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特点,一定要本人办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23:36 330 人看过

一、抵押房屋的特点

抵押房屋的特点如下: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房屋,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二、房屋抵押一定要本人办理吗

房屋抵押一定要本人办理,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抵押物权属证明。有共有权人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或要求共有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签字。提供其他辅助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

三、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

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取决于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低于房屋市场价格。一般来说,房屋评估价值受到房屋的使用时间、房屋市值、地段、房产类型以及变现能力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而房屋抵押贷款成数是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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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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