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涉外案件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9:31:57 117 人看过

刑法具有公法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家主权,因而对于涉外刑事案件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只要犯罪发生在我国境内即可适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涉外案件按照我国法律办理,有国际约定的按照国际约定,但声明保留的除外。外国犯罪嫌疑人享有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一、发起驱逐出境程序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特殊附加刑,当其附加适用时,应该在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驱逐出境。目前,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尚未达到完善的程度,外国并不存在承认与执行我国刑事判决之义务,如果在主刑执行之前,将外国犯罪人直接驱逐出境,很可能使其逃避应受的刑罚制裁,严重损害了刑罚的确定性。因此,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被人民法院判处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应当在执行完主刑后执行驱逐出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切实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目的。

二、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可以执行死刑吗

我国刑法采用的是属地管辖原则,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进一步说,无论是哪国人,只要犯罪地是在中国,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故意杀人,最高刑均是死刑。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多起中国法院判决外国人死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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