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金与工资的发放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02:46 145 人看过

生育金与工资领取原则:1、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六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如何申领生育金?

1、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2、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3、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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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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