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9:01:51 298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具体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内蒙古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依据是什么

2018年内蒙古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来确定的,其中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3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3个月

注: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0%。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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