事的处理,很难做到秉公处理,即使做到了秉公处理,也难以逃脱嫌疑。因此,夫妻关系必须严格地予以回避。二、直系血亲关系。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血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自己的子女
    2023-06-12
    392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权力公平行使的进步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共同发布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在职务安排、任职地点和履行公务方面规定了三种回避制度,即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据权威媒体解读,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对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员作为具体执掌国家公权力的人,对他们在职务安排、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加以限制,是必要而有效的一种举措。这既是我国几千年吏治历史的宝贵经验,同时用当下时髦的话说,也是一种为现代国家政治实践所证明了的普世价值。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了公务员回避制度的雏形。官员不得在老家为官,这几乎是历朝历代的共同做法。近代政治文明勃兴、文官制度确立以来,公务员回避制度朝着更加具体、明确和可操作的方向发展。就如这部新颁布的《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展示的那样,公务员回避制度发展至今日,已经细化
    2023-04-24
    233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管理监督
    国家公务员
    一、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监督的含义及意义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监督,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门对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对出现的违反国家公务员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公务员的活动进行监督具有如下意义:1、监督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障有效施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它的确立不仅明确了对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种种规范,而且还明确了不执行或违犯这些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强化了执行篥例的严肃性,为条例的正确贯彻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监督制度的确立,可以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负责人对公务员依法管理,有效地防止某些领导人有法不依,滥用权力,甚至对国家公务员打击报复的行为,确保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国家公务员监督的基本内容我国公务中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部门对国家公务员的管理从下述几个方面予以监督。
    2023-06-06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更多>

    #公务员任职
    相关咨询
    • 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9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
    • 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任职回避中的应回避职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 在任职回避中,对亲属关系作了一定的范围界定,对于足以产生实际影响的亲属关系的,必须执行职务回避。 职务回避中的亲属包括四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范围 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
    • 公务员任职回避要求主要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22
      1、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公务员任职回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9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 公证员是不是有任职回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4、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