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劳动争议中存在哪些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40:19 483 人看过

从加班争议解决的角度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正常工作时间的确定,这与用人单位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有关;二是加班事实的证明;三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四是对加班的理解

首先是正常工作时间的确定,这与用人单位实行的工时制度有关;这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解释,我们这里不研究

第二个是加班证明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后,举证责任转移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明劳动者不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并承担不利后果。

b应提供证据证明加班审批制度应向工人进行公示p>对于明确实行加班审批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者需提供加班审批表或审批程序。但加班审批制度应向有关方面公示。不能向当事人提供公示证据的,加班审批制度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当判决向当事人支付加班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劳动法,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的法律法规与员工打交道,必须首先向全体员工公布或告知

如果劳动者要求加班,仲裁或司法机构一般会对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如果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比较完善,对加班工资有明确规定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进一步提供相关加班证明。劳动者不能提供证据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举证责任有条件倒置,即“与争议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控制和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加班费。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拥有的证据。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受领人的姓名和签名,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法院和仲裁机构不能要求用人单位保留多年前的证据,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争议发生之日前两年的证据。超过这一期限,举证责任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第三是加班费的计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号文件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薪天数[时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数×8小时)][月薪天数=(365-104天)÷12月=21.75天]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二十一点七五×150%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五条按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计算的加班工资基数和按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计算的休假工资基数,按照当月实际工资数额确定扣除该职工上一月提供的当月加班工资后。劳动者上个月未提供正常工作的,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当月的实际工资扣除当月加班工资的数额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第四种是对加班的理解

加班和值班

用人单位称之为“加班”值班,这是一种“文字游戏”,但不能逃避法律义务。目前,除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外,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都受到劳动法的规范。一些民营企业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值班”的概念,向加班员工转移,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而值班人员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的用人单位会在上班期间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贴,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的工作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作基本相同,这就不是加班费,应该视为正常工作,视为加班

虽然在值班时,工人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休息,但毕竟值班要求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停留在指定的地点,这也是一项劳动任务,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务费。

工务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按制度安排的工作;或者虽与劳动者的本职工作有关,但值班期间的休息工作一般是非生产性工作。加班是指工人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自己的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计算?
    一、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计算?(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总结来有两种: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
    2023-04-28
    20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计算?
    (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总结来有两种: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
    2023-02-21
    110人看过
  • 抚养权争议纠纷存在哪些误区
    存在下列误区:1、两岁以上的孩子由同性别的父母抚养。并不是这样,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结合由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2、离婚后抚养权判给对方,当事人对孩子就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孩子判给另一方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有抚养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3、抚养费只能给到孩子18岁成年为止。事实是在双方有给付能力的前提下,抚养费须给付到子女可独立生活为止。一、有大三阳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有大三阳,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只是得到抚养权的概率不大。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再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大三阳的,可以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但是另一方的情况更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即使有大三阳,人民法院也会将孩子判给该方。因此一方有大三阳也可以要抚养权,另一方的情况更差的,人民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方。二、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父母离婚后,不直接
    2023-03-13
    2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可追溯几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加班费可以一直追溯,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有时效问题吗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欠工资多长时间可以劳动仲裁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2023-03-28
    3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总结来有两种: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定执
    2023-03-23
    4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的认定
    劳动仲裁中加班的认定主要依据的是日常的人事管理中考勤记录、加班审批表等。用人单位承担两年内加班工资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举证责任,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仍由劳动者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证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但若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的,则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3-04-15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劳动争议有哪些误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以下误区: 1、认为实行特殊工时制,员工无论如何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 2、部分企业未经审批,自行规定特殊工时制; 3、某岗位已被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特殊工时制度,但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4、部分企业在原执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到期后未及时申报,仍按特殊工时制用工的情形。
    • 子女抚养费争议存在哪些误区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存在以下误区: 1、将抚养费与子女的教育、生活等费用区分开; 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一定没有抚养关系,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3、抚养费只能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 公务员加班争议有哪些误区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30
      不少劳动者对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的有无存在误解,以为休息日加班也应有加班费,一旦企业的综合工作时间符合法定标准,职工提出的仲裁申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与此对应的是认为实行特殊工时制,员工无论如何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
    •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哪些误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4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以下误区: 1、认为实行特殊工时制,员工无论如何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 2、部分企业未经审批,自行规定特殊工时制; 3、某岗位已被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特殊工时制度,但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4、部分企业在原执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到期后未及时申报,仍按特殊工时制用工的情形。
    • 双重劳动关系中存在哪些争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双重劳动关系的主体存在以下争议: 1、没有转移劳动者档案,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