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享受如下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8:51:37 416 人看过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一、2022年职工非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1)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4)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1、参保单位携带死亡证明办理减员,如单位有欠费应先补缴欠费。2、参保单位向市社保处综合业务科申请。3、市社保处综合业务科审核后生成《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审批表》。4、参保单位与在职死亡人员家属核实相关信息并确认。5、经市社保处综合业务科业务审核、复核后,由基金财务稽核科再复核并支付有关待遇。6、单位领款时应携带单位往来帐收据。7、收回在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养老保险手册》。
    2023-05-10
    61人看过
  •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如何确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五、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六、工亡职工父母均已
    2023-04-21
    410人看过
  • 乌鲁木齐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3-05-10
    410人看过
  • 山东对企业职工在职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规定是什么
    1、山东省的规定(1)《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第二条规定:“职工因工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分别调整为: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75元、73元、70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
    2023-05-03
    78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一、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3-17
    461人看过
  •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养直系亲属也是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的。一、领取的相关材料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办理要由继承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的人事科办理领取丧葬费并由单位发放。1、医学死亡证明复印
    2023-03-16
    18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自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调整为按照其参保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自2011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其待遇领取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标准发给;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十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顺延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
    2023-03-04
    450人看过
  • 产假待遇女职工如何享受
    网友疑问小洋和丈夫都是外企职员,因为平时工作压力大又经常出差,这几年一直没有要孩子。去年,丈夫工作稳定下来了,考虑到小洋的年纪也不小了,所以他们就计划生个小宝宝。也是天遂人愿,今年年初,小洋生了个龙宝宝。本来这是个开心的事情,但是在与公司就产假假期及相关待遇进行沟通时却发生了不愉快。公司人事讲,小洋产假是90天,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叫小洋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小洋在公司属于中层管理人员,小洋本人的社保费缴费基数是封顶计算的,而小洋本人的工资也高于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小洋打听了一下,小洋能获得的生育生活津贴远低于小洋原来的工资标准,这之间的差额怎么办?小洋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呢?而且,小洋听说,关于女职工待遇,国家最近有了新的规定,不知道小洋能享受怎样的产假待遇?专家解答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谋得职业,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工作是宪法赋予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女性在生理方面确有其特殊的地方
    2023-04-25
    257人看过
  • 如何进行工伤死亡认定,职工因工死亡有何待遇
    一、如何进行工伤死亡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职工因工死亡有何待遇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2023-02-09
    360人看过
  • 莱西市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法律依据及因工死亡待遇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
    2023-08-17
    120人看过
  • 河北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审核程序
    事项名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审核管辖范围: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河北省工伤保障实施办法》、《邢台市事项名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审核管辖范围: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河北省工伤保障实施办法》、《邢台市工伤保障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报材料:事故伤害报告、工伤认定书、死亡证明、供养亲属身份证、供养亲属确认表办理程序:将申报材料报工伤保险处审核办理权限:工伤保险处办结时限:1天承办部门:邢台市工伤保险处经办地址:邢台市劳动保障中心四楼(中兴东大街115号)电话:3690261附件:
    2023-06-08
    277人看过
  • 关于北京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
    第一、赔偿项目:1、丧葬费: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北京现行的2011年最低工资为1160元/月,也就是说救济金分别为6960元,10440元,13920元。第二、法律法规依据。《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
    2023-05-05
    103人看过
  • 不在岗发病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
    [案情]朱某系某公司的门卫。今年2月16日7时左右,朱某在公司大门的警卫室内发病,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3月23日,朱某的妻子提出申请,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朱某作出工伤认定。4月29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朱某死亡系工伤的决定。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争议]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死者朱某是否构成工伤,即朱某的发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某公司认为,朱某发病不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不属于工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认为,朱某系该公司的门卫,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说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本案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朱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从公司提供的考勤卡看,朱某生前的工作
    2023-04-22
    296人看过
  • 李某是否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
    李某,现年40岁,系民营企业驾驶员。2005年10月出车时遭遇了突发性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处理善后事情时,企业提出了私了,但和家属协商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05年底,死者家属到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访。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实行。根据本《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这条规定,李某的死亡应属因工死亡,但因工死亡的认定必须有企业所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认定,也就是李某所在企业或家属将李某死亡的经过入院治疗相关病历记录,死亡通知书等材料报送企业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企业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和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
    2023-04-22
    39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在职职工死亡待遇如何确定非因公死亡待遇标准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1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4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
    • 公职人员非因公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比如在家里自杀?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员工非因工死亡,享有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 非因工死亡待遇如何,职工工伤待遇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答:《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指出,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 职工非因工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丧葬费是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9
      非因工死亡待遇,各省均有不同规定,以下是山东省的规定,2014年山东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1.丧葬补助费山东省标准为1000元。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由社保基金统筹支付。2.一次性救济费山东省标准为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自2013年10月1日起,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