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案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54:20 107 人看过

企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的确认:

1、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对破产案件级别管辖的其他规定。

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破产案件与企业再生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规章制度,无论是在指定管理人还是在委托拍卖财产等敏感环节,都要坚持以制度管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以公正高效的审判业绩,为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条件。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
    一、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1、关于地域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2、关于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第五条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第
    2023-06-01
    312人看过
  • 企业破产案件实施管辖权的法院
    对于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一、管辖权异议什么时间作出对于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一般应
    2023-03-11
    410人看过
  • 最新刑事案件管辖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是什么?
    最新刑事案件管辖怎么确定?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
    2023-05-05
    281人看过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4-16
    171人看过
  • 国有企业破产在哪级法院管辖
    一、国有企业破产在哪级法院管辖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企业破产流程要多久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三、企业破产清算程序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
    2023-06-06
    84人看过
  • 哪个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有管辖权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公地所在地。债务人没有住所的,由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对县、县级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破产案件有一般管辖权;中级人民法院对经地级以上市(含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破产案件有一般管辖权;列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其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需要调整个别企业破产案件地域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必须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05-31
    19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级别管辖权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级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是指确定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明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按照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当事人便利,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行使权利的便利也是本法立法应当遵循的标准。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定应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降低当事人权利保护的成本。所谓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一方面要根据当地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总体布局,合理确定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另一方面,它要求司法管辖制度应有利于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公平行使。在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定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归属虽然直接解决,但更重要的
    2023-05-07
    4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1、一般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三、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该怎么办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人在进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证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等程序后,依法作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及时维护自身
    2023-06-20
    12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的分工。根据行政违法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及应给予的行政处罚等的不同,行政机关依级别的高低分别行使行政处罚的管辖权。(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因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管辖权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有权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某个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管辖、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这里的“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就是有权进行指定的机关,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上一级行政机关。因为指定管辖实质上是行政机关依行政领导权所做出的一种决定,在两个涉及管辖争议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领导同属于一个行政机关时,由该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指定是没有问题的,但当两个行政机关的上一级领导不是同一行政机关时,上一级行政机关显然无权对此作出决定,就必须由对两个行政机关都有行政
    2023-03-28
    84人看过
  • 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刑事)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确定各级法院级别管辖的因素是:案件的性质;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涉及面及社会影响;各级法院的职责条件等。相关知识:我国的级别管辖制度较为复杂,它不是在两级法院而是在四级法院之间分配一审案件。找国民诉法采用了与众不同的确定级别管辖的方法。它将案件的性质、简繁程度、影响范围三者结合起来作为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规定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利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023-06-13
    18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并案处理的案件管辖
    所谓“并案处理”,是指并案管辖,即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据此,并案管辖,只能在公、检、法三机关上述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并案管辖的结果不能超越刑诉法对公、检、法机关的法定授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024-05-15
    358人看过
  • 破产财产的界定:如何明确识别破产企业的财产?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对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相关内容如下: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公司破产之后,破产的债权是一个重要点。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不能获取公平受偿的债务权利。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范围。公司破产宣告前的几种情况。一是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放弃了优先接受偿还的债权,二是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的物品价值是低于、不够债权总额的,不能接受偿还的债权,三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例如:A公司在破产之前向B公司借了100万。那么B公司对A公司来说,有100万的债权。当A公司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的放弃这个部分资产,或者这个部分资产低于担保额,这部分的资产就是B公司的债权。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又是如何的呢破产清偿的顺序,指的是在法律
    2023-07-06
    416人看过
  • 破产案件能指定管辖吗
    一、破产案件能不能指定管辖依据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案件是不能指定管辖的,一般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理,债务人所在地指的是企业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如对有关债务人的海事纠纷、专利纠纷、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等案件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企业破产的条件1、《企业破产法》
    2023-05-04
    78人看过
  • 何为级别管辖中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目前,我国的一些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受理诉讼的现象,这造成了审判实务中管辖上的无序和混乱,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严肃
    2023-04-25
    38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的级别管辖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 企业破产案件怎么确定级别管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破产重整案件应当由上市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上市公司主
    • 破产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应当如何确定主体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也有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
    • 如何确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级别管辖以及受理范围划分的法律依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案件管辖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当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债务人住所地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