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52:38 207 人看过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孟令然了解:近日,迁安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房屋不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当事人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协议被判决无效。

张某是石某的继母,石某父亲去世后,遗产一直没有分割。2008年9月,张某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将遗产中的平正房三间卖与他人,石某以张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要求确认买卖房屋的行为无效。而张某称,石某父亲住院期间欠下近万元债务,临终时嘱咐张某将房子卖掉还债。此后自己一人生活,石某不管不问,经村委会同意才将房子卖掉还债。

法院认为,该房屋是石某父亲的遗产,因遗产一直未分割,属于继承人共有,张某不享有完全处分权。买卖房屋的行为虽订立了合同,但未进行过户登记,据此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买受人将房屋返还给张某,张某将7000元房款予以退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会有不同情况:第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个身份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第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慎重,因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考虑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并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应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种情况
    2023-02-21
    85人看过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人民法院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争议案件,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期限的规定。但对方确实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除外。前款所称合同终止权的行使期间属于排除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对方当事人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求通知的,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出卖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办证期限内的合理时间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信息,并符合办证条件,逾期办理许可证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以约定的违
    2023-05-08
    491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高院
    最高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具备的必要内容有: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
    2023-03-04
    278人看过
  • 租赁原因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新、党*诉被告唐河县国有公房管理处(以下简称唐河县房管处)和第三人唐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唐河县社保局)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原告诉称,二原告于2008年10月看到被告在市面张贴的售房公告,于2008年12月3日下午到被告处咨询,当日即交了购房现金共计9万元,购买被告出售的二楼的五间房屋,被告承诺从交房款之日起一个月内交房,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三张收款发票。一个月期满后,被告以原租房户不腾房为由推托不交房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即不交房也不退钱。为此请求判令被告足额退回收取原告的买房款9万元及利息。被告唐河县房管处辩称,一、原告起诉我单位不实,该房的产权是唐河县社保局的,被告受唐河县社保局的委托为社保局出售的房屋,应当由社保局到庭参加诉讼;二、房屋的买卖交易行为已经结束,该款已交纳了税费,完税后的房款已转入社保局的帐户;三、要说违约,应是原告违约,原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4-21
    321人看过
  •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民法典中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民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
    2023-03-05
    142人看过
  • 海东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
    青海新闻网讯12月6日,记者从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A律师事务所诉秦某某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上诉一案,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确定由A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代理风险的责任。据了解,2004年1月3日,A律师事务所与秦某经协商,就秦某某之子工伤(亡)一案的诉讼、仲裁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就案件代理费和差旅费一事进行了约定。但A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完成了在工伤认定、仲裁和诉讼各阶段的各项委托代理事项。直至A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行为终结后,秦某某由于代理风险并未完全履行代理前协议中的约定。为此,A律师事务所诉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A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代理风险的责任,A律师事务所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海东法院提起上诉。海东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秦某某只实现了18000元的利益,未达到约定的起点,A律师事务所应按约定承担不能收取代理费的风险,维持原判
    2023-06-05
    454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找那个法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合同纠纷优先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符合特殊管辖范围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房屋买卖纠纷法院怎么判1、一般房屋买卖纠纷法院怎么判,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原告提供的证据能证实其主张是合法的,被告不能提供证据反驳原告主张的,一般会判决原告胜诉。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
    2023-08-05
    20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或转预售合同书。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4、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一、商品房预售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经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二、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房产预售呢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
    2023-02-04
    6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审理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
    2023-03-03
    190人看过
  • 房屋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
    楼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的归属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呢?1.若合同双方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2.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
    2023-07-18
    190人看过
  • 苏州审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近日,一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在苏州尘埃落定,一名业务员被判向公司赔付人民币345.52万元,这一数字创下国内劳动合同纠纷个人赔付之最。案件得追溯至1998年,当年9月28日,张先生与某某集团签订了一份试用合同,成为该公司试用营销员,试用期一年。按合同约定,业务员不得为其他企业兼职,同时要遵守销售制度,包括如私自为外单位外发电缆,发生一次,每50万元业务视情况赔款3万至10万,且所得利润企业与销售员各得50%等。此后,张先生成了某某集团业务员为该公司销售电缆。试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但张先生仍以某某集团的名义销售电缆,某某集团也仍按当年度公司规定支付张先生业务费。1999年9月3日,某某集团通过竞标成为山东省电缆系统定点供货厂家,负责向山东省某某器材公司提供产品。2001年7月初,某某集团接到某某邮电器材公司的清单,明确2000年度供给电缆总额为8452万元,并要求按代
    2023-06-13
    140人看过
  • 区法院执结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2007年9月,区法院顺利执结武汉兴旺北湖农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农工商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双方当事人有较大的对立情绪,申请执行人曾经进京上访,区法院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及时执结此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该案经历两审终审,8月份由市中院作出裁定,指定区法院强制执行。在收到该案的案卷材料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由院长亲任专班负责人,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执行局负责人直接承办,并根据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本案的执行提出了具体意见:积极做好申请执行人的稳控工作,抓紧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区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但被执行人认为,判决书中认定其享有部分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而申请执行人并未依照判决向其交付,提出必须由申请执行人先行交付固定资产,否则将拒绝执行。经区法院多方调查发现,该案判决书未注
    2023-06-10
    120人看过
  • 杨某献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
    杨某献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某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时间:2009-08-25当事人:杨某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某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法官:申某文号:(2005)管民二初字第313号原告杨某献,男,1967年9月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王某萍(系原告之妻),1964年5月28日出生,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关街***。委托代理人胡某民,男,1957年2月18日出生,住郑州市二七区解放路***。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某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住所地:郑州市航海东路356号。法定代表人邵某文,主任。委托代理人李某,郑州市管城148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王某旺,男,该办事处副主任,住该办事处。原告杨某献诉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某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在原址扩某房屋后,2003年4月23日郑州市管城区城某局对原告违法某筑进行处罚,
    2023-06-08
    138人看过
  • 浏阳法院审结一遗嘱继承纠纷案件
    2007年10月27日,家住荷花街道办事处嗣同村村民曾祥申亡故。在曾祥申葬后两天,其弟曾祥鸽意外发现曾祥申留有一遗书。该遗书写明“秀:我走了,因自己的病又患了,以前对不起弟妹几个,希望你们能原谅。你母子要保重,带小武去看病。存折上有些钱,也分点给亲人,给老弟伍万元,给侄子叁万元,给侄女贰万元,给老辉伍万元,给老发、老平每人贰万元,其余给你母子俩。祥申,2007年9月17日”。随后,曾祥鸽将遗书交到所在村民委员会,请求解决。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时,因曾祥申遗孀曾秀珍认为遗书系伪造,故调解未成。曾祥申弟妹及侄子女遂向浏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查明,遗书中的老弟、老辉、老发、老平分别为曾祥鸽、曾辉连、曾发兰、曾凤平,系曾祥申同胞兄妹,侄子、女名为曾令成、曾明星,系曾祥鸽儿女。1973年,曾祥申因事故失去双手后,与弟妹共同生活。1979年后,曾祥申由曾辉连照料。曾祥申虽致残,但能用上肢夹笔写字,并在
    2023-04-21
    10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酣海丰剿莶济奉汐斧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
    • 拆迁安置房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例如黄埔江两岸进行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例本案例:房屋买卖纠纷案例中的一般司法解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5
      1、因房屋已被拆除,乙与丙的事实上买卖产权证的行为如何认识?答:国家的证书不得买卖.产权证是权利的记载凭证,不是可买卖的标的物.标的物是产权证项下记载的房屋.2、在买卖标的物已不存在的情况下,乙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答:标的物是合同的最主要条款,而本案没有买卖的标的物.所以合同不成立.3、现丙起诉甲、乙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争议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卖标的物已不存在,丙的诉讼请求能否支
    •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吗(房屋买卖纠纷可以起诉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8
      可以的,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即房屋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环节,而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涉及到了房屋买卖合同有关效力的认定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诉讼法院是哪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7
      1、若当事人的诉讼所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